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工作中的 "隱藏的事情屬於耶和華,顯露的事情屬於我們"?
Rabash、1988年第24篇文章
《申命記》Deuteronomy 29:28)中写道:”隱藏的事屬於耶和華我們的上帝,顯露的事屬於我們和我們的子孫,直到永遠,要遵行托拉(律法)上的一切話。我們應該明白,知道這一點會給我們帶來什麼。有人會認為人可以知道隱藏的事情嗎?如果我們能知道隱藏的東西的話,創造者為什麼要對我們隱藏它呢?我們還應該明白什麼是隱藏的東西。這意味著什麼,以至於它是我們不可探究的,而是屬於耶和華我們的上帝的?
關於 "當你舉起蠟燭 “這節經文,拉希(Rashi)的解釋是:”'當你舉起'的意思是火焰向上升起,也就是說,我們必須點燃蠟燭,直到火焰自己升起"。我們應該明白,我們必須 "點燃蠟燭,直到火焰自己升起",這對我們意味著什麼。當然,如果蠟燭不能正常燃燒,只能在人點燃時燃燒,我們當然要等到它自己燃燒。因此,說 "直到火焰自己升起 "又有什麼新意呢?
關於七燈檯(Menorah)的製作,經文這樣写道:”這就是七燈檯(Menorah)的制作,用金子锤煉成的作品”。拉希(Rashi)對 "錘煉 "的解釋是 "這是一才子(一塊)金子。他要用錘子敲,用剪刀剪,把它的碎片恰當地散開。它不是將獨立的金塊連接在一起而做成的。同樣的方式,他制作了七灯台(Menorah)"。拉希的解釋是:"這是通過創造者自己做的"。
我們應該理解這一點: 如果七灯台(Menorah)是它自己做的,為什麼要用錘子敲,用剪刀剪呢?當然,如果是創造者製造的七燈檯(Menorah)的話,那麼只要拿一錠金子就可以了。為什麼需要敲打呢?
眾所周知,人的本性是只想為自己的利益接受的願望。一個人不可能做任何事,除非他認為這樣做會給自己帶來一些好處。《光輝之書》中寫道:”水蛭(Leech)有兩個女兒: 哈夫,哈夫(給我,給我)”(《箴言》30:15)。《光輝之書》的解釋是:”水蛭有兩個女兒,像狗一樣嚎叫: 哈夫,哈夫[希伯來語:給我,給我]。給我們今世的財富,給我們來世的財富"。換句話說,一個人所看到的一切,只要他能從中接受到一些快樂,他就會大叫:哈夫,哈夫,意思是 "給我,給我,我全心全靈地接受這個"。
我們被賦予了愛創造者的誡命,正如經文所寫的那樣,"而你要盡心、盡靈、盡力愛耶和華你的上帝"。但如果這違背了我們的自然本性的話,又如何能做到呢?我們的聖賢們在談到 “他們從西珥(Seir)恍然大悟 “這節經文時說:”他向以掃(Esau)的子孫敞開大門,讓他們接受託拉,但他們不想要。’他從法蘭山(Mount Pharan,)出現,'他走到那裡,向伊實梅爾(Ishmael)的子孫敞開大門,讓他們接受託拉"。"然而,他們也不想要,也就是說,他們都問:"這上面寫的是什麼?" 以掃(Esau)不想要,因為經文寫著:”你不可殺人。”關於以掃(Esau),經文寫著:”你要靠刀劍而活。” 伊實梅爾(Ishmael)的子孫也是如此: 寫的是什麼?"不可姦淫" ,而他們不願意。但當他來到以色列人面前時,他們說:”我們要做,我們要聽。”
我們應該明白,以色列人的邪惡的傾向是否同意放棄邪惡的品質?如果是,那麼他們說 "我們會做,我們會聽 "又是什麼意思呢?我們應該這樣理解,當以色列人看到他們的邪惡反對托拉,也就是說他們不想遵守托拉的戒律時,他們說:"我們將違背我們的願望去做",意思是通過強制手段,儘管我們的邪惡的傾向不同意。
然而,我們應該理解一個人強行給予他人東西的好處。我們能說他給別人東西是出於愛嗎?因為他並不愛他,所以這不是給予的理由。愛是通過給予對方好東西而獲得的。那麼,接受禮物的人自然會愛上送禮者。然而,給予並不能使給予者因給予而愛上接受者,那麼,以色列人說 "我們要違背它的願望",儘管邪惡的傾向不同意的理由又是什麼呢?還有,這又如何實現 "你們要愛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的呢?
