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惡的認知的重要性
Rabash 第 2 篇文章,1987 年
《光輝之書》中(Beresheet)写道:”’讓天堂下面的水彙聚到一個地方,讓乾涸的陸地顯現出來’: “‘讓天堂下面的水聚集到一個地方,讓旱地顯現出來。'讓水......聚集'就是托拉,它被稱為'水'。'到一個地方'是指以色列。經文還寫道:'讓水......聚集到一個地方',其中'水'指托拉,'一個地方'指以色列,托拉的接受者。相反,世界各民族不願意去接受託拉,因此他們的這片土地依然是荒涼乾涸的。托拉是世界的立足點,並且在其中世界存在。而沒有接受它的世界各民族的土地仍然是荒涼和乾涸的"。
我們應該理解《光輝之書》的話,它解釋的是整體,意思是以色列和世界各民族。但它又是如何解釋個體的,意思是在一個身體中的以色列和世界各民族的呢?眾所周知,《光輝之書》說 “每個人本身就是一個小世界",在其中包括所有七十個民族,也包括以色列。
《Pirkei Avot》(第 4 章,Mishnah 21)中写道:"Rabbi Yaakov 說:'這個世界就像通往下一個世界的走廊。在走廊裡做好準備,你就可以進入客廳'"。很明顯,你不可能改正你認為沒有缺陷的東西。因為在創造者的工作指導時,他們是以完整性的方式進行教育的,也就是說,由於集體中有許多個體,而每個個體都與其他個體不同,正如我們的先賢們所說(Midrash Rabbah第 21 章, Sanhedrin 第 38 章):"由於他們的面孔不一樣,所以他們的觀點也不一樣"。
因此,集體必須以適合每個個體的教育方式來引導,意思是每個人都能對托拉和戒律(Mitzvot)有把握。正如我們的聖賢們所說(Minchot 99):”拉比-阿米(Rabbi Ami)說:’我們從拉比-約西(Rabbi Yosi)的話中得知,即使一個人只學會了晨禱的一章和晚禱的一章,他也遵守了'這本托拉不可離開你的嘴唇'的戒律(Mitzva)。拉比-約哈難(Rabbi Yohanan)以拉比-希蒙-巴-約凱(Rabbi Shimon Bar Yochai)的名義說:’即使一個人早晚只念Shema祈禱文一次,他也遵守了’這本書不可移動’。’這句話不能對沒有受過教育的人說。’拉巴(Raba)說:'對沒有受過教育的人說這是一種戒律。‘”
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對公眾遵守托拉有許多措施。這是刻意為之的,因為人與人都不一樣。因此,不能強迫一個人遵守 "這本托拉不能從你們的嘴唇上移開",而是要根據每個人的能力。既然整個集體被視為一個整體,那麼在一般情況下,每個人都會加入集體。由此可見,在整個集體中,有許多托拉,也就是說,一般來說,會學到許多托拉。因此,拉比-希蒙-巴-約凱(Rabbi Shimon Bar Yochai)認為,他通過早晚誦讀《Shema祈禱文》,履行了 "你們要晝夜思念祂 "的義務。
這是拉比-希蒙-巴-約凱(Rabbi Shimon Bar Yochai)的一種創新,經文說他( Berachot 第 35 章):”許多人像拉比-以實梅爾(Rabbi Ishmael)那樣做而成功了,許多人像拉什比(Rashbi)那樣做而沒有成功。拉比-以實梅爾(Rabbi Ishmael)說:’既然經文說'你們要收成穀物',我們從中能學到什麼呢?既然說'這本托拉不能從你的嘴唇上移開',這句話就可以從字面上理解。'"你們要收集你們的穀物,"拉比-以實梅爾(Rabbi Ishmael)說,"按照慣例處理它們。拉什比說:'一個人有可能在耕種的時候耕種,在播種的時候播種,在收割的時候收割,在脫粒的時候脫粒,在颳風的時候撒播。'"托拉,會變成什麼呢?
