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超越理智
Rabash 第21号文章,1986年
關於超越理智,我們應該在朋友之間以及個人與創造者之間使用這種工具。然而,兩者之間存在區別。在個人與創造者之間,這種工具必須永遠存在。換句話說,我們絕不能低估這種被稱為“超越理智的信念”的工具。但在朋友之間,如果他能夠理智地看到朋友的美德,那就更好了。
然而,身體的本性卻恰恰相反——它總是看到朋友的缺點而不是優點。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的聖賢說:“要以善意看待每個人。”換句話說,即使你理智地認為你的朋友錯了,你也應該努力以善意看待他。這可以超越理智。也就是說,雖然從邏輯上他無法為朋友辯護,但超越理智,他仍然可以為朋友辯護。
然而,如果他能夠在理智之內為朋友辯護,那當然更好。例如,如果他看到朋友們的程度比自己高,他就會理智地意識到自己與朋友們相比是多麼渺小,朋友們都遵守到達神學院的時間表,對朋友們之間發生的一切都更加關心,盡其所能地幫助任何人,並立即實際執行老師們關於工作的每一條建議等等,這肯定會影響他,並給他力量戰勝自己的懶惰,無論是在黎明前需要起床的時候,還是在被喚醒的時候。
此外,在課堂上,他的身體對課程更感興趣,因為否則他就會落後于朋友們。而且,對於任何與聖潔有關的事情,他都必須更加認真對待,因為身體無法忍受低劣。更重要的是,當他的身體觀察朋友們時,它會理智地看到他們都在為創造者工作,然後他的身體也會讓他為創造者工作。
而身體幫助他轉變到為了付出而工作的理由正如前面提到的——身體不願意忍受低劣。相反,每個人都有自尊心,他不願意接受朋友比自己更優秀的情況。因此,當他看到朋友們的水準高於自己時,這會促使他在各方面都提升自己。
這就是我們聖賢所說的“競爭的嫉妒會增長智慧”的含義。換句話說,當所有朋友都認為社會在思想和行動上都處於高水準時,每個人自然都會努力提升自己的層次,超越自身固有的水準。
這意味著,即使他天生沒有強烈的欲望或對榮譽沒有強烈的渴望,他仍然可以通過嫉妒獲得自身本性中沒有的額外力量。相反,他內心嫉妒的力量在他體內催生了新的力量,這些力量存在於社會中。通過這些力量,他獲得了新的特質,也就是說,這些力量並非來自他的祖先。因此,他現在擁有了社會在他身上催生的新特質。
事實證明,一個人既擁有父母遺傳的特質,也擁有從社會中習得的特質,後者是一種新的獲得。而這種獲得只有通過與社會建立聯繫,以及當他看到朋友們擁有比自己更好的品質時所產生的嫉妒之心才能實現。這促使他去獲得那些他沒有但又渴望擁有的優秀品質。
因此,通過社會,他獲得了新的品質,這些品質之所以被他採納,是因為他看到它們比自己的品質更高,並且他對此感到嫉妒。這就是為什麼現在他比沒有社會時更加優秀的原因,因為他通過社會獲得了新的力量。
然而,這只有在他真正認為朋友們比自己更優秀的情況下才能成立。但與此同時,邪惡的傾向會向他展現社會的低劣之處,並讓他認為:“恰恰相反,你想要與之建立聯繫的這個社會並不適合你。他們比你低很多個層次。因此,從這樣的社會中,你不僅一無所獲,甚至你與生俱來的那些微不足道的力量都比這個社會中的人更強大。
“所以,你應該遠離他們。如果你真的想和他們建立聯繫,至少要確保他們都服從你,也就是說,他們要按照你對社會行為方式的理解行事:他們聚會時如何坐,如何學習,如何祈禱。換句話說,他們都應該嚴肅認真,絕不能微笑,更不能談論朋友們的世俗事務——比如他們如何謀生,是輕鬆還是艱難,他們的工作是否順利,房東是否難纏,同事是否嘲笑他們是正統派等等。”
所有這些事情都無關緊要,思考它們純屬浪費時間,因為它們都只是物質層面的事情。而他來到以色列的集會是為了一個崇高的目的,那就是成為創造者的真正僕人。由此可見,當他想要忘記自己的肉體存在時——事實上,他的肉體存在深深困擾著他,但他卻試圖忽略它,不想去想起它——朋友們卻來了,開始談論起他們朋友的肉體。而他並不關心朋友們的肉體,因為他現在渴望的是精神上的追求。“為什麼朋友們突然用這些與我毫不相干的世俗瑣事來擾亂我的思緒?難道我想要忘記自己的肉體存在,就是為了騰出時間來思考朋友們的肉體嗎?這怎麼可能?”於是,他的身體告訴他:“你最好聽我的,離他們遠點,這樣你肯定會更成功。為什麼要讓這些無聊的事情擾亂你的思緒呢?”