我們的聖人們說,當以色列人說 "我們要做,我們要聽 "時,創造者說:"是誰向我的兒女們揭示了這個秘密,這個秘密就是管理的天使們使用的工具。"正如經文所說:"在力量上是強大的,祂的話語的執行者,然後聽到祂的話語的聲音"。這就是說,"做 "被看作是 "在力量上強大",意味著戰勝,儘管具有為自己接受的本性的身體並不同意。後來,通過克戰勝而去做,雖然邪惡的傾向不願意,但我們後來得到的回報是 "聽到祂的話語的聲音"。"我聽到 "的意思是 "我想到",正如我們的聖賢所說:"我沒有聽到意味著我沒有想到"(Iruvin 102)。
因此,字面的意思是,在以強制手段戰勝他人時說 "我們會做",那麼我們就會得到 "我們會聽 "的回報。也就是說,這件事將是合理的、可以接受的。也就是說,當我們覺得祂合情合理、可以接受的時候,我們就一定能夠帶著愛和喜悅去做每一件事,這樣,一切就都是自願的,而不是強制的了。
根據以上所述,我們可以解釋 "誰向我的兒女們透露了這個秘密 "這句話,在這裡,我們必須理解 "我們要做,我們要聽 "這句話中的秘密是什麼,其中問到:"誰透露了這個秘密?" 然而,我們必須明白什麼是工作中的 "秘密"是什麼。所謂 "秘密",就是沒有公開,但我們必須相信它就在這裡。也就是說,這裡有我們想知道、需要知道的事情,如果我們沒有必要知道的話,我們就不認為它是 "秘密"。
這就好比有人看到兩個人在竊竊私語。顯然,他們不想讓他聽到。但如果他們說的不是他的話,他也不想知道他們在說什麼。在這種情況下,他們說的東西就不算是他想知道的秘密。即使告訴了他,他也不想聽,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感興趣的事情。但如果他認為他們是在說他的話,他就會想知道他們在說什麼,因為這是他們不想讓他知道的秘密。
適用於肉體的人的命令同樣適用於工作。例如,當一個人學習托拉時。當一個人學習規則時,可以說托拉並沒有秘密地說出他不知道的事情。相反,托拉告訴他遵守 Mitzvot(戒律/善行)的規則。然而,當他學習托拉中的故事,甚至是我們聖人們的傳說時,如果他認為托拉是在說他自己,但卻不知道他所學的托拉與他自己之間的聯繫,而他又想知道托拉中寫的是什麼的話,這就被認為他現在是在學習秘密。
也就是說,需要有兩個條件才能被看作是秘密:1)他必須相信這些話是在說他自己。2)他必須想知道托拉中關於他的內容,即托拉中與他有關的內容是什麼。只有這樣,托拉才被看作是工作中的秘密。
現在我們可以理解創造者所說的 "誰向我的子孫們揭示了這個秘密 "的含義了。意思是 "誰向我的兒女們揭示了這個秘密",即相信通過強迫性的工作,他們會得到 "我聽到了 "的獎賞,以前的強迫性的工作會變成自願性的工作。
由此可見,"做 "被稱為 "信念"。也就是說,他們相信做了之後會得到 "我聽到了 "的獎賞,因此在強制期間也一定會帶著喜悅和愛去做這些事,因為他們可以得到 "我聽到了 "的獎賞。
而世界各民族的情況並非如此。在工作中,他們是與 "以色列 "的品質無關的人的一部分品質。相反,他們想用外在的思維去做每一件事,因為外在的頭腦瞭解他們能做到什麼。理智認為值得去做的事,他們願意去做,但信念超越理智的事,他們卻不願意去做。
