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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為 "寬恕"Selichot)的準備工作

36 篇文章,1986

眾所周知,對於我們想要獲得的任何東西,我們都必須準備好獲得它的方法和工具。那麼,為了得到 "寬恕"Selichot),我們必須準備些什麼呢?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看到,一個人不會對另一個人說 "對不起",除非他做了傷害對方就金錢、榮譽或身體方面的事,活著給對方造成了傷害。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說一個人應該請求對方的原諒,原諒他對對方所做的錯事。

在這裡有兩點需要甄別: 1)如果一個人自己什麼都沒做,卻請求對方原諒的話,對方會看著他,把他當成瘋子。如果我們看到一個人走在街上對每個人說 "對不起,對不起",我們肯定會認為他瘋了。寬恕只適用於某些重罪。2) 如果一個人給他人造成了巨大損失,卻把道歉當成了一件小事的話,那麼他肯定不會得到他所要求的,因為他做了一件大錯事,卻把道歉當成了一件小事。很難想像他會被原諒。相反,一個人應該衡量他對朋友造成的傷害的嚴重程度,並在此範圍內選擇能讓他的朋友原諒他的方式。

我們從人與人之間的身體的行為中,我們可以看到人們是如何對待人與人之間的寬恕的。也就是說,當一個人請求創造者寬恕、原諒祂的罪過時,上述兩個甄別方法也同樣適用: 1) 你不需要為任何事情道歉,只需要為傷害了他人而道歉,否則你會被認為是瘋了,或者你請求他人原諒是在嘲笑他。2)請求寬恕的程度應與傷害對方的程度相匹配。

因此,當一個人請求創造者寬恕他對創造者犯的罪過,即他玷污了創造者的榮耀時,他必須考慮自己對創造者的罪過。這是因為,如果一個人沒有感覺自己有任何罪過,卻請求寬恕的話,那就像是在開玩笑一樣。他大喊大叫,哭著請求創造者的寬恕,卻絲毫不覺得自己損害了國王的榮耀。

一個人之所以感覺不到自己的罪過的原因,正如我們的先賢們所說(Yoma 86 章):"如果一個人犯了過錯,並且重複犯錯的話,那麼對他來說,這就變成了一種允許的過錯"。這就是當一個人向創造者請求寬恕時,他不會感到自己有罪的原因。

因此,根據第二種甄別,即甄別罪過的程度,一個人首先必須承認他在國王的榮耀方面所犯的錯誤的程度。否則就談不上寬恕。因此,一個人應該盡可能地請求上帝按照他的罪孽的程度赦免他的罪孽,也就是說,這些罪孽的分量要匹配。

我們的聖賢們也說過(Sukkh 52 章),對於邪惡者來說,罪孽就像一根頭髮絲一樣,而對於義人來說,罪孽就像一座高山一樣。問題是,這個 "似乎 "是什麼意思呢?也就是說,他們說 "在他們看來",但事實是什麼呢?

問題是,當一個人沒有注意到他在誰面前犯了罪,並且沒有感受到創造者的重要和偉大時,他就是沒有任何信念的。在時,當他開始想:"但我也是猶太人啊!"由於現在是ELUL月,而以色列歷代的習俗是這是一個仁慈的月份,任何被視為 "以色列人 "的人都知道,現在是為以色列家的罪孽向創造者祈求寬恕的時候了。此外,我們吹響 "Shofer"(羊角號),是為了讓人的內心開始反思並悔罪。那時,人們會認為自己也一定犯了罪,必須祈求創造者的寬恕。

然而,他在國王身上玷污的瑕疵有多大呢?一個人無法感受到這種感覺。相反,只要一個人對創造者的偉大深信不疑,他就能承擔起自己的罪孽所造成的缺陷的程度。因此,所有那些沒有任何準備就來請求寬恕的人,就像一個人在請求別人寬恕時,雖然對他做了可怕的事情,需要對自己的行為真正悔恨,但他請求寬恕時卻好像自己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似的。自然,這種請求寬恕也就沒有了真正的價值,因為它應該是為了真正的罪過而請求的。

因此,在一個人開始請求寬恕之前,他必須首先反思他的罪的核心是什麼。在之後,他可以考慮由他的罪的核心所導致的罪是什麼。一個人應該知道,他所犯的罪的核心,也是所有罪都從哪裡延伸出來的東西,就是他沒有努力擁有永久的信念。如果他有部分的信念的話,他就會安於現狀。

正如 "十個 Sefirot 的研究導論"(第 14 項)中所寫的那一,如果他有永久的信念的話,這種信念就不會讓他犯罪。也就是說,他請求創造者的寬恕,因為他看到所有罪的真正原因是他缺乏永久的信念。因此,他請求創造者給予他這種力量,也就是讓他有能力在心中永遠堅定信念。自然,他不會犯罪,不會玷污創造者的榮耀,因為他沒有感覺到到創造者的偉大,因為他不知道如何欣賞天堂的榮耀,並且如何不傷害它。

因此,他請求創造者寬恕他,幫助他,給他力量,讓他超越理智地能夠承擔起天國的重擔,也就是讓他有能力戰勝並增強對創造者的信念,並知道如何在人與上帝之間保持一定的敬畏。

