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精神工作中,“隐秘的事属于耶和华,显明的事属于我们”是什么意思?
Rabash 1988年第24号文章
经上写道(《申命记》29:28):“隐秘的事属于耶和华我们的上帝,但显明的事永远属于我们和我们的子孙,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托拉)上的一切话。” 我们应当理解知道这件事能给我们带来什么。难道有人会认为人能知晓隐秘的事吗?如果我们能知晓隐秘的事,为什么创造者还要向我们隐藏它?我们还应当理解,这些隐秘的事究竟是什么。我们不能窥探,而是属于耶和华我们的上帝的,这到底意味着什么?
关于“当你点灯的时候”这句经文,拉什(RASHI)解释说:“‘当你点’(When you raise / 当你升起)意思是火焰往上走,意味着我们必须点火直到火焰自己升起。” 我们应当理解,我们必须“点火直到火焰自己升起”对我们来说意味着什么。显然,如果蜡烛燃烧得不正常,只是在人点它的时候才燃烧,我们肯定要等到它自己燃烧为止。那么,“直到火焰自己升起”这句话还有什么新意呢?
关于制作金灯台(Menorah),经上写道:“这金灯台(Menorah)的做法是这样的,是锤出来的金子。” 拉什解释“锤出来的”:“它是一Talent(金子秤重單位)金子。他会用锤子敲打,用剪刀修剪,使其各部分适当地展开。它不是由分开的部件连接而成的。金灯台(Menorah)就是这样造的。” 拉什解释说:“是创造者让它自己造出来的。”
我们应当理解这一点:如果金灯台(Menorah)是自己造出来的,他们为什么还要用锤子敲打、用剪刀修剪呢?显然,如果创造者造金灯台(Menorah),拿一块金子就足够了,它会自己造出来。为什么还需要敲打呢?
众所周知,人的本性就是只想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接受。除非一个人看到这会给自己带来某些好处,否则他什么也做不了。《光辉之书》(The Zohar)中写道:“蚂蟥有两个女儿:给我,给我(Hav,Hav)”(《箴言》30:15)。《光辉之书》解释说:“蚂蟥有两个女儿像狗一样狂吠:给我,给我(希伯来语:Hav,Hav)。把这个世界的财富给我们,把下一个世界的财富也给我们。” 换句话说,一个人看到的所有能让他从中获得某种快乐的东西,他都会对着它喊叫,“给呀,给呀”,意思是“给,给,我全心全意地接受这个。”
我们被赐予了爱创造者的诫命,正如经上所写:“你要尽心、尽灵、尽力爱耶和华你的上帝。” 但如果这违背我们的本性,我们该如何遵守呢?关于“从西珥向他们显现(dawned)”这句经文,我们的先哲们说:“祂向以扫的子孙开启,让他们接受托拉,但他们不想要。‘祂从巴兰山显现’,祂走到那里向以实玛利的子孙开启让他们接受。” 然而,他们不想要,意思是他们都问:“里面写了什么?” 以扫不想要,因为里面写着:“不可杀人”,而关于以扫写的是:“你必倚靠刀剑度日。” 以实玛利的子孙也是一样:写了什么?“不可奸淫。” 他们不想要。但是当祂来到以色列人面前时,他们说:“我们必去行,我们必听从(We will do and we will hear)。”
我们应当理解,以色列人中的邪恶的倾向同意放弃这些坏品质吗?如果同意,那么他们说“我们必去行,我们必听从”是什么意思?我们应当这样解释:当以色列人看到他们内心的邪恶反对托拉时,意思是他们不想遵守托拉的诫命,他们说:“我们将违背它的意愿去行”,意思是强迫地去行,尽管我们的邪恶不同意。
然而,我们应当理解一个人强迫给予他人东西的人其美德何在。我们能说他是出于爱而给予他的吗?既然他不爱他,那么这就不是给予的原因。爱是通过彼此给予好东西而获得的。那么,礼物的接受者自然会爱上给予者。然而,给予并不能使给予者因为给予而爱上接受者,那么以色列说“我们将违背它的意愿去行(也就是尽管邪恶不同意)”的原因是什么?而且,这又如何能实现“你要爱耶和华你的上帝”呢?
