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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bbalah Library Home / Rabash / 文章 / 1990-36.精神工作中的“以掃和以實瑪利的孩子們不願意接受託拉”是什麼意思?

精神工作中的以掃和以實瑪利的孩子們不願意接受託拉是什麼意思?

Rabash 36篇文1990年):

《光輝之書》(Balak篇,第138條)中寫道:當創造者想要將托拉賜給以色列時,祂前去邀請以掃的孩子們,但他們不接受,正如經上所寫:耶和華從西奈而來,從西珥向他們顯現(dawned on them from Seir,這意味著他們不願意接受。祂前去尋找以實瑪利的孩子們,他們也不願意接受,正如經上所寫:從巴蘭山顯現。既然他們不願意,祂便回到了以色列。

《光輝之書》中又說(Balak篇,第140條):拉比西蒙(Rabbi Shimon)對他說:這個問題已經解決了。耶和華從西奈而來”——從西奈祂前來並向他們顯現。從西珥向他們顯現意味著:從西珥居民所說的話中(即他們不願意接受),由此為以色列展現並增添了許多光與愛。同樣,祂從巴蘭山向以色列顯現並照耀,從巴蘭居民所說的話中(即他們不願意接受),額外的愛與光照便理所當然地被增添給了以色列。’”

我們應當理解,為什麼經上說:正因為以掃和以實瑪利的孩子們拒絕接受託拉,才為以色列增添了額外的愛與光照?這聽起來就好像沒有人願意接受託拉,只有以色列力挽狂瀾,正因如此,祂才向以色列照耀並為他們增添了更多光。這就好比如果沒有這一點,以色列就會缺少這份額外的愛與光照。

在世俗的物質世界中,我們可以這樣說:有時一個人想要給某人送一件美好的禮物,但沒有人願意接受,這讓人感到難過。因此,出於同情,有人接受了它,於是送禮者便愛上了那個通過接受禮物而幫了他忙的人。然而,在面對創造者時,怎麼能說出這樣的話呢?難道創造者給予以色列額外的愛與光照,僅僅是因為以掃和以實瑪利的孩子們不願意接受託拉,而以色列接受了嗎?

為了在精神工作中理解這一點,我們必須記住:在精神工作中,人自身就是一個小世界,正如《光輝之書》所寫的那樣:人由所有七十個民族組成,既包含以掃的品質、以實瑪利的品質,也包含以色列的品質。正如我們所學到的那樣,以色列的品質正流亡在七十個民族的統治之下——這七十個民族通常被稱為為了自己而接受的願望,而以色列則被稱為向創造者施恩的願望(desire to bestow upon the Creator

眾所周知,這裡存在兩個甄別: 1創造的目的: 即向其創造物施恩,也就是讓創造物接受愉悅和快樂。創造者的給予的願望在創造物內部創造了一個接受愉悅和快樂的願望,這意味著每當創造物看到有可以享受的事物時,他立刻就會渴望接受這份快樂。這被稱為創造者所創造的容器(Kli,正如經上所寫:上帝所創造的(Which God has created 2創造的改正: 然而,這裡存在著創造的改正這一問題——也就是說,為了防止羞恥,必須進行一項改正:無法使用創造者所創造的、被稱為為了自己而接受的願望的那個容器去直接接受。相反,人必須製造一個新的容器,被稱為給予的願望,就像創造者的願望是向其創造物施恩那樣。同理,創造物必須製造這個容器,否則創造者想要賦予其創造物的愉悅和快樂就會處於隱蔽和隱藏狀態。這就是上帝所創造的(意為接受的願望)與要去做的(to do(意為創造物必須去做的事,即給予的願望——這在創造物身上是不存在的,他們必須親手去製造它,以便擁有給予的願望)的含義。

我們不禁要問:怎麼可能去做與創造者所創造的為了自己而接受的願望完全相反的事呢?怎麼可能去撤銷創造者的工作(被稱為接受的願望),並去做與之相反的事呢?這難道不是在與創造者作對嗎?

答案是:人無法撤銷創造者所創造的接受的願望。那麼,為什麼又要求我們做到一切為了創造者的緣故呢,既然這違背了我們的本性?!

