我向上帝恳求
Rabash 第 34篇文章,1985 年
"我向耶和华恳求"。拉希的解释是,在所有的地方,"Hanun "的词根 "Hanun"[亲切的],与 "恳求 "的词根 "Etchanan "相同,指的是 "Matnat Hinam"[免费的礼物]。虽然义人可以指他们的善行,但他们只是在向创造者请求免费的礼物。
《 Midrash Rabbah》中写道 “‘我恳求耶和华。在所有人中,摩西只用恳求的语言祈祷。拉比约哈难说:'你从中可以知道,一个在创造者那里没有任何东西的人,因为最伟大的先知摩西只用恳求的语言来祈求。拉比-列维说:'为什么摩西只带着恳求的话语而来?'寓言说:'注意你说话的地方不要被人抓住。怎么是这样呢?怎么说呢?创造者这样对摩西说:'我要恩待一个我要恩待的人。'他说:'对于一个在我手中有的人,我就怜悯他;我以仁慈的品质与他一起工作。'"摩西说:"对于一个在我的手有的人,我将施以仁慈;对于一个在我的手中没有的人,我将赦免他;我以免费的礼物与他一起工作。
我们应该理解上面所说的: 1) 对于在我手中的某个人,怎么能说 "我会仁慈 "呢?"一个在我手中的人 "这句话来自于我们圣人所说的话:"在你的手中为我算一算",意思是说他应该偿还债务。因此,创造者说,一个创造者亏欠的人,创造者会告诉他说 "我会仁慈",这是什么意思呢?他应该说:"我将偿还",因为经文写着:"谁在我之前,我将偿还他"。因此,怎么能说还债与仁慈有关呢?2)我们应该明白,怎么会有两种如此矛盾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他应该从创造者那里得到一笔债务,正如创造者所说:"一个在我的手中的人",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他手中什么也没有。他们的论点是如何相去如此遥远的呢?他们是从什么地方得出如此相反的观点的呢?
为了理解上述问题,我们应该甄别从事托拉(Torah)和戒律(Mitzvot)工作中的两种人。虽然他们在行动上没有区别,也就是说在行动上无法甄别他们的不同,但上述两种人在意图上却有很大的不同。
第一种类型的人希望通过从事托拉(Torah)和诫命达到的目的是通过劳动获得回报,因为我们的天性中有一条规则,即劳动不可能没有回报。因此,迫使他们遵守托拉(Torah)和诫命的原因就是害怕自己的缺乏(需求)得不到满足。他们有这样那样的缺乏,并有强烈的愿望和巨大的渴望来满足它。
因此,他们想尽一切办法来获得他们想要的东西。因此,这种恐惧迫使他们从事托拉(Torah)和诫命。苏拉姆[光辉之书注释]("《光辉之书》一书导言",第 191 项)认为,这不是看作是因为对创造者的恐惧敬畏而遵守戒律,而是因为自身的利益: "由此可见,自己的利益才是根本,而恐惧则是由自己的利益衍生出来的分支"。
原来,这种人从事托拉(Torah)和诫命的活动是为了让创造者付给他们报酬。也就是说,创造者是亏欠他们的,因为他们在工作中付出了巨大的努力,是为了结出(报酬的)果实。因此,他们向创造者提出要求: “请支付我们的劳动的报酬”。拉比-列维(Rabbi Levi)说,创造者说:”对一个在我的手中有(债务)的人”,意思是应该偿还他债务的人,也就是说,从一开始,他的意图就是让创造者偿还他在托拉(Torah)和诫命中付出的劳动。
结果是,他是带着怨言而来的,正如我们的圣贤所说:"在你的手中为我算一算"。由此,我们可以解释上述经文中的话。不过,我们还是应该弄清楚,为什么创造者会对这个争论说:"我会仁慈的"。如果祂理应偿还债务,这里还有什么仁慈可言呢?这里怎么能说 "我以仁慈的品质与他合作 "呢?
