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者的回报
RABASH 第32篇文章,1985年
众所周知,人无法在没有回报的情况下工作。这意味着,如果得不到回报,人就不会采取任何行动。这源于万物的本质,即完全静止不动,正如《十个Sefirot的研究》(第一部分,第19条)中所写:“我们热爱安息,并强烈憎恨运动,以至于除非是为了寻求安息,否则我们连一步都不会迈出。这是因为我们的根源是静止安息的;祂里面没有任何运动。因此,运动也违背我们的本性,为我们所憎恶。”
因此,我们必须知道,什么才是值得我们为之努力的回报。为了解释这一点,我们必须探究我们所知的——创造的目的和创造的改正。
创造的目的是从创造者的角度来看的。也就是说,我们说创造者创造万物是因为祂渴望对祂的创造物施恩惠。这就引出了著名的疑问:“为什么创造物没有获得喜悦和快乐?如果祂在创造物身上赋予了每个人都渴望接受的本性,那么谁又能违背祂,说自己不想要喜悦和快乐呢?”
我们了解到,只有接受的愿望才被称为”创造”,“创造”意味着某种新的事物,被称为”从无到有”的创造。因此,祂在创造物身上创造了这种本性,这意味着每个人都想要接受,而祂想要给予。那么,是谁在阻碍这一切呢?
答案在阿里(ARI)的著作《生命之树》(开篇)中有所阐述:“为了彰显祂的作为的完美,祂限制了自己。”他在”内在反思”中解释说,这意味着由于给予者和接受者之间存在差异,这会导致形式上的不一致,也就是说,会给接受者带来不愉快。为了改正这一点,进行了一项改正,即丰盛的光只照耀到那些有给予的意图的地方,因为这被称为”形式上的等同”,以及”与创造者的粘附(Dvekut)“。
这样,当他接受喜悦和快乐时,他就不会感到不愉快,丰盛的光也能来到接受者那里,因为接受者在接受丰盛的光时不会感到任何缺乏。也就是说,他不会因为自己是接受者而感到缺乏,因为他的目标是让创造者感到满足,而不是为了自己获得快乐。
因此,如果我们反思自己必须做什么才能获得喜悦和快乐,那仅仅是为了获得容器(Kelim),这是一种第二天性,被称为”给予的容器”。这被称为”创造的改正”。因此,我们应该知道我们应该向创造者祈求什么作为我们学习托拉(Torah)和遵守诫命(Mitzvot)的回报:那就是祂会赐予我们给予的容器。
在《Panim Masbirot》(《欢迎的面孔》)一书的序言中写道,回报的根源是屏幕(Masach)和反射之光(Ohr Hozer)。因此,我们不需要祈求快乐和丰盛作为工作的回报,而是祈求给予的容器,因为这是我们获得喜悦和快乐所需的一切。在获得给予的容器之前,人们会在生活中遭受痛苦,因为他们没有合适的容器(Kelim)来接受喜悦和快乐。
我们看到,在我们的行动中,我们应该按照工作的顺序进行三种区分:1)禁止之事,2)允许之事,3)诫命(Mitzvot)。对于禁止之事,我们不可能谈论为了创造者而行事的意图,我不可能为了祂而做任何被禁止的事情。我们甚至不能谈论去做这些事。我们的圣贤称之为”通过违背诫命而获得的诫命”。只有对于允许之事,我们才能说我们应该以创造者为目标,或者说他无法以创造者为目标,那样他就没有诫命(Mitzva)。然而,当他能够以给予为目标时,这种行为就被视为诫命(Mitzva)。
对于诫命(Mitzva)的行为,例如吃逾越节的无酵饼(Matza)、在住棚节的棚屋(Sukkah)里吃饭等等,即使一个人没有以给予为目的(意图),它仍然被视为诫命(Mitzva),因为Lo Lishma[不为她的缘故]也是诫命(Mitzva)。但是,当他以给予为目的(意图)而行事时,那条诫命(Mitzva)会使他获得诫命(Mitzva)之光作为回报。
当他无法怀着正确的意图行事,而是出于Lo Lishma[不为她的缘故]履行诫命(Mitzva)时,我们的圣贤说:“人应该始终以Lo Lishma[不为她的缘故]学习托拉(Torah)和履行诫命(Mitzvot),最终他会从Lo Lishma[不为她的缘故]达到Lishma[为她的缘故]。”由此可见,即使他没有正确的意图,他仍然是在遵守创造者的诫命(Mitzvot)。但是,当他做一些允许之事时,这被称为”可选择的”,不能算作诫命(Mitzvot)。
然而,当他做一些被禁止的事情时,他的罪过就会被记录下来。那时,他会偏离托拉(Torah)的道路,离创造者越来越远。当他以Lo Lishma[不为她的缘故]履行诫命(Mitzvot)时,他也会接近创造者,但这是一种缓慢的方式,这意味着他需要走一条漫长的道路才能接近创造者,直到最终能够与创造者紧密粘附(Dvekut)。
但是,当他以Lishma[为她的缘故]履行诫命(Mitzvot)时,他每一次都会更加亲近创造者,直到最终获得托拉(Torah)和诫命(Mitzvot)的甘甜滋味。
我们也可以由此判断他是否享受诫命(Mitzva)。也就是说,如果他吃一小块无酵饼(Matza),但没有享受其中的滋味,他就无法履行诫命(Mitzva),因为吃一小块无酵饼(Matza),如果达不到享受的程度,就不能算是尽到了义务。他必须享受其中的滋味,否则就不能祝福。
同样,安息日(Shabbat)的喜乐也是一项诫命(Mitzva)。如果他不享受安息日(Shabbat)的餐食,他也未能尽到义务。因此,规定是,在安息日(Shabbat)的前一天,临近下午祈祷的时候,人不应该进食,直到天黑,这样他才能享受安息日(Shabbat)的餐食。我们的圣贤对此说道(Pesachim,第99页):“‘在安息日(Shabbat)和节日的前一天,从下午祈祷之后就不应该进食,这样他才能饥饿地迎接安息日(Shabbat)’,这是拉比Yehuda的话。”
尽管如此,即使他无法怀着给予的意图行事,他仍然是在履行吃无酵饼(Matza)等诫命(Mitzva)。同样,在允许之事上,即使他无法怀着给予的意图行事,只要这些事情是必要的,也就是说,没有它们人就无法生存,那么做这些事情仍然不会被视为更加物质化。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接受这些东西,即使他无法以给予为目的(意图)。
但是,对于那些非必需的、允许使用的东西,即使食用它们本身并不构成罪过,使用它们也会使人更加沉溺于物质享受。另一方面,我们可以说,当出于Lo Lishma[不为她的缘故]而行事时,必需品的重要性比诫命(Mitzvot)低一个等级。
因此,我们应该从下往上依次区分:1)被禁止的事物,2)被允许但并非出于给予的意图的事物,3)被允许但必要的事物,4)并非出于给予的意图的诫命(Mitzvot),5)出于给予的意图而被允许的事物。(然而,没有给予的意图的诫命(Mitzva)和出于给予的意图而被允许的事物需要仔细辨别,因为这里容易出错,所以我不打算深入探讨),6)出于给予的意图的诫命(Mitzvot)。
由此可见,最终的回报就是获得给予的容器。一旦一个人获得这些容器,就拥有了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