我們應該理解拉比-約哈難(Rabbi Yohanan)為什麼以拉什比(Rashbi)的名義這樣說(Masechet Makkot 99): "即使一個人早晚唯讀Shema祈禱文,他也遵守了'這本托拉不可離開你的嘴唇'"的戒律。然而,我們應該解釋一下,拉什比(Rashbi)說,一般人可以通過早晚誦讀來遵守 "不得移動 “的經文,但對於個人,他說:”一個人有可能在耕地的時候耕地......托拉,它將變成什麼呢?”
因為這一原因,我們必須始終區分大眾和個人。我們也可以解釋為,大眾被稱為 "地主",而個人,即屬於個體的人,被視為具有托拉的觀點。
“地主的觀點 "的含義是,通常情況下,一個人買了一棟房子,就會說這棟房子是屬於這個人或那個人的,也就是說,這棟房子不是屬於別人的,而是專門屬於那個人的。即使他買了一個小東西,也是一樣,也就是說,當我們互相問:"這個東西屬於誰?" 它屬於某某,某某通過自己為物品付出的勞動獲得了它,因此物品將屬於他,而這個人的名字也被賦予了物品。
創造者的工作也是如此。當一個人付出了努力並希望接受回報時,他希望接受的回報就會以他的名字命名,他希望獲得今世的回報和來世的回報。因此,一切都歸他所有,他是通過勞動獲得的一切的主人。
這些人被稱為 "地主的觀點",因為他們明白的道理是,除了為了自己的利益之外,什麼都不要做,也就是說,他們將成為通過勞動獲得的東西的主人。如果他們看不到可以為自己獲得一些利益的話,他們就沒有力量去勞動和施展,除非他們看到有為自己的權威獲得一些東西的空間,也就是所謂的 "愛自己"。這就是所謂的 "大眾",他們被視為地主。
但個人被稱為 "托拉的觀點"。這就是說,所有屬於個體的人都有托拉的觀點,因為他們想取消自己的自我,這樣他們本身就不存在了,因為他們不想值得一個名字。也就是說,他們不想擁有任何東西,因為他們想放棄愛自己,不關心自己的任何方面,只想在創造者面前取消自己。他們只想取消自己的權威。他們希望只有一個權威,那就是創造者的權威。也就是說,他們不希望有兩個權威,而只希望有唯一者的權威。
當他們誦讀《Shema祈禱文》時,當他們說 "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是我們的上帝,耶和華是一 "時,他們的目的是世界上只有一個權威,他們想取消自己的權威,只有一個創造者。這就是所謂的 "托拉的觀點"。正如我們的先賢們所說(《貝拉霍特》第 63 章):"只有在一個為托拉將自己判決死亡的人身上,托拉之言才會成真"。這句話的意思是,他將自己,也就是他的愛自己置於死地。
這意味著,個人和對托拉的看法是一回事。也就是說,它是要實現 Dvekut(粘附),即所謂的 "形式等同",取消愛自己,他唯一的目的就是在祂面前取消自己。只要一個人覺得自己還沉浸在愛自己中,儘管他在每一個細節上都遵守托拉和戒律,他就不能在工作中看到自己是完整的,並說這是完整的工作,因為他看到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都還仍然希望一切都歸於自己的權威,即所謂的 "地主的觀點",他不在乎自己有兩個權威。但他把自己有兩個權威放在心上。在那時,他可以發自內心地進行真正的祈禱,祈求創造者把他從自己的權威中解救出來,讓他進入創造者的權威。也就是說,他會感覺到世界上只有一個權威,在祂面前一切都被取消了。正因為如此,才有了對大眾的特殊教育和對個人的特殊教育。