因此,當身體向他指出朋友們的不足之處時,面對身體提出的這些看似正當的論點,他又能如何反駁呢?換句話說,身體並不是建議他遠離社會,因為它是在慫恿他作惡。恰恰相反,身體告訴他:“遠離社會,你才能成為一個正直的人,你才能專注於你的精神追求,必要時,也能關注一下你的肉體。”
因此,如果一個人相信,沒有社會就無法進步,也無法獲得對創造者的愛,因為社會是擺脫愛自己、進入對創造者之愛的跳板,那麼他別無選擇,只能超越理智。他應該對自己的身體說:“你看到他們並沒有像你所渴望的那樣渴望獲得創造者的愛——也就是說,既然你是我的身體,我在你身上看到你比其他朋友的身體更聖潔,因為你渴望成為創造者的僕人。
“我看到你在勸我離開朋友們,因為他們的身體已經顯露出他們的低劣之處,他們沒有力量掩蓋自己的不良品質,因為人們通常會互相隱藏內心的邪惡,以便讓別人尊重他們,因為他們擁有突出的優點。但在這裡,他們的邪惡如此之大,以至於他們無法戰勝邪惡並隱藏它,以免被別人看到。因此,從我的角度來看,他們確實是卑鄙的。
“然而,儘管我擁有所有美好的品質,但如果沒有社會,我也將一無所獲。因此,我將超越理智,遵循我們聖賢的話(《箴言》,第四章):“要非常非常謙卑。”換句話說,我必須超越理智,相信他們比我處於更高的層次。然後,根據我的信念程度,我將能夠從社會中獲得鼓勵和力量,並從他們那裡獲得社會所能給予的一切。”
由此可見,他之所以超越理智接受愛朋友,僅僅是因為必要性,因為別無選擇,但在理智之內,他認為自己是對的。
然而,正是在這裡,也就是說,在對待朋友的問題上,理智比超越理智的程度更重要。這是因為,事實上,當一個人希望通過他只想為了給予而做的工作來使自己更接近與創造者的粘附時,邪惡就會在他身上顯現出來。而認識邪惡並非理智上的事情,而是一種內心的感受。
這意味著他應該覺得自己比世界上所有人都更糟糕、更低劣。如果他還沒有意識到這一點,反而認為有人比他更糟糕,那麼他可能還沒有真正認識到邪惡。換句話說,邪惡仍然隱藏在他的心中,尚未顯露出來。
這是因為只有當一個人心中存有善念時,才能看到邪惡。例如,如果房間裡一片漆黑,就無法看到任何污垢。但當你打開燈時,就能看到污垢的存在。
同樣,如果一個人不做善事,不研習托拉和祈禱,也不渴望親近創造者,那麼他就沒有光來照亮自己的內心,也就無法看到自己內心的邪惡。由此可見,他之所以仍然看不到自己內心的邪惡比所有朋友都多,是因為他需要更多的善。正因如此,他才會認為自己比朋友們更正直。
因此,他認為朋友比自己更糟糕,是因為他缺乏能夠照亮自己的光,從而無法看到自己內心的邪惡。所以,人內心的邪惡問題不在於發現邪惡本身,因為每個人都有這種被稱為“為了接受而接受的願望”的邪惡,也就是自私。區別完全在於邪惡的顯露程度。換句話說,並非每個人都能看到並感受到自私是壞事、是有害的,因為一個人看不到滿足自己“為了接受而接受的願望”(即“自私”)會傷害自己。
然而,當他開始在真理的道路上從事神聖的工作,也就是說,當他渴望與創造者合一時,他所有的行為都將是為了創造者,這樣他每次都能獲得更多一點的光,照亮自己,然後他才會開始感受到自私是一種不好的東西。
巴哈蘇拉姆解釋了拉比約哈南的一句話:“創造者看到義人很少。祂就站起來,把他們種植在每一代人中。”正如經上所說:“因為大地的柱子屬於耶和華,祂將世界建立在其上。”拉什的解釋是:“將他們散佈在所有世代中”,作為世界存在的基礎、支柱和根基(Yoma 78b)。“很少”意味著他們越來越少。因此,祂做了什麼?“祂站起來,把他們種植在每一代人中。”這樣,通過將他們種植在每一代人中,他們就會繁衍增多。
我們應該理解,如果祂將他們種植在每一代人中,他們是如何繁衍增多的。我們應該理解所有義人都在同一代人和分散在所有世代之間的區別,正如拉什的注釋所理解的,通過將他們分散在各個世代中,義人就會增多。