這意味著,當一個人反思時,他會發現他只需要一件事情--去反思一下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的區別是什麼,為此我們每天都會祝福:"耶和華啊,禰是有福的,因為禰沒有讓我成為外邦人"。但人們並不太在意他所說的 "因為沒有讓我成為外邦人"。也就是說,他沒有考慮自己:在哪些方面他是以色列人而不是外邦人。我們必須知道,主要區別在於信念--以色列人相信創造者,而外邦人不相信創造者。

一旦他知道了這一區別,他就必須檢查他自己對創造者的信念的程度,也就像《十個Sefirot的研究導論》(第 14 項)中所寫的那樣,他願意為自己對創造者的信念做出多少讓步。然後,他就能看清真相,即他是否只願意為了創造者的緣故而不是為了自己的緣故去工作,或者他是否只願意在很小的程度上為創造者做事,也就是說,上帝不允許他玷污他的愛自己,否則他將一事無成。

因此,在那時,他才能看清那一真相:也就是他對創造者的真正的信心有多大。由此,他可以看到,所有的罪孽都源於這個原因。當他向創造者請求寬恕他的罪過時,通過接受準備和資格的認證,他就能承擔起瑕疵的真正的尺度,這意味著他在哪些方面玷污了國王的榮耀,他就會知道該向創造者請求什麼,這意味著他犯了哪些罪,而為了不再犯罪,他必須改正哪些罪。

現在,我們可以理解在Nitzavim [站立] (Deuteronomy, 30:11)(申命記,30:11)中所寫的內容了: 我今天所吩咐你們的這一誡命,不在你們以外,也不在遙遠處。它不在天上,也不在海外,因為這件事離你們很近,就在你們的口中,也在你們的心中。

"因為這一誡命 "指的是哪條誡命呢?我們還應該理解 "它不在你們之外 "的含義是什麼。問題是,戒律的核心是信念的戒律,也就是相信創造者。之後,我們就能遵守祂的 Mitzvot(誡命 Mitzva的複數)。所有的誹謗者和阻撓者都是圍繞著信念的誡命而來的。身體開始提出許多問題--既有身體自己提出的問題,也有身體聽到別人提出的關於信念的問題。

當一個人想 "如牛負扼,如驢負重 "地承擔起天國的重擔時,這些問題就來了,這意味著一切都超越理智。突然之間,身體變得聰明起來,並開始調查並詢問 " " "什麼"的問題?在任何情況下,它都不會讓我們承擔起信念的誡命。身體問的這些問題是如此地強烈,以至於一個人無法回答它問的那些問題。這樣一來,一個人就會變得茫然,沒有力量根據它提問的理由來戰勝它的正義的論點。身體的這些問題是一個真正的奇跡。

這篇文章告訴了我們這一點: "因為這一誡命,"指的是信念的誡命,"並不在你們外面"。也就是說,你不需要回答身體的問題在理智之內提出的問題,因為信念的誡命是專門建立在超越理智上的。也就是說,賦予人類的外在的理智無法回答它。這就是為什麼你不需要回答它那些令人困惑的問題的原因。

相反,你必須相信,身體提出的所有問題都不是為了讓你回答的。恰恰相反: 這些問題的出現,是為了給人一個超越理智的信念。否則,如果身體用它的理智理解了一個人想要為創造者工作的話,那就在理智之內了。這就叫做 "知道",而不是 "相信",因為恰恰是在一個人的頭腦無法理解的地方,如果他做了什麼的話,那純粹是基於信念。

因此,一個人不需要有多高的天賦就能回答身體的這些問題,因為所有的答案都 "超越理智",即 "信念"。這被視為 "不在天上,不在地下",需要高超的技巧。相反,它非常簡單,叫做 "在你的口中說,在你的心中做",意思是只要心中有願望的話,我們就能戰勝它。

但是,"超越理智 的問題需要澄清,因為這裡面需要做很多甄別。巴哈蘇拉姆(Baal HaSulam)說,超越理智 "的意思是,如果一個人的理智認為從事托拉和誡命是值得的話,那麼他就應該為自己描繪如何遵守托拉和誡命。也就是說,如果他感覺到了每一條戒律中的滋味的話。

我們必須相信,就像吃喝拉撒等肉體上的享受一樣,每樣東西的味道都是不同的,我們也必須相信,每項誡命都有其特殊的味道。因此,如果他在從事托拉和誡命的過程中品嘗到了味道的變化的話,那麼,他在工作中會感到怎樣的興奮和生命活力呢?理智會迫使他在工作中為自己塑造一個適合成為創造者僕人的形象。他會把所有想擾亂他工作的事情都視為無關緊要的,不值得他關注。

根據上述他在理智之內對自己的描述,他應該在超越理智之上做出同樣的描述。也就是說,儘管他並沒有覺得會有理智所支持的東西,但他仍然會像擁有強大的理智和感覺一樣工作。當他這樣做的時候,就被認為是在超越理智之上工作。

然而,只要他感覺到如果他有理智,他就會更樂意、更持續地為創造者服務的話,那麼他就仍然是在理智之內工作,因為在理智和超越理智之間仍然存在著區別。恰恰是當理智對他來說沒有區別時,他才會被看作是 "超越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