然而,我們應該明白,為什麼對大眾的教育是通過完整性進行的,也就是說,他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完整性的,就像經文說過的那樣,就連比拉比-以實梅爾(Rabbi Ishmael),更加細緻的拉什比(Rashbi)也會問:”一個人有可能在耕地的時候耕地……"。那托拉,會成為什麼呢?" 他還是說:"即使一個人早晚唯讀Shema祈禱文,他也遵守了'這本托拉不可離開你的嘴唇'"的戒律,意思就好像他遵守了 "你要晝夜思念祂 "的經文。
然而,由於普通大眾必須掌握托拉和戒律,而且我們看到自然界有一條規律,即除非看到自己的工作有進展,否則一個人什麼也做不了,而且由於普通大眾有地主的觀點,如果告訴他們有托拉的觀點的話,他們甚至不明白對他們說的是什麼。
這就好比一個人只會說希伯來語,如果用英語跟他說話的話,他肯定一句也聽不懂。同樣,地主的觀點也是如此,他們只懂得愛自己的語言,肯定聽不懂另一種語言,也就是給予的語言。
因此,為了掌握托拉和戒律,這是造福大眾所必需的,正如經文說,通過數量,大眾才有完整性,如果告訴他們工作中沒有完整性的話,他們就會停止遵守托拉和戒律。但是,不告訴他們真相並不是謊言,因為對托拉和戒律的任何把握都是一件偉大的事情,因為一分一毫可以彙聚成一個巨大的數字,因為以色列人是相互擔保(負責)的。因此,任何人所做的任何工作都會與公眾中每個人的工作聯繫在一起。
正如巴哈蘇拉姆( Baal HaSulam )所說,有兩個人是強者—一個是在數量上的強者和一個是在品質上的強者。品質上的強者是獅子,數量上的強者是蝗蟲,兩者都有難以戰勝的力量。因此,我們需要數量上的強者的大眾。因此,我們說,當我們祈禱時,即使我們不知道祈禱詞的含義,祈禱詞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為神聖的文章具有強大的力量,它照耀著一個人的周圍,儘管他內心感覺不到。
但是,如果一個人看到自己所說的話語,並且知道一點話語的含義,看到身體並不同意自己所說的話,那麼就不會告訴他:"這與你無關,不要考慮身體告訴你的異想天開,你並不同意身體所爭辯的"。相反,最終一切都會好起來。也就是說,"只有當你說出我們的聖人安排好的話語,即我們需要說出完整的祈禱和戒律的順序時,你才不需要介意這一切,也就是說,你不應該考慮身體在說什麼--也就是你在說假話。也就是說,你所說的都是謊言,也就是說,你在要求什麼,但事實上,你自己根本沒有考慮你提出的要求"。
例如,你們說:"我們的天父,讓我們回到禰的律法中去吧。然而,你根本沒有考慮過你所要求的是什麼,因為你所缺乏的,你覺得你需要的,是尊重和金錢等等。因此,這是在做真實的爭辯。在那時,他被告知:"你不必在意身體的爭論。它的爭論不是為了讓你懺悔,而是為了讓你失望,讓你無法祈禱。這就是為什麼它要來找你,提出那些義人的論點的原因。然而,這些都是外來的思想,你無論如何都不能考慮它們"。
之所以教導他要以一種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完整的方式前進的原因,是因為一個人不能在他看不到進步的事情上工作。這與物質方面的安排類似。例如,當一個人開始學習木工時,看到自己在專業上沒有進步的話,就會告訴他:"木工不適合你,去學別的手藝吧"。如果他在下一個行業中沒有取得成功的話,他就會被告知:"你不能繼續這樣做,因為你在這些學習中沒有取得任何進步"。相反,他不能成為一名專業的工人,而只能成為一名普通的工人。
創造者的工作的情況也是如此。當我們希望他繼續工作時,因為在精神方面,我們所做的一切在大眾看來都是完整的,我們不能提及他工作中的任何缺陷。相反,我們要告訴他:"你所做的一切都是完美的,因為一分一毫都會累積到巨大的數量,並且精神中的任何行為都不會丟失。相反,在改正的結束時,所有行為都將得到改正"。