巴哈蘇拉姆說:“每一代都有義人,這樣就能為那些沒有與生俱來與創造者合一特質的人提供機會。然而,通過與每一代中的義人結合,通過依附於他們,他們可以從他們的行為中學習,並能夠通過每一代中的義人獲得新的特質。這就是為什麼祂將義人分散在每一代人中,這樣義人就會增多。”
正如前面所說,通過與朋友的結合也能獲得同樣的效果——獲得新的特質,使他們有資格與創造者合一。所有這一切的前提是他看到了朋友的優點。那時,他應該從他們的行為中學習。但是,當他看到自己比他們更有資格時,他就無法從朋友那裡獲得任何東西。
這就是為什麼他們說,當邪惡的傾向出現並向他展示朋友的卑劣之處時,他應該超越理智。但當然,如果他能夠理智地看到朋友的程度比他更高,那就更好、更成功了。由此我們可以理解拉比·埃利梅萊赫為我們寫的祈禱:“願我們的心看到朋友的優點,而不是他們的缺點。”
然而,在個人與創造者之間,情況就完全不同了。換句話說,超越理智更好。這意味著,如果他接受超越理智的信念,他的努力方向就是正確的。這與理智之內的理解不同,儘管每個人的智力理解方式各不相同。也就是說,每個人都知道並理解,如果他不必相信,而是神的旨意顯現在全世界,顯現在所有生靈面前,那麼全世界肯定都會遵守托拉和誡命,就不會有世俗之人。相反,每個人都會成為正統信徒。
然而,上帝的天道並沒有顯現給低等創造物。相反,他們必須相信。然而,信念是一件困難的事情,因為創造者賦予我們智力和理智,讓我們能夠用自己的眼睛看待每一件事。我們根據自己的最佳判斷來衡量所有與人際關係有關的事情,除了我們的思想之外,沒有什麼能讓我們做出區分,正如我們的聖賢所說:“法官只能根據他所看到的來判斷”(《巴巴·巴特拉》131)。因此,我們處理所有事情都是在理智的範圍內,而不是超越理智。
正因如此,當一個人開始從事侍奉創造者的工作,並被告知他必須接受超越理智的信念時,他開始思考:“但我看到創造者賦予我們理智,是為了讓我們能夠根據智力,也就是根據我們思想的理解方式來理解一切。那麼,我怎麼能接受與我的思想相悖的東西呢?”對於肉體來說,理解以超越理智的方式進行神聖工作符合自身利益,這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
超越理智既適用於思想(頭腦)也適用於心。這就是為什麼不是每個人都能以給予的形式進入神聖的工作,因為這種工作是超越理智的。因此,在向世界其他地方傳授創造者的工作時,順序正如邁蒙尼德所說,他們首先要從“不是為了她的緣故”(Lo Lishma)開始,直到他們獲得知識並積累豐富的智慧,然後才會被告知,工作的本質是為了給予這被稱為“為創造者而工作”。
然而,我們應該理解為什麼超越理智更為合理。相反的說法似乎更有道理——如果侍奉創造者是合乎理智的,那麼會有更多的人前來並願意成為創造者的僕人。巴哈蘇拉姆對此解釋說,人不應該認為當創造者以超越理智的方式賜予我們祂的工作時,這是一種低級的程度。相反,我們應該相信這是一種非常高的程度,因為只有這樣,人才能有機會為了給予而工作。否則,他就會陷入為了接受而工作的境地。
因此,雖然如果工作是合乎理智的,會有更多的人侍奉,但他們永遠無法與創造者達到粘附(Dvekut),而合一才是為了給予而工作。因此,雖然數量上會有所增加,但在品質上,人將無法獲得創造者希望賜予祂的創造物的喜悅和快樂,因為祂的願望是善待祂的創造物。
因此,為了使創造物所獲得的喜悅和快樂完美無瑕,也就是說避免承受羞恥的麵包,就有了限制(Tzimtzum)的改正——除非形式上達到等同,否則上層的豐盛之光就不會顯現。這意味著創造物在給予的容器中接受豐盛之光。當創造物中沒有給予的容器時,它們就必須留在黑暗中,這被稱為“他們將死于沒有智慧”。
然而,我們應該知道,即使在不是為了她的緣故(Lo Lishma)中也有托拉之光,我們的聖賢曾說過:“人應該始終以非純粹的動機從事托拉和誡命,因為從非純粹的動機我們可以達到為了她的緣故(Lishma),因為其中的光會改變他。”之後,人必須達到純粹的動機。換句話說,他應該在思想和心靈上超越理智地工作。