換句話說,他們用理智看到,一個人不可能自己放棄接受的願望。相反,我們必須相信,如果創造者為了給予我們而讓我們從事這項工作的話,那麼他一定知道我們有可能做到這一點,但以我們渺小的頭腦(理智),我們不明白怎麼會有這樣的事,這確實是上天給予我們的奇跡。但創造者肯定知道我們能達到這種程度。
他們不知道怎麼會有這樣他們無法相信的事情。這就是所謂的 "世界各民族"。但 "以色列 "的意思是,他們能夠戰勝並信念超越理智地相信。因此,屬於 "以色列 "品質的人認為給予對人來說是一個秘密,也就是說,他們不知道如何獲得給予的能力,但他們卻相信。
相反,一個人中的世界各民族卻說這很難,不適合我們。因此,當我們看到我們需要以超越理智的信念方式行走時,他們對此毫無興趣,並逃避戰勝,說這對他們來說是困難的。
這就是一個人內在的 "世界各民族 "不願意接受託拉的原因,因為我們知道,接受託拉被看作是 "一個人應該死在帳篷裡"。我們的聖人說:"托拉只存在於一個將自己判處死亡的人身上"。這意味著一個人應該放棄自我利益,只為創造者的利益考慮。因為身體不同意取消自我利益,不同意以強制的方式行走,不相信通過 "我們將做",我們將實現 "我們將聽",這種信念是為自己的利益而接受者的理智所不能接受的。這就是世界各民族與以色列的全部區別。
現在我們可以理解我們所問的問題了:他們說我們必須 "点燃直到火焰自己升起"的含義了,這意味著什麼呢?問題在於,點燃與人有關,而人必須做出某種行為。他的行為必須達到什麼程度呢?在強迫中,是 "直到火焰自己升起"。
"自行升起 "的意思是不需要下面的人的工作。這就是所謂的 "強迫"。然而,創造者給了他聽到的回報。當然,那時一個人做任何事都是欣然的、帶著愛、心甘情願的,而不是像他從事的工作那樣,當他想把自己的愛給予創造者時,身體是強制性的,是抗拒的。
而現在,"你要全心全靈愛耶和華你的上帝 "是指你的兩種傾向。也就是說,邪惡的傾向也愛創造者,因為他在創造者面前就像蠟燭在火炬面前一樣取消自己。這就是一個人必須 "點燃",去做事情 "直到火焰自己升起",而不是靠自己的力量的意思。因此,"靠自己 "指的是靠創造者的力量。
同樣,我們也應該解釋一下我們對先賢們關於七燈檯(Menorah)的製作所提出的問題:"這就是七燈檯(Menorah)的製作,是用金子錘成的。這是一才子(一塊)金子。他要用錘子敲,用剪刀剪,把它鋪平。這不是用分開的金子做成的"。我們問,因為他們說的是字面上的注釋:"他就是這樣製作七燈檯(Menorah)的:它是由創造者自己完成的"。如果是創造者自己做了燈檯,也就是所謂的 "自己做的"的話,那為什麼還要用錘子敲呢?為什麼人也要在這裡做一些事情呢?
然而,一個人應該說:"我們要做,我們要聽"。也就是說,一個人應該從強制開始,並相信他將獲得聽到的回報。因為沒有 Kli[容器],就沒有光,也就是說,除非一個人需要創造者來填充,否則創造者不會給他填充。因此,一個人必須從一開始就看到困難,然後祈求創造者幫助他。在時,一個人就會發現,一切都可以它自己完成,意思是不需要人的説明。那麼,如果創造者做了一切的話,人在制作七灯台(Menorah)時又做了什麼呢?