由此可見,他沒有被欺騙,但對他來說,這已經是足夠的工作了,因為他不能以個人的方式工作,在個人的方式中,一個人被教導走在批評自己的道路上,這意味著他真的能保持他所要求的,這意味著在他向創造者要求的東西中,他的嘴和心是一致的,或者他看到身體與他所要求的不一致,他必須始終看到他的真實狀態。
我們可以在我們的先賢們(Ketubot 17)中找到這兩種行為的原因,在沙邁(Shammai)學派和希勒(Hillel)學派關於 "如何在新娘面前跳舞 "的爭論中。沙邁(Shammai)學派說:"新娘就像她現在的樣子。"意思是不管是什麼,都要說真話。希勒(Hillel)學派說 "俊美賢淑的新娘" 。沙邁(Shammai)學派對希勒(Hillel)學派說:”如果她是瘸子或瞎子的話,她會被說成是 "俊美賢淑的新娘 “嗎?(拉希(Rashi)的解釋是,俊美賢淑的意思是在她身上延展了一條恩惠(grace)的線)。但托拉說,”遠離虛言”。希勒(Hillel)學派對沙邁(Shammai)學派說:”按照你們的說法,一個人在市場上討價還價討得不好,在他眼裡是讚美他還是譴責他呢?在他眼裡,他會讚美他"。我們的聖人由此說道:"一個人的觀點應該始終與大眾相融合"。拉希(Rashi)的解釋是:"一個人的觀點應與大眾相融合,按照每個人的願望行事。”
這一點需要澄清: 例如,如果一個人對房地產或鑽石不是很精通,但他帶了一個這方面的專業人士,如果這個人想買一套他喜歡的公寓或鑽石,而他帶的專業人士發現這些東西並不好的話,那麼,如果他不告訴他真相,說這是一筆不好的交易,是否會更好呢?我們能這樣說嗎?按照拉希(Rashi)的解釋,"一個人的觀點應始終與大眾相融合,按照每個人的願望去做",意思是如果他想要一個不好的交易的話,他就應該告訴他 "是的,這是一個好交易"?
相反,我們應該說這是有區別的,因為在一個人做了一筆壞交易之前,他還可以挽回,也就是說還可以不做這筆壞交易,當然應該告訴他真相。但是,如果他已經做成了這筆交易,而且無法挽回的話,那麼就禁止告訴他真相,因為他知道真相又能得到什麼呢?他只會遭受無謂的痛苦。
在那時,正如拉希(Rashi)所解釋的那樣,可以說是 "按照每個人的願望去做"。這意味著,每個人的願望都是感受快樂。因此,如果他因為被告知真相而受苦的話,就一定不能告訴他真相,因為這不是他的願望,因為一個人的願望是享受生活,因為這是創造的目的。因為這一原因,如果告訴他真相的話,他就會受苦。但是,如果他還沒有購買的話,就應該告訴他真相,因為他現在知道了真相,他就不會做這筆壞交易,而會按照他的建議做一筆好交易,並為這筆好交易支付所需的價格,這樣他就會感到高興。
同樣的道理也適用于創造者的工作。屬於普通大眾的人,除了愛自己的語言之外,不會或無法理解其他語言,如果有人告訴他們,他們的工作是不完整的話,這類似于我們的聖人所說的 “一個人做了一筆糟糕的交易”的情況,意思是他無法修復它,一定不能告訴他這是一筆糟糕的交易。相反,"他應該在他的眼裡稱讚它"。之所以這樣說的原因,是因為正如拉希(Rashi)在解釋我們的聖賢們所說的那樣:"因此,一個人的觀點應該始終與大眾相融合",意思是按照每個人的願望去做。這就是說,如果一個人只想接受愛自己的東西的話,他就應該被告知:"你所做的工作,即你所做的羅-利什瑪(Lo Lishma不是為了她的緣故)的工作,是好的和有美德的工作。但是,怎麼能同時說兩件相反的事,即你的工作是 "羅-利什瑪(Lo Lishma不是為了她的緣故)",但它仍然是好的和完美的工作呢?