我们的先哲说,当以色列说“我们必去行,我们必听从”时,创造者说:“是谁向我的孩子们揭示了这个秘密,这个服役的天使们使用的工具呢”,如经上所说:“大有能力,遵行祂的命令,听从祂命令的声音。” 这意味着“去行(doing)”被视为“大有能力”,意思是战胜,尽管拥有自我接受本性的身体不同意。后来,通过战胜去行,尽管邪恶倾向不愿意,我们后来被奖赏以“听从祂命令的声音”。 “我听(I hear)”的意思是“我想(I think)”,正如我们的先哲所说:“我没有听见意思是我没有想”(Iruvin 102)。
因此,字面上的意思是,通过说“我们必去行”,在强制战胜中,我们将被奖赏以“我们必听从”。意思是说,事情将变得合理且可接受。这意味着,当我们觉得它合理且可接受时,我们肯定能够带着爱和喜悦去做一切,然后一切都将是自愿的,而不是强制的。
根据上述内容,我们可以解释“是谁向我的孩子们揭示了这个秘密”这句话。我们必须理解在说“我们必去行,我们必听从”中什么是秘密,关于这个秘密(创造者)问,“是谁泄露了这个秘密?” 然而,我们必须理解在精神工作中什么是“秘密”。“秘密”意味着它没有被显露,但我们必须相信它就在这里。意思是说,这里有一件我们想要并且需要知道的事情,如果我们没有需要知道它,我们就不认为它是一个“秘密”。
这就像有人看到两个人在交头接耳。显然,他们不想让他听到。但如果他们说的不是他,他就不想知道他们在说什么。在那种情况下,他们所说的就不算是一个他想知道的秘密。即使有人告诉他,他仍然不想听,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感兴趣的事情。但是,如果他认为他们是在谈论他,他就会想知道他们在说什么,因为这是一个他们不想让他知道的秘密。
这种适用于物质世界的规律,也同样适用于精神工作。例如,当一个人学习托拉时。当一个人在学习规则时,可以说托拉并不是在秘密地讲述他不知道的事情。相反,托拉告诉他遵守诫命的规则。然而,当他学习托拉中的故事,甚至先哲们的传说时,如果他相信托拉说的是他,但不知道他正在学习的托拉与他自己之间的联系,而且他想知道那里写了什么,这就被认为他现在正在学习一个秘密。
意思是说,一件事要被认为是一个秘密,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1)他必须相信他们说的是他。
2)他必须想知道托拉关于他说了什么,也就是托拉所说的与他有关的内容。只有这样,它在精神工作中才被认为是一个秘密。
现在我们可以理解创造者所说的“是谁向我的孩子们揭示了这个秘密?”这句话了。它的意思是:“是谁向我的孩子们揭示了这个秘密”,即相信通过强制工作,他们将被奖赏以“听从我”,而以前强制的事情将会变成自愿的。
由此可见,“去行”被称为“信念”。意思是说,通过相信在去行之后他们将被奖赏以听从,他们确信在强制期间也能带着喜悦和爱去做这些事,因为他们可能会被奖赏以听从。
世界各民族的情况并非如此。在精神工作中,他们是人身上不属于“以色列”品质的部分。相反,他们想用外在的理智做一切,因为它了解他们能达到什么。理智认为值得做的事,他们愿意为此努力工作;但不愿意为了超越理智的信念而工作。
换句话说,他们用理智看到,一个人无法靠自己取消接受的愿望。相反,我们必须相信,如果创造者给了我们这项为了给予而工作的工作,祂一定知道这是可能的,但是我们,用我们微小的头脑,不明白这样的事情怎么可能,这确实是一个来自天堂的奇迹。但创造者肯定知道我们能达到这个程度。
他们不知道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他们无法相信。这被称为“世界各民族”。但“以色列”意味着他们能够超越理智去战胜并相信。因此,属于以色列品质的人相信,给予对人们来说是一个秘密,这意味着他们不知道如何获得给予的力量,但他们确实相信。
相反,人内心的世界各民族说,这太难了,不适合我们。因此,当我们看到我们被要求走一条超越理智的信念之路时,他们对此不感兴趣,并借口说这对他们来说太难了而逃避这场战役。
这就是为什么人内心的“世界各民族”不想接受托拉,因为正如我们所学,接受托拉被视为“人应该死在帐篷里(Should a man die in the tent)”。我们的先哲说:“托拉只存在于那些为它将自己置于死地的人身上。” 这意味着,一个人应该放弃自己的利益,让他所有的关心都只为了创造者的利益。因为身体不同意取消自身利益,也不同意被迫行事,且不相信通过“我们必去行”,我们将达到“我们必听从”,这种信念对于自我接受者的理智来说是不可接受的。这就是世界各民族和以色列之间的全部区别。
现在我们可以理解我们提出的问题了,他们说我们必须“点火直到火焰自己升起”,这意味着什么?问题在于,点火是属于人的,人必须执行一个动作。他必须执行这个动作到什么程度?在强制下,它是“直到火焰自己升起”。
“自己(By itself)”意味着不需要下面者(人)的工作。这被称为“通过强制”。然而,他得到了创造者赐予他听从的奖赏。自然地,在那个时候,一个人做一切事情都是快乐的,带着爱的,并且是自愿的,不像他被迫去做事,当他想给予创造者时身体会反抗。
然而,现在是通过“你要尽心爱耶和华你的上帝”的方式,用你的两种倾向。意思是说,邪恶倾向也爱创造者,因为它在创造者面前被取消了,就像火炬前的蜡烛一样。这就是一个人必须“点火”,做事情“直到火焰自己升起”,而不是靠人自己的力量的含义。因此,“自己”意味着靠创造者的力量。
同样,我们应该解释我们提出的关于先哲们制作金灯台(Menorah)的话的问题:“这灯台(Menorah)的做法是这样的,是锤出来的金子。它是一块金子。他会用锤子敲打,用剪刀修剪,使其适当地展开。它不是由分开的金块连接而成的。” 我们问,既然他们给出了字面解释,“灯台(Menorah)就是这样造的:是创造者让它自己造出来的。” 如果创造者造了金灯台(Menorah),这被称为“自己”,为什么他们还要用锤子敲打?为什么人也必须做点什么呢?