然而,這裡涉及光與容器(Kli)的問題。容器被稱為願望,而願望被稱為缺乏(lack,至於則是對缺乏的填充。有一條法則:沒有容器就沒有光。因此,創造物必須為自己提供一個容器,也就是一個缺乏——因為有一條法則:任何缺乏都專門屬於創造物,而不屬於創造者。

由此可見,創造物必須採取行動並尋找途徑,在自己內部發現一種缺乏——即他們希望自己的一切行動都是為了創造者的緣故,但他們做不到。於是,創造物便看到了並感受到了這種缺乏給予的願望,而這種願望是他們無法憑自身力量獲取的。

然而,為了明確他們無法憑自身力量獲取給予的願望,創造物首先必須靠自己的努力去刻苦耕耘(exert on their own)。否則,他們怎麼會知道自己無法憑自身力量獲取那種缺乏呢?不過,我們也要問:誰需要這種人無法憑自身力量獲取給予的願望的覺知呢?

答案是:人自身需要這種覺知。否則,他將不會祈求創造者幫助他,因為他會以為自己隨時都有時間做到一切為了給予,覺得只要自己想,隨時都有能力做到一切為了給予。

正因如此,人必須首先靠自己的努力去工作,試圖獲取給予的願望,只有在這之後,他才能發出真誠的、發自內心的祈禱——也就是說,對創造者的拯救產生真正的需求,祈求創造者賜予他這個做到一切為了創造者的緣故的願望。

通過這一點,我們可以詮釋經文所寫的內容(《詩篇》第119篇):謹守祂的法度、全心尋求祂的,是有福的。我們必須理解謹守祂的法度(意味著他們遵守托拉的誡命)與全心尋求祂的這兩者之間的聯繫。如上所述,我們必須獲取一種需求,去感受到我們缺乏給予的願望。在我們獲取這一點之前——也就是在我們獲取給予的願望之前——我們是不配接受創造者想要賜予創造物的愉悅和快樂的。

然而,人如何才能獲取這種缺乏呢?我們被告知:遵守托拉的誡命,可以給人帶來這種必須獲取給予的願望的覺知。也就是說,通過遵守托拉和誡命,當一個人在遵守托拉和誡命時,其目標是指向走近創造者”——也就是實現被稱為形式等同的粘附(Dvekut——這就能引導他去感受到缺乏給予的願望。經上寫道:謹守祂的法度是有福的,這意味著這將賜予他一種缺乏,在此之後,他將能夠祈求創造者賜予他這種缺乏。

這就是全心尋求祂的這句話的含義:在那之後,他可以全心全意地祈求創造者賜予他——也就是說,賜予他給予的願望,好讓他為創造者所做的一切都是全心全意的。由此可見,那時,通過遵守托拉和誡命,他將達到一種狀態:他可以祈求創造者賜予他全心全意(用他所有的心)的品質,這意味著這一切都是為了創造者。換句話說,他祈求創造者賜予他被稱為全心全意的給予的願望,因為這就是他作為遵守托拉和誡命的回報而唯一索求的獎賞。

由此可見,人的工作就是獲取一種缺乏和需求,祈求創造者賜予他一個給予的願望來替代創造時賦予他的接受的願望,因為通過這一點,他將獲得與創造者粘附的獎賞。因此,儘管他所祈求的願望與創造者賦予他的願望不同,但創造者恰恰想要這個。巴哈蘇拉姆曾對此談到創造者說過的話:我的孩子們戰勝了我(My sons defeated Me”——因為他們渴望一種不同于創造者最初賦予他們的願望,也就是說,他們祈求創造者賜予他們一種與祂原本賦予的不同的願望。

然而,創造者所賦予的、被稱為無中生有的接受的願望,是整個創造的軸心。不過,接受的願望必須經歷改正,這被稱為創造的改正。也就是說,創造被稱為為了自己而接受的願望,而給予的意圖則被安放其上。由此可見,最終,接受的願望依然保留著,只不過它獲得了以給予為目標的改正。

由此我們不禁要問:根據上述內容,當一個人開始祈求創造者賜予他給予的願望——也就是能夠為了創造者的緣故去做他所有的行為時,為什麼創造者不照著他的要求和祈禱賜予他給予的願望呢?在工作的秩序中,我們看到,當一個人想要踏上獲取給予的願望的道路時,他看到的卻是自己在倒退,而不是前進。也就是說,邪惡的傾向在他內部顯現的強度,甚至超過了他為了獲取回報而工作時所暴露出的強度。

事情的真相是,我們必須知道:給予的願望僅僅是創造的改正,而不是創造的目的。 創造的目的在於——祂的願望是向其創造物施恩,也就是讓創造物接受愉悅和快樂。因此,如果祂立刻把他們想要的東西(即給予的願望)賜給他們,他們就會對這種工作感到滿足,覺得自己正在向創造者施恩、並與創造者實現了粘附,那他們還需要什麼呢?為了他們自己,他們什麼都不需要,這被稱為渴望仁慈(desiring mercy,他們根本不需要從創造者那裡接受任何東西,於是,旨在將祂的給予賦予他們的創造目的就會被置之不理。