但在人與人之間,如果他能夠以合乎理智的方式愛他的朋友,也就是說,如果他努力將朋友視為比自己更高聖潔的層次,這無疑是更好的。換句話說,如果他理智地認為朋友們比他更接近與創造者的粘附(Dvekut),那當然比他必須超越理智去相信要好得多。
因此,事實上,他認為自己比朋友們處於更高的層次。從理智的角度來看,他總是覺得朋友們很低級。然而,他超越理智地相信——因為這是一項誡命/善行(Mitzva)——他應該相信事情並非如他所見。當然,如果他能夠理智地看到朋友們處於聖潔的程度,那就更好了。
同樣,我們可以解釋《撒母耳記》(16:7)中的經文:“耶和華對撒母耳說:‘不要看他的外貌和他身材高大,因為我已經棄絕他了。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
因此,我們看到,當創造者差遣撒母耳去膏立耶西的兒子時,撒母耳憑著他眼中所見的,認為耶西的兒子以利押適合取代掃羅王成為以色列的王,但創造者不同意他的看法。最終,他們帶來了正在牧羊的大衛,大衛是紅頭髮,眼睛明亮,容貌俊美,“耶和華說:‘起來,膏立他為王,因為就是他。’”
這教導了我們什麼?我們在這裡看到了兩件事:
1)從撒母耳的角度來看,他根據自己的理解,認為以利押的優點足以使他成為以色列的王。但創造者告訴他:“不,不要遵循你自己的理智,”因為在創造者面前,理智毫無價值。相反,既然創造者想要立一位王,這就被稱為“個人與創造者之間”的事情,其中沒有理智的容身之地,“因為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那麼,創造者究竟告訴了他什麼?“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根據以上所述,我們可以理解“人看的是眼睛”這句話適用于人與朋友之間的關係。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一個人能夠理智之內地行事,並且與他所看到的相符,那就是好的。
然而,“耶和華看的是內心”則不然。換句話說,關於創造者的事情,是超越理智的,人不應該憑自己的眼睛去看,而應該超越理智。因此,這裡需要做出兩種區分:1)在人與創造者之間,超越理智更好;2)在人與朋友之間,理智之內更好。
這就是為什麼創造者告訴他:“不要看他的外表”,因為在人與朋友之間,用眼睛觀察是好的。如果你能理智地看到朋友的優點,那就更好了。但在這裡卻並非如此,因為我要膏立他為王。這項工作屬於我。我想要他成為王。這被稱為“人與創造者之間”。在這裡,正確的工作是超越理智的,因為只有這樣才能獲得接受,從而進行給予。否則,他就會陷入為了接受而接受的境地,這會導致與聖潔(Kedusha)的分離和疏遠。
然而,這裡出現了一個問題:當一個人決定超越理智,不再理會身體提出的所有問題之後,會發生什麼?當他開始在超越理智的給予和信念的道路上努力,戰勝障礙——身體從世界各地帶來的各種問題——閉上眼睛,不想去看任何與理智和內心相悖的事物,而是決定只超越理智行事。做出這個決定之後,有時他會突然找到一些身體必須認同的絕佳藉口。
於是,他發現自己現在是在理智之內行事。但是,當他現在通過從上方得到的藉口看到自己對自己說:“我現在該怎麼辦?我沒有地方可以超越理智地工作了?我現在看到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給予,這才是應該做的。”
因此,他不再對侍奉創造者有任何疑問,這些疑問迫使他超越理智地工作。但是,既然這項工作主要是超越理智的,那麼當他處於這種狀態時,他該怎麼辦呢?