然而,人应该说:“我们必去行,我们必听从。” 意思是说,人应该在强制中开始,并相信他将被奖赏以听从。因为没有容器就没有光,这意味着如果人没有让创造者来填充的需要,创造者就不会给人填充。因此,人必须开始,并看到这是困难的,然后祈求创造者帮助他。在那个时候,人看到一切都是自己完成的,没有人的帮助。那么,如果创造者做了一切,人在制作金灯台(Menorah)时做了什么呢?
答案:人的工作是必要的,因为没有它,我们就不会认识到创造者做了一切。相反,我们会说,即使没有创造者的帮助,我们也能自己达到圆满,而且“是我的力量和手的能力使我获得了成功”。相反,当一个人辛勤劳作,做了他能做的一切,却一点也没有进展时,他必须说,是创造者作为礼物给了他这种力量——能够为了给予而工作的力量。这意味着创造者已经允许人去侍奉祂。这种允许被称为当他给予创造者时,祂给了他快乐。
通过这个,我们将理解“它是一块金子”这句话。身体被称为“一块金子(a talent of gold / Ze-Hav)”,正如《光辉之书》中所写,“蚂蟥有两个女儿像狗一样狂吠,给我,给我(Hav,Hav)。把这个世界的财富给我们,把下一个世界的财富也给我们。那个身体,被称为“一块 Ze-Hav(希伯来语:给这个。英语:“金子”)”,在用锤子敲打。”
解释:身体在强制下做的任何工作都被视为用锤子敲打和用剪刀修剪。意思是说,人所做的每一次强制,都好像他切下了一部分 Ze-Hav(给这个,黄金),意思是切下了一部分为了自己接受的愿望。这就是写着“适当地展开它的器官”的含义,意思是从器官剥离为了自己接受的愿望,并改正它们去为了给予而工作。这被称为“适当地展开它的器官”。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意思是说,它不是作为一个完整的器官,一个对应于一种品质的器官,完整地完成,然后再完成另一个完整的品质。相反,所有器官都被造就了一个整体,即为了给予,然后所有器官都被连接成一种完整的品质。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而恰恰相反:他想要改正的每一个器官,在那个地方出现的都是坏的,而不是好的。因此,他有很多器官被宠坏了,直到他达到一种状态,他看到在他的接受者中没有一个器官愿意为了给予而工作。
在那时,他看到这一切都是用 Ze-Hav(金子)锤打出来的作品。意思是说,他看到金子,即接受者,很难被反转去为了给予而工作。在那个时候容器就完成了,这意味着完成了下面者(人)部分的行动。他看到自己无法战胜它,如经上所写,“以色列人因做苦工而叹息,他们的哀声达于上帝。” 然后来自创造者的帮助到达了,正如经上所写,“灯台(Menorah)就是这样造的”,拉什解释说:“是创造者让它自己造出来的。”
那么,是谁造了金灯台(Menorah)?创造者自己。但如果这样,以色列的工作是为了什么?
答案是:“为了揭示一种需要,即只有创造者才能改变祂所创造的本性——创造物应该有一种为了自己接受的愿望。否则,人会认为他自己可以把接受者变成给予者。”
然而,我们也应该理解为什么创造者要关心创造物是否不知道真相,并认为他们自己可以做这种将接受的容器转变为给予的容器的工作。或者,我们可以换个方式问这个问题:为什么创造者不赋予人靠自己将接受的容器反转为给予的容器的力量?