第二种类型的人的意图则完全不同,他们想为创造者服务,以便让创造者心满意足,而不需要任何回报。根据人被创造出来的目的是为了接受自己的东西这一规则,他怎么可能在没有任何回报的情况下工作呢?正如我在前几篇文章中所说的那样,有些人工作是为了日后获得回报,有些人工作是因为他们把工作本身视为回报和报酬,并且他们最大的回报莫过于被允许工作。
这就好比为一个重要人物服务的情况。这源于自然本性,没有比为一个重要人物服务更大的回报了。这意味着,为了有幸侍奉国王,他可以奉献自己的一切。由此可见,工作本身就是回报,并且他不指望其他报酬。相反,他期望拥有永远为国王服务的特权,永不停歇,这就是他的全部的生命,他生活的全部目的,而这已经深深地烙印在他的本性中。
然而,我们应该明白,创造者为什么会创造出这样一种天性,即如果下面者知道更高者的重要性的话,他就会不计回报地为其服务。巴哈苏拉姆(Baal HaSulam)说过,因为创造者创造世界的目的是为了取悦祂的创造物,因此祂在创造物中创造了接受快乐和喜悦的愿望和渴求。否则,没有享受快乐的愿望的话,创造物就无法接受快乐和愉悦,因为没有缺乏,就没有满足。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 "羞耻的面包 "的问题--由于天生的形式差异,也就是没有 "Dvekut"(粘附)。因此,就有了 "限制"(Tzimtzum)的改正,意思是不去接受,除非他想给创造者带去满足感。这就是他从创造者那里接受的原因,否则他就放弃了这种快乐的接受。
然而,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 如果他生来就有接受的愿望,而这是他的天性,那么,他又从哪里接受给予的愿望呢?这有违人被创造的天性!这就是为什么上帝创造了第二天性的原因—也就是渺小者在大伟大者面前取消,并从为伟大者服务中获得喜悦和快乐。然后,当他想要给予伟大者时,他就会想:"我能给予创造者什么,创造者才会享受呢?"因为他想给创造者带来快乐,让创造者享受。这时,他发现自己所能给予更高者的,可以说是更高者所缺乏的东西,只有一件事:让下面者接受喜悦和快乐。这让创造者感到快乐,因为这就是创造的目的,即造福祂的创造物。
因此,一个人想要给予的欠缺的东西就是创造者的伟大,因为一旦他获得了创造者的伟大,他就会立即想要给予创造者,这是因为下面者在更高者面前是取消的。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为神性的流放而哭泣的原因。这意味着整个精神的问题被贬低了,它被称为 "Shechina(神性)处于尘土中",因为她的重要性就像尘土一样,被踩在脚下,毫无意义。这就是本文所要表达的意思,即我们必须用每一条 Mitzva(戒律)来使 Shechina(神性) 从尘埃中升起。也就是说,每一个人的每一个行动,都应该是为了让神性的荣耀与日俱增。正如我们所说的那样(在[犹太新年初]补充祷文第十八首祈祷文中),"我们的父,我们的王,请将祢的国度的荣耀显现在我们身上,"也就是说,天国对我们来说将不再是尘土,而是荣耀。
由此可见,这类人对创造者的要求是,让创造者将祂的王权的荣耀彰显给他们,他们与创造者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因为他们不需要创造者给他们任何回报。相反,他们只想侍奉国王,取悦国王。他们要求创造者向他们展示天国的荣耀。
因此,他们在创造者手中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说是他们给了创造者某种东西,要求创造者满足他们的需要,因为他们所能做的任何事情,都只是因为创造者向他们透露了一些重要性,当他们感受到创造者的一点点的崇高时,他们才会给予。由此可见,那些在创造者手中一无所有的人,无论创造者给予他们什么,都只是因为 "我将赦免"、"我与他白白合作"。
但是,那些为了获得回报而工作的人却说,他们在创造者手中有某些东西。也就是说,他们把工作交给创造者,并要求创造者为他们的工作支付报酬。既然创造者不否认任何创造物的回报,那么他就会根据他们的工作支付相应的报酬。
然而,我们必须理解 "我将会怜悯"、"我会以怜悯的品质[Rachamim]与他一起工作 "这句话,因为创造者是在说,他怜悯那些走在这条道路上的人。然而,创造者并不否认任何创造物的回报,因此他会根据他们的要求支付他们的报酬。
这样,我们就能理解我们提出的 "上述两种观点怎么会有如此巨大的差异 “的问题了。事情是这样的,从创造者的角度来看,我们知道创造的目的是为了造福祂的创造物,但创造物本身却把它变成了两种甄别,因为那些无法理解创造者伟大的重要性的人,除了为了得到奖赏之外,根本没有办法开始工作,正如我们的先贤们所说:”一个人应该总是从事托拉和诫命,即使是罗-利什马(不是为了她的缘故)(Pesachim 50)"。他们感觉自己是在给予创造者。
但那些想通过为了给予工作的人却认为他们无法为创造者奉献任何东西。这被视为一无所有。因此,他们想要的是创造者向他们展示一点祂的伟大。他们要求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赦免,然后创造者告诉他们:"我将赦免","我将以免费的礼物与他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