答案是: 人的工作是必要的,因為沒有人的工作,我們就不會知道創造者做了一切。相反,我們會說,如果沒有創造者的幫助,我們也可以靠自己獲得完整,以至於說"我的力量和我的手的力量讓我獲得了成功"。反之,當一個人辛苦勞動,盡其所能,卻紋絲不動時,他必須說,創造者把這種力量--也就是為了給予祂而能夠工作--作為禮物給予了他。這意味著創造者允許一個人為祂服務。這種許可被稱為創造者給予人的快樂。
由此,我們可以理解 "這是一才(一塊)金子 "這句話。身體被稱為 "一塊黃金",正如《光輝之書》中寫道:"水蛭有兩個女兒,像狗一樣嚎叫,哈夫,哈夫[給我,給我]。給我們今世的財富,給我們來世的財富。那個被稱為 “一才(塊)黃金(Ze-Hav)(希伯來語:給這個。英語:”金子”的含義)”的身體,正在用錘子敲打著。
解釋:身體所做的任何工作都是強迫性的: 也就是身體所做的任何強制性工作都被看作是用錘子敲和用剪刀剪。也就是說,一個人所做的每一件強迫性的事情,就好像他剪掉了 “澤-哈夫(黃金)”(Ze-Hav)[給這個]的一部分,即為自己接受的願望的一部分。這就是 "適當地張開她的器官 "這句話的含義,意思是從器官中剝離為自己接受的願望,並改正它們,以便給予的工作。這就是所謂的 "適當地張開她的器官"。
然而,事實並非如此。也就是說,它不是作為一個完整的器官完成的,一個器官與一個品質相對,在完整中,然後是另一個完整的品質。恰恰相反,完整的整體是為了給予所有器官的,然後將所有的器官連接成一個完整的品質。然而,事實並非如此,恰恰相反: 他想去改正的每一個器官,邪惡都出現在它的位置上,而不是好的。因此,他有很多器官都被破壞了,直到他看到他的接受的容器中沒有一個器官願意為了給予去工作。
在那時,他看到這一切都是 “澤-哈夫”(金子)錘打出來的。也就是說,他看到了金子,也就是接受的容器,是很難倒轉過來工作以便去給予的。在那時,"容器"完成了,也就是下面接受者的行為完成了。他看到自己無法戰勝它,正如經文所寫,"以色列的子民因這工作而歎息,他們的哭喊聲因這工作而上升到上帝那裡"。這時,創造者的幫助來了,正如經文所寫:"同樣,祂制造了七灯台(Menorah)",拉希(Rashi)的解釋是:"這是創造者自己做的"。
那麼,是誰製造了七燈檯(Menorah)呢?創造者自己。既然如此,以色列人的工作又是為了什麼呢?
答案是:"為了揭示這樣一種需要:也就是只有創造者才能改變祂所創造的自然本性--創造物有一種為他們自己接受的願望。否則,一個人就會認為他自己可以把接受者變成給予者"。
然而,我們也應該明白,如果創造物不瞭解真相,以為自己可以完成將接受的容器變為給予到容器的工作的話,創造者又何必在意呢?或者,我們可以換一種方式提問: 創造者為什麼不賦予人類力量,讓他自己能夠將接受的容器轉化為給予的容器呢?
巴哈蘇拉姆說,這個問題的答案是:這是一種改正。否則的話,一個人就會停留在他卑微的程度上。也就是說,他不需要托拉之光,但創造者卻想給予他們托拉。因此,由於自己無法獲得給予的容器,他們就會請求創造者幫助他們。創造者會特別通過托拉給予他們幫助,因為"托拉中的光能改造他"。
由此可見,一個人必須接受託拉,因為在一個人將接受的容器被改造和變成給予的容器,也就是第一階段的工作之後的第二階段,是他托拉作為 "創造者的名字"接受託拉。這種品質被稱為 “祂對創造物行善的願望”,穿著 "創造者的名字 "的外衣,被稱為"托拉、以色列和創造者是一"。
現在,我們可以解釋經文所寫的內容了:"隱藏的事屬於耶和華我們的上帝,啟示的事屬於我們和我們的子孫,直到永遠,要遵行這托拉(律法)的一切話"。我們問:這是要教導我們什麼呢?答案是,當一個人開始進行給予的工作時,他發現自己並沒有朝著獲得給予的容器的方向前進,而是恰恰相反。在那時,一個人開始看到自己的糟糕的狀態,看到自己是多麼沉浸在愛自己的本性之中,因為根據規則,一個人越是希望自己的衣服上沒有任何污垢,他就越是看到污垢。