然而,他開始自己明白,他不能去做 "利什瑪(Lishma為了她的緣故)"的工作,而是要像普通人一樣,只做 "羅利什瑪(Lo Lishma不是為了她的緣故)"的工作。因此,他說:"我並不比大眾差"。至於所有地方都寫著的--一個人必須從事利什瑪(Lishma為了她的緣故)工作--這項工作只賦予了一代人中那些被選中的少數人,而不是普通大眾,因為利什瑪(Lishma為了她的緣故)的工作是艱苦的。因此,他是按照自己的願望得到天道指引的。
然而,屬於個體的人,他們有一種內在的驅動力,對普通大眾的工作不滿意,因為他們對真理情有獨鍾,不能理解對比,而是告訴自己:"要麼我為創造者服務,要麼我為自己服務"。也就是說,他毫不妥協地說:"要麼我完全是為了創造者的利益而不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要麼我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是為了創造者的利益。正如我們的先賢們所說(蘇卡 45):"凡是把為創造者工作和另一件事結合在一起的人,都會被從世界上連根拔起"。也就是說,如果一個人既想為創造者工作,又想為自己的利益工作的話,那麼他就會被從永恆的世界中連根拔起。
因此,當一個人的願望是看清真相時,他就會被引導去批判檢驗自己的行為,也就是說,他的嘴和心是否與他所說的一致。如果它們不一致的話,那麼他就應該努力以創造者為目標。在那時候,身體會讓他明白,他應該知道自己超越普通人,不等同於其他人,其他人屬於普通大眾,而他屬於這一代中被選中的少數人,他們是按程度上升的。
如果創造者沒有滿足他的要求幫助他的話,他就會生氣地說:"其他屬於普通大眾的人,當他們請求禰滿足他們的願望,讓禰滿足他們的物質需求,即愛自己的願望時,如果他們不值得禰滿足他們的願望,我可以理解。但當我只向禰提出精神上的願望時,也就是為了禰的利益,因為我想要什麼呢?為禰工作,只為禰服務,我沒有為自己要求任何東西,那麼禰為什麼不馬上回答我,尤其是我已經向禰請求了很久很多次,我想為禰工作,但我的身體不允許我工作,我請求禰的幫助,那麼禰為什麼不幫助我呢?"
由此可見,他是帶著真實的抱怨而來的。我們應該明白他為什麼沒有得到回應的原因是什麼。原因很簡單:他爭辯說他自己是對的。問題是,他對在哪裡呢?他會說,通常情況下,當一個人想對另一個人好時,接受者會聽從給予者的意見。因此,在這裡,在創造者的工作中,當他想為創造者工作時,創造者是接受者,而他是給予者。這就是為什麼他生氣創造者不聽他的祈禱的話的原因。
然而,在創造者的工作中,情況卻與一個人的想法相反,因為這與我們的聖賢們關於婚姻基金的說法類似(《Kedushim》,第 7a 頁),即關於一個人娶一個女人的規則,經文說:”他把錢放在她的手裡”,意思是丈夫必須給出婚姻禮金。但是,如果她的丈夫是一個重要人物的話,如果她給出了結婚禮金的話,而她的丈夫接受了她的給予話,通過這樣,就在聖潔化(結婚)她,那麼,在那時,她就被聖潔化(結婚(結合在一起)了)。這裡的原因是,對於一個重要人物,他從她那裡接受的快樂被視為實際的給予。
因此,當一個人想把一切都獻給創造者時,他就會被視為接受者。也就是說,如果創造者接受了他的工作的話,就會認為他是接受者,而不是像他所想的那樣,認為他自己是給予者。
因此,當一個人想要給予創造者一些東西時,就會被認為是創造者在給予這個人。在那時,就可以看出這個人是否值得被給予快樂,也就是說,創造者會從他那裡接受快樂。這就是為什麼他的祈禱不會立即得到滿足的原因,因為他認為自己是禮物的給予者。至於禮物的給予者,給予者不需要任何條件。相反,接受者可能必須滿足給予者所要求的條件。