巴哈蘇拉姆說,當一個人得到來自上方的一些啟示,現在他覺得成為創造者的僕人是值得的,這意味著到目前為止,他的工作形式是超越理智的:身體不同意這項工作,他總是需要戰勝困難,需要創造者賜予他超越理智的力量。但現在他不再需要創造者的説明,因為他現在覺得他有了一個可以建立自己結構的根基。換句話說,他已經有了可以依靠的支撐。因此,他現在正在玷污他之前所持有的信念,因為他現在可以說:“感謝上帝,我擺脫了信念的重擔,它對我來說曾是一個負擔。” 但現在我有了理智的基礎,因為我從上方獲得了一些啟示,使我的身體也認同遵守托拉和誡命是值得的。結果,他這樣做反而玷污了信念。
巴哈蘇拉姆說,那時,一個人必須說:“現在我明白,真正的道路實際上是超越理智。證據就是,我現在得到了來自上方的一些啟示,僅僅是因為我決心超越理智。正因如此,我才蒙受創造者的恩賜,祂讓我更接近祂,並賜予我一些來自上方的啟示。”
他現在獲得的這種啟示解答了他所有的問題。事實證明,這證明了超越理智的正確性。那麼,我現在應該怎麼做才能繼續超越理智呢?唯一的辦法就是加強信念,並開始尋找方法,使自己的行為符合超越理智的原則。
結果,他這樣做並沒有玷污他的信念,因為他在獲得任何來自上方的啟示之前就已經秉持著這種信念,即使現在他也沒有把這種啟示作為構建自己行為體系的基礎。相反,他把這種啟示視為一種證明,證明他走在正確的道路上,他擁有超越理智的信念。只有在這種形式的修行中,創造者才會讓人更接近祂,並給他機會更親近祂,因為這種親近不會讓他陷入被稱為“理智之内”的接受的容器中,因為創造者看到他正在努力超越理智。
綜上所述,關於上述原因,人與創造者的關係和人與朋友的關係存在區別。在人與朋友之間,如果他能夠理智地看到朋友的優點,那就更好。但如果他理智地只看到朋友的缺點,他就別無選擇,只能超越理智,說:“我所看到、聽到和感受到的一切都是錯誤的、不真實的。我不可能在選擇與我結交的朋友這件事上犯錯,也就是說,我不可能算錯了。
也就是說,我以為我會通過他們獲得更豐富的精神,因為他們擁有我所沒有的東西。因此,如果我與他們結交,我就可以達到比我預想的更高的程度。但現在我發現,事實上,我的判斷並非如此。我聽說巴哈蘇拉姆說過,唯一能幫助一個人擺脫愛自己並獲得創造者之愛的方法就是愛朋友。因此,我別無選擇,只能與這些朋友結交,儘管在我看來,我最好遠離他們,不要與他們結交。
然而,我別無選擇,我必須超越理智地相信,所有朋友確實都處於很高的程度,但我無法用肉眼看到他們的美德。這就是為什麼他必須超越理智去相信。但是,當他理智地看到朋友的優點時,他當然可以從朋友那裡獲得巨大的益處。但他又能怎麼辦呢?他別無選擇。
然而,人與創造者之間的關係則有所不同。在可以超越理智之處,這樣做更好。因此,如果一個人可以在理智之內獲得幫助,並得到來自上天的啟示,那麼他就可以說:“現在我明白,成為創造者的僕人是值得的,因為我在工作中感受到了美好的滋味。”
由此可見,他將這種感覺——他在工作中找到了意義——作為基礎,以此來構建他的猶太信念。現在他用理智明白遵守托拉和誡命是值得的,他的整個信念基礎都建立在這個條件之上。這意味著,當他在工作中找到意義時,他就應該服從創造者的聲音。因此,如果他無法在工作中找到意義,他就無法遵守創造者的誡命。
眾所周知,接受天國的統治必須“全心全意”。換句話說,即使祂奪走了一個人的靈魂,也就是說即使他沒有生計,甚至連生命都沒有,他仍然必須忠於創造者,不能向創造者提出任何條件,不能對祂說:“如果禰按照我的願望行事,滿足我所理解的需要——也就是說,如果我感到有所欠缺,而禰滿足了我的需求——我承諾成為創造者的僕人。但如果禰不滿足我所有的願望——那些我認為自己需要的——我就無法承擔禰通過摩西吩咐我的一切。”
然而,一個人應該毫無條件地承擔天國的重擔,也就是說,即使超越理智也要如此。此外,一個人必須說:“我們必須超越理智行事,並非因為創造者無法賦予我們理智。”相反,我們必須相信這一切都是為了我們好。由此可見,在人與創造者之間,我們應該努力超越理智,而如果他獲得了一些理智,他就應該按照上述方式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