巴哈苏拉姆说,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这是一种改正。否则,人将停留在他的低级程度中。意思是说,他不需要托拉之光,但创造者想给他们托拉。因此,由于无法靠自己获得给予的容器,他们会祈求创造者帮助他们。祂将通过托拉给他们帮助,因为“其中的光使他改正回归”。
由此可见,人必须接受托拉,因为在被改正和接受了给予的容器(即第一阶段)之后的第二阶段,是他接受托拉作为“创造者的名字”。这种品质被称为“祂向祂的创造物行善的愿望”,穿着在“创造者的名字”中,这被称为“托拉、以色列和创造者是一体的”。
现在我们可以解释经上所写的:“隐秘的事属于耶和华我们的上帝,但显明的事永远属于我们和我们的子孙,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托拉)上的一切话。” 我们问,这句话来教导我们什么?答案是,当一个人开始给予的工作时,他看到自己并没有向着获得给予的容器前进,而是相反。在那个时候,一个人开始看到他的糟糕状态,看到他是多么沉浸在爱自己(的本性)之中,因为根据规则,一个人越是希望他的衣服一尘不染,他就越能看到污垢。
有一条规则:“任何人不关心的事情,他做起来都会心不在焉。” 意思是,当一个人不关注某件事时,他就看不到那里缺少什么。出于这个原因,当他开始为了给予而工作并关注自己愿意为了给予而工作的程度时,他会看到自己离给予有多远,并且没有报酬他什么也做不了。
那么,当一个人看到自己在给予的工作中没有进展,而是总是看到自己无法走出爱自己(的本性)时,他能做什么呢?意思是说,在开始工作时,他认为如果他只决定走给予的道路,他就能立刻做到。意思是说,他认为他自己是自己的主人,因为谁能告诉他该怎么做?你可以说,在他想做的事情上,可能会有来自外界的人的干扰。但是在这里,在给予的工作中,这仅仅是给予的意图,这意味着如果他想意图给予,他不需要遵守超过613条诫命。因此,表面上看,他像其他人、像普罗大众一样在做事,他并不与众不同,所以可以说大众反对他的方式,因为谁能知道邻居心里在想什么呢?因此,他认为在短时间的工作之后,他就会开始给予的工作。
然而,突然他看到,每一天,他越是努力工作并想获得给予的容器,他就越是看到它们离他很远,而且他完全无法走出爱自己(的本性)。
这节经文告诉我们这件事:“隐秘的事属于耶和华我们的上帝。” 意思是说,给予的意图,被称为“隐秘的部分”,因为一个人不知道他的邻居的想法,这一点人应该知道——事实上,这不在我们的掌控之中。相反,被称为“意图”的隐秘部分,属于“耶和华我们的上帝”。祂必须给我们这种力量,我们无力帮助祂。然而,我们可以通过开始从事这项给予的工作,并看到我们无法走出我们内心的爱自己(的本性)来帮助祂。通过知道只有祂能帮助我们,我们就帮助了祂。如果我们不开始,我们将无法继续前进。这就是改正——知道只有祂在做一切。
如果我们可以自己走出爱自己(的本性),情况就会相反。意思是说,我们会这样想,但我们会缺乏这样一种意识:“只有祂单独在做,正在做,并且将要做所有的行为”。但是当我们亲眼看到我们无法走出爱自己(的本性)时,我们不需要去相信祂给了我们这种力量,因为我们显然看到了它。
由此可见,经文告诉我们,不要因为我们无法战胜并走出爱自己(的本性)(这被称为“隐秘的部分”)而惊慌失措。这是在创造者的手中,如经上所写,“隐秘的事属于耶和华我们的上帝,但显明的事永远属于我们和我们的子孙。” 意思是说,“显明的”意味着行动的部分,这我们可以通过强制来做。这就是为什么这节经文告诉我们,我们看到这对我们来说很困难的事实是真实的。然而,这,也就是意图,不是交给我们去做的,而只是工作交给了我们。然而,通过看到我们无法靠自己做到这一点,这被称为“祈祷”,意味着需要创造者赐予我们这个容器。
现在我们可以解释先哲们(Minchot 29)所说的:“制作金灯台(Menorah)对摩西来说很困难,直到创造者用祂的手指指给他看,如经上所写,‘这灯台(Menorah)的做法是这样的。’” 我们应该在精神工作中这样解释: “金灯台(Menorah)的做法”意味着创造者的光将照耀。然而,这需要给予的容器。他们从哪里能获得给予的容器呢?这很困难,因为这违背了本性。但是创造者用手指指给他看,并对他说:“这就是这个做法。” 意思是说,“你去做那项工作,我来给予意图。” 这被认为是“你去做显明的部分,我来给予隐秘的部分。” 这就是“灯台(Menorah)就是这样造的”这句话的含义,意思是靠它自己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