但創造的目的才是終極目標(Objective)。眾所周知,一切都是根據目標而不是根據手段來計算的——因為給予的願望僅僅是實現目標的手段。因此,如果他直接獲得了給予的願望,他就會對此感到滿足,而終極目標就會變成一塊無人問津的頑石,因為既然大家已經在工作中感到滿足了,就再也沒有人需要它了。

正如《聖哲的果實》(第1卷第118頁)一書中所寫的那樣:綜上所述,你會發現靈魂註定要獲取全部620個神聖的名字,即它的整個身量——這比它到來之前多出620倍。它的身量顯現在托拉之光所穿著的620條誡命之中,而創造者則顯現在托拉的集體之光中。因此你會看到:托拉、創造者與以色列是一(体的

這意味著,這就是創造的目的——一個人必須實現他的圓滿,並以創造者之名的形式獲得托拉的獎賞。僅僅想要向創造者施恩是不夠的。儘管這是一件偉大的事,但它並不是終極目標。相反,人必須獲取相當於其靈魂在穿著進軀體之前所擁有之體量620倍的達成。然而,如果他在幾次祈禱和連禱後就立刻獲得了給予的願望,他就根本不需要去獲取他被創造出來的那個終極目標了。這就是為什麼一個人無法立刻獲得給予的願望的原因,不僅如此,他還發現自己體內的接受的願望甚至比他剛開始從事給予工作之前還要膨脹。

不過,我們應當理解:為什麼在一個人的各種努力(旨在走近創造者,即實現被稱為粘附的形式等同,正如經上所寫:粘附於祂”——聖哲們將其解釋為:粘附於祂的品質,正如祂是慈悲的,你們也當是慈悲的)之後,僅僅沒有得到他所祈求的願望(即給予的願望)也就罷了,為什麼他現在反而得到了成倍膨脹的接受的願望,而且每一次都比他祈求給予的願望之前還要多?這看起來就像是上方的某種失誤,仿佛上方以為他祈求的是接受的願望,所以才賜予了他更大的接受的願望。但他明明祈求的是給予的願望啊,為什麼上方賜予他的反而是更大的接受的願望呢?

答案是:為了讓他對創造的目的(即獲得被稱為創造者的名字的托拉之獎賞)產生需求,他才每一次都被賦予了更大的接受的願望。也就是說,隨著他為了實現給予的願望而採取行動的深入,他從上方接受到的反而是接受的願望。而當他因為看到自己無法擺脫其統治而向上方尋求幫助時,這種幫助究竟是什麼?正如《光輝之書》關於凡是前來尋求淨化的人,都會得到援助這句話所說的那樣。書裡問道:他是如何被援助的?回答是:通過一個神聖的靈魂(holy soul)。如果他獲得更多獎賞,就會被賦予精神Ruach)。也就是說,通過從上方接受的援助,他不斷獲得扶持,直到獲取他的NRNHY。因此,每一次他都看到自己身上擁有更多的邪惡,從而必須每一次都去祈求更大的幫助。

正如我從巴哈蘇拉姆那裡聽到的那樣,他在談到關於亞伯拉罕的經文時(《創世記》第15章)說:耶和華對他說: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吾珥的迦勒底人之地,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叫你得著。亞伯拉罕說:主耶和華啊,我怎能知道我會得這地為業呢?’……耶和華對他說:你要確切地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裡出來。’”

巴哈蘇拉姆提出了一個問題:關於創造者給他的回答——“我怎能知道,即以色列人將在埃及流亡。也就是說,這就是亞伯拉罕可以借此確知他們將承受這片土地的保證。他問道:這算什麼回答?這意味著亞伯拉罕理解這就是正確的回答。正如我們所看到的,亞伯拉罕敢於就所多瑪的事與創造者爭辯,不斷追問:也許……但在這裡,暗示的意思是他理解了這就是正確的回答,因而沒有再追問下去。

他說,這個回答正是針對亞伯拉罕當時心中的疑問。這令人費解。關於亞伯拉罕,經上明明寫著:他信了耶和華,為什麼他突然會問出我怎能知道我會得這地為業呢這種問題?他說,亞伯拉罕看到了創造者想要賜予他的產業——即土地的產業,而創造的整個目的都包含在這片土地中。但由於有一條法則沒有光就沒有容器,沒有缺乏就沒有填充,因此他便心生疑問:當他們根本不需要這片土地時,怎麼可能繼承它呢?只要他們一接受到某種精神上的光照,他們就會感到心滿意足,高高興興地侍奉創造者,什麼都不用操心,因為他們不再需要更多了。因此,他們將對這片土地(即創造的目的)沒有任何需求。所以,他的疑問就在於:他看不到他們會有任何需求;而沒有需求,就什麼都不會賜予,更不用說像繼承土地這麼重大的事了。