因為這一原因,與重要人物的情況一樣,給予者也被視為接受者,重要人物可以向給予者提出條件,否則就不接受他的禮物。同樣,在創造者的工作中,創造者要求一個人在工作中給予祂某些東西,為了給予祂,否則創造者就不願從一個人那裡接受一個人想要給予祂的東西。因此,一個人必須向創造者提出許多要求,創造者才會願意接受他的要求。
只有當創造者認為一個人適合並值得創造者接受他想要給予祂的東西時,創造者才會給予他幫助,讓他能夠做一切事情來給予祂。在此之前,一個人不會直接看到創造者在幫助他。相反,一個人得到的幫助直到他適合為了給予做一切事情,在此之前,雖然沒有創造者的幫助就什麼都沒有,但一個人無法直接看到這一點。
因此,一個希望創造者幫助他的人,必須首先感受到創造者的重要性,從而理解祂的給予,就像對一個重要人物所說的那樣,正如我們的先賢所說(《阿伏特》2:12):"你的一切工作都是為了創造者"。到那時,他就會知道,祂想給予的東西,現在應該想到他將從創造者那裡接受,因為對於一個重要的人來說,"通過從他那裡接受的快樂,給予的行為本身就被認為是接受"。
因此,一個人必須首先瞭解創造者的重要性,並諮詢如何獲得創造者的偉大。這意味著,他所行的所有戒律都是為了獲得創造者的偉大和重要性。
這與《光輝之書》中寫到的 "她的丈夫在城門被人認識 “的經文相似。《光輝之書》中說:”每個人都根據他心中的假設",因為只有這樣,根據他心中所假設的創造者的重要性和偉大性,他才會開始覺得他想把他所有的工作都用來造福創造者。這所以是這樣,是因為他想從創造者接受他想要給予祂的東西中接受快樂,就像關於一個重要人物所說的那樣。
當一個人感受到創造者的重要性和偉大時,由於從一個重要人物那裡接受快樂,他就會自然而然地萌生出一種願望,希望自己所做的一切都能造福于創造者。也就是說,他想把自己的一切都給予給創造者,因為他在給予創造者時會感到快樂。
然而,這並不被看作是 "為了接受而給予"。相反,"為了接受而給予 "意味著這就像商業活動一樣,接受者把錢交給賣家。由此可見,接受者給賣方錢是為了讓賣方給他一些回報。
由此可見,這裡有兩樣東西: 1)顧客給的錢,2)賣方給他的回報的商品。相反,在創造者的工作中,渺小的人給偉大者一些東西,並不想要任何回報。相反,這裡只有一種行為。因此,我們應該區分這裡的同一行為中存在的兩個意圖,意思是這個人給予重要人物的物品是什麼。
在這裡,我們應該甄別出兩個相反的意圖: 1)給予者,並且給予者打算從給予的行動中接受快樂;2)物品的接受者,接受者是一個重要人物,其意圖是給予給予者快樂。因此,在這裡,給予者被稱為 "接受者",而接受者被稱為 "給予者"。
正如上文所說,一個人之所以喜歡給予創造者快樂的原因,是因為祂的重要性。事情是這樣的,既然我們得到了被稱為 "形式等同 "的改正的事項,被稱為 "Dvekut(粘附)",就像我們的聖人在談到 "並粘附祂 "這節經文時所說的那樣,我們應該說,這節經文的意思是,"正如祂是仁慈的",也就是祂樂於給予創造物,"所以你也是仁慈的",意思是樂於給予創造者。事實證明,當他給予創造者而不享受快樂時,在形式等同上就存在缺陷。
恰恰相反,如果他樂於給予創造者,這裡就可以說是形式等同。然而,一個人如何才能達到樂於給予創造者的程度呢?只有當他感受到創造者的偉大和重要性時,一個人才能做到這一點。在那時,自然會產生喜悅,就像對待一個重要人物的情況一樣。這樣,一個人就能從給予中接受快樂,因為這種給予能給他帶來快樂,而一個人也能在接受的地方工作。
然而,這就引出了一個問題:"一個人如何才能感受到創造者的偉大呢?巴哈蘇拉姆在談到這個問題時說,有一個信念超越理智的問題。也就是說,他描繪了這樣一種情景:有時,一個人會覺得這個人超越一切,擁有世界上最寶貴的品質。至於智慧,祂是世界上最有智慧的人。這是第一點。