存在這樣一條規則:"任何是不在人身上存在的事,他都會心不在焉地去做"。意思是說,當一個人不注意某件事情時,他就不會看到那裡缺少了什麼。因此,當他開始為了給予而工作,並關注自己願意為給予而工作的程度時,他就會發現自己離給予有多遠,也就是他不能做任何沒有回報的事情。
因此,當一個人看到自己在 "給予 "的工作上毫無進展,而總是看到自己無法擺脫愛自己的本性的控制時,他能做什麼呢?那就是,在工作的開始,他以為只要決定走給予的道路的話,他就能及時地走出來。也就是說,他認為自己是自己的主人,因為誰會告訴他該做什麼呢?你可以說,在他想做的事情上,外面的人可能會干擾他。但在這裡,他所做的只是意圖是給予的工作,也就是說,如果他想達到給予的目的,他並不需要遵守超過 613 條的戒律。因此,從表面上看,他和其他人一樣,和普通人一樣,他並不稀奇,所以可以說普通人反對他的方式,因為誰知道鄰居心裡想的是什麼呢?於是,他以為工作一段時間後,就可以開始給予的工作了。
然而,他突然發現,他每天越是工作,越是想獲得給予的容器,他就越是發現這些容器離他很遠,他根本無法擺脫愛自己的本性的控制。
這節經文告訴了我們這一點: “隱藏的東西屬於耶和華我們的上帝"。也就是說,給予的目的/意圖被稱為 "隱藏的部分",因為一個人不知道一個人的鄰居的想法,這是一個人應該知道的--也就是事實上,這不是我們的手所能控制的東西。相反,被稱為 "意圖 "的隱藏的部分屬於 "耶和華我們的上帝"。祂必須賦予我們這種能力,而我們自己卻無力幫助祂。然而,我們可以幫助祂,通過開始參與這一給予的工作,看到我們無法擺脫內心的愛自己的本性。通過這樣,我們就能幫助祂,因為我們知道只有祂才能幫助我們。如果我們沒有開始的話,我們就無法繼續前進。這就是改正--也就是去知道只有祂才能做一切。
如果我們能靠自己走出愛自己的本性的話,情況就會相反。也就是說,我們會這麼想,但我們卻沒有意識到 "唯有祂做了一切,正在做一切,將要做一切"。但是,當我們親眼看到我們無法擺脫愛自己的本性時,我們就不需要相信祂已經賦予了我們這種能力,因為我們顯然已經看到了這一點。
因此,這段文字告訴我們,不要因為我們無法戰勝和擺脫被稱為 "隱藏的部分 "的愛自己的本性而驚慌失措。這一切都掌握在創造者的手中,正如經文所說:"隱藏的事屬於耶和華我們的上帝,顯露的事屬於我們和我們的子孫"。也就是說,"顯露的事情 “指的是行動的部分,我們可以通過強制手段來完成。這就是為什麼這節經文告訴我們,我們看到這對我們來說是困難的事實是真實的。然而,這,意思是意圖並不是讓我們去完成,而只是行動,讓我們去開始做。然而,當我們看到我們自己無法完成這一工作時,這就被稱為 "祈禱",意思是需要創造者給我們這個 Kli(容器)。
現在我們可以解釋我們的聖賢們所說的話了(Minchot 29):”制作七灯台(Menorah)對摩西來說是困難的,直到創造者用手指給他看,就像經文所寫的那樣,’這就是七灯台(Menorah)的工作'"。我們應該從工作的角度來解釋這句話: 七灯台(Menorah)的工作 “是指創造者的光會照耀。然而,這需要給予的容器。他們將從哪裡獲得給予的容器呢?這很困難,因為這違背人的自然本性。但創造者用手指給他看,並對他說: "這就是工作" 也就是說,"你將做工作,而我將賦予意圖"。這被認為是 "你將做顯露的部分的工作,而我將給出隱藏的部分的意圖"。這就是 "同樣,祂制造了七灯台(Menorah) "這句話的含義意思是祂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