為此,創造者回答說:你要確切地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在不屬於他們的地。”“土地(Eretz意味著願望(Ratzon。也就是說,他們將處於接受的願望的統治之下——這不屬於以色列人民,而是屬於埃及,這被稱為不屬於他們的地。他們將被苦待四百年。是一個完整的程度,對應著上帝神聖聖名(HaVaYaH)的四個甄別(Behinot),它們源自被視為給予的容器的Bina。因此,被苦待意味著埃及人不允許他們使用給予的容器工作。他們將被奴役和苦待,在什麼中?在四百年中,也就是在BinaSefirot中。

從《十個Sefirot的研究》中我們已知:Malchut被稱為個位數(unitsZA被稱為十位數,而Bina被稱為百位数。這就是400”的含義——他們不被允許進行這種工作。當他們奮起抗爭、並在Bina的品質(即給予的容器)中工作時,他們與埃及人爆發了一場大戰。由此可見,當以色列人民以給予的方式工作時,埃及人便奴役了以色列,而正是在那時,他們才真正感受到自己身處流亡之中。然而,當我們不使用給予的容器工作時,我們就不會察覺到埃及人對這種工作的抗拒。

這就是經文所說的含義(《出埃及記》第2:23):以色列人因做工而歎息,哀求,他們的哀聲達於上帝,是從做工而來的。也就是說,通過祈求幫助,他們不得不每一次都被賦予新的光,正如他在《光輝之書》中說的那樣:從上方賜予的幫助被視為一個神聖的靈魂,正因如此,以色列人民才需要巨大的光,否則他們就無法擺脫埃及人的統治。

由此可見,創造者的回答是:祂將賦予他們請求幫助的需求”——具體來說,就是每一次都向他們顯現更多的邪惡,好讓他們不斷地去祈求更大的幫助。通過這一點,創造目的的光才將被向他們顯現。這被稱為將這地賜你為業,叫你得著。由此可見,如果他們在祈求給予的願望時,上方立刻就把給予的願望賜給了他們,他們就會感到心滿意足,從而再也沒有任何需求去繼承這片土地了。但正因為上方賜予他們的是接受的願望、而不是給予的願望,所以他們才獲得了對創造者幫助的需求,並由此確保了他們絕不會滿足,而是會最終承受土地的產業。

因此,正是通過處於卑微的狀態,才促使他們接受到了巨大的光。這就解釋了為什麼當他們渴望得到給予的願望時,得到的反而是接受的願望——也就是說,在下界本該因祈求而獲得給予的願望的地方,接受的願望反而不斷增長。因此,人絕不能說自己看到上方的祈禱沒有得到應答,而其證據就是自己沒有獲得給予的願望。相反,他必須知道:他的祈禱正在被考量,而其證據就是——上方通過賜予他當下最有利於他的事物來給他回應,因為只有這樣,他才會對圓滿產生真正的需求。

根據上述內容,我們應當如何詮釋我們最初的疑問:為什麼《光輝之書》說從西珥向他們顯現,意思是由於西珥的居民說他們不願意接受,才為以色列照耀並增添了許多光與愛?同理,祂從巴蘭山向以色列顯現並照耀,因為巴蘭的居民說他們不願意接受,這為以色列理所當然地增添了額外的愛與光照。

我們曾質問:怎麼能把這種事歸於創造者呢?難道事實上以色列人本不配獲得那麼多的光與愛,僅僅因為以掃的孩子們不願意接受託拉,祂才賜予以色列——也就是為以色列增添了這些?否則,祂就無法為以色列增添許多光與愛了嗎?

當我們談論精神工作時,我們其實是在談論同一個人。也就是說,如果一個人內部的以掃之子和以實瑪利之子沒有抗拒托拉,而是願意承擔起給予的願望,那麼這個人內部的以色列品質就會感到心滿意足,從而不再需要創造的目的——正如創造者對亞伯拉罕的回答中所說的那樣:你要確切地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正是通過在埃及的統治下淪為奴隸,他們才產生了祈求幫助的需求。而通過這種幫助,才有可能向他們顯現創造的目的。由此可見,恰恰是在身體中存在著抗拒、當我們不願意接受託拉時,才使得創造者能夠為他們增添極大的愛與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