第二種甄別是,他自己並沒有感覺到祂的偉大和重要,而是對祂的信念超越理智--也就是祂擁有世界上所有的品質。如果他的信念是百分之百的話,那就好像他是通過理智而實現的一樣。
關於超越理智的信念,有兩種甄別:
- 他沒有辦法獲得他的重要性和偉大性,因此認為他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人。
- 他確實有辦法去獲得並感受到他的重要和偉大,但因為他的榮耀,所以他在探究真理時不會有缺陷。這就好比一個人向別人借錢,並承諾會及時償還,借錢人就會調查他是否是一個值得信賴的人。有時,借款人也會聽說這件事。由此可見,借款人也因此受到了玷污,因為他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人。由此可見,因為榮耀,他超越理智相信,即使他有另一種方式。
因此,如果一個人特別想 "因為上帝的榮耀,所以隱藏這件事"的話,他就想相信創造者,即使他有辦法達成和瞭解創造者的重要性。儘管如此,他還是放棄了身體裡的這些火花,這些火花告訴他: "你為什麼要超越理智,因為你可以在理智之內獲得一切呢?" 這種程度適用於那些已經獲得了一些精神的人,他們有辦法獲得創造者的偉大,但仍然想走到超越理智的地方。
然而,在為進入真正的精神做準備的工作中也是如此。也就是說,當他主動去相信創造者的重要性 超越理智時,他必須主動去相信,他要具體地超越理智去相信。即使他有理由在理智之內看到創造者的偉大,但由於 "因為創造者的榮耀,所以要隱藏這件事",他寧願選擇信念超越理智。
這被認為是想要超越理智。正是在那時,他才會成為一個適合去接受精神的 "Kli"(容器),因為他根本不關心自己,他的所有意圖都只是為了給予創造者。正因為如此,一個人就不再擔心,如果他獲得了一些光照的話,這些光照就會進入他接受的容器,因為他總是在努力擺脫愛自己。
巴哈蘇拉姆說,由於接受的願望只想接受而不想給予,即使它被告知要超越理智而工作,它也只被視為給予而不是接受,因為一個人在必須超越理智的地方會遭受痛苦。這一點的證據是,由於身體在做任何事情的時候都希望接受喜悅和快樂,而如果一個人必須在超越理智上工作,身體就會不滿意,因此,當一個人被教導走到超越理智的地方時,他就開始了給予的工作。因此,當一個人選擇超越理智的方式時,就意味著他將走在正確(右線)的道路上,這也是與創造者實現 "Dvekut (粘附)"的途徑。
根據以上所述,我們應該始終牢記 "超越理智 "的含義是什麼,也就是一個人首先應該知道他要承擔超越理智的甄別,描繪出理智之內的東西,也就是他的理智告訴他的是什麼,值得為創造者工作的東西是什麼。此外,一個人還應該描繪出在這樣或那樣的條件下,他同意以何種方式為了給予來工作。
我們在自然中看到,當渺小者為偉大者服務時,他會感到高興和喜悅,因為我們看到,有些人為了能夠為偉大的人服務而付出了自己的代價。當一個人知道並感受到一個重要人物的偉大時,他就不需要為了身體想要為他服務而勞累,因為創造者在自然本性中安排了為偉大人物服務的快樂,他在偉大人物面前就像蠟燭在火炬面前一樣取消了自己。然而,只有當身體感受到祂的偉大和重要性時,才會如此。因為這一原因,我們必須時刻思考如何獲得創造者的偉大和重要性。
現在,我們來解釋一下《光輝之書》在解釋 "讓水......聚集到一個地方,讓旱地顯現出來 "這句經文時所說的話。根據我們上文對大眾和個人的解釋,大眾具有 "地主的觀點",即所謂的 “愛自己",這意味著他們希望將一切都接受到自己的權威當中。這意味著,儘管他們相信創造者,相信祂是世界的地主,萬物都以祂的名字命名,但當他們從事托拉和戒律的活動時,他們仍然希望從創造者那裡獲得自己的權威,以換取在托拉和戒律方面的勞動。這就是所謂的 "從權威到權威",即從單個權威到公共的權威。大眾認為,他們希望有兩個權威--個人的權威和創造者的權威。
但個人屬於 "托拉的觀點",也就是取消個人的權威,正如我們的聖賢所說(《伯拉霍特》第 63b 章):"托拉的言語只有在為它將自己判決死亡的人才能成真。"正如經文所說:"這就是一個人應該為她死在帐篷里的律法。" 這句話的意思是,一個人取消了自我,即愛自己,只想為創造者做一切事情,也就是說,世界上只有一個權威,那就是 "唯一者 "的權威。
在那時,他就能得到托拉的獎賞,因為那時他與創造者處於形式等同的狀態,被稱為 "Dvekut(粘附)"。然後,他就被命名為 "以色列",這意味著他的所有思想、言語和行為都直接 "亞沙爾"[直達創造者],因為他們所有的願望都只是為了實現給予,即所謂的 "形式等同",因為他在創造者面前取消了自己,而創造者被稱為 "唯一的權威",而不是兩個權威--他們也有愛自己的願望。
然而,由於存在著他們是大眾的規則,由於大眾的觀點具有支配個人的巨大力量,由於大眾認為自己是創造者的工作的完整性,大眾的觀點也會影響到個人。雖然個人不想採用大眾的方法,但大眾的方法還是會削弱個人,這樣他就不會感到大眾的缺席,個人在工作中也會被削弱。
也就是說,身體對他說:"你確實沒有完成創造者的工作,但這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應該為此感到後悔,並為此做出由衷的祈禱。也就是說,你必須說,如果你沒有得到給予創造者滿足的程度的回報的話,你就會說,'我的死比我的生更可取'。你沒有義務這樣做。畢竟,你看到大眾都會走上地主的道路。誠然,如果你能盡一切努力去給予的話,那會更好,但你必須請求創造者幫助你。如果你還是得不到創造者的幫助的話,你就會憂心忡忡地說:'對我來說,死比生更好'。'但這並不可怕,看看普通大眾就知道了"。
通過這樣,個人因此向大眾投降。也就是說,這削弱了他做自己能做的事情的能力,直到他從創造者那裡獲得幫助,創造者會給他力量,這樣他就能按照個人的要求,為了給予而做一切事情。
而當一個人開始從大眾那裡獲得完整性時,他就不再能看清真相,因為他自己造成的每一個缺乏,他都會立即為自己找到一個藉口,使自己合理化,以至於他不再覺得自己現在是受大眾的控制。
因此,為了使自己的工作在自己面前顯露出來,為了不被集體的控制所牽引,《光輝之書》建議我們將我們在托拉和戒律方面所做的一切集中在一個地方。也就是說,我們必須只有一個地方,也就是說只有一個權威,而不是兩個權威。
到那時,他就可以說:"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是我們的上帝,耶和華是一"。這就是上文所寫的 "托拉的觀點"。否則,就是地主的觀點,就必須有兩個權威: 1)創造者的權威,2)人的權威。當一個人審視自己的工作時,他會發現他與創造者的 Dvekut (粘附),也就是所謂的 "形式等同"沒有任何聯繫,因此自然而然地,他就與 "生命的生命 "分離開來,與世界上不會接受託拉的民族相似。托拉應該被解釋為"托拉的觀點"。相反,他們要的是地主的觀點,從這一點出發,世界不可能存在。通過看清和審視自己,他就能在創造者的道路上看清自己的真實狀態是什麼,而不會被那些想要奉行地主的觀點的普通大眾的完整性所左右。
正如《光輝之書》所說:"讓水......聚集到一個地方"。水,也就是托拉,將彙聚到一個地方,這意味著世界上存在的兩個權威將成為一個單一的權威,這就是所謂的"托拉的觀點"。正如《光辉之书》结尾時所說:"托拉是世界的立足點,在其中它存在。而世界上沒有接受它的世界各民族,依然荒涼乾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