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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bbalah Library Home / Rabash / 文章 / 1985-34.我向上帝懇求

我向上帝懇求

Rabash 34篇文章,1985 年

"我向耶和華懇求"。拉希的解釋是,在所有的地方,"Hanun "的詞根 "Hanun"[親切的],與 "懇求 "的詞根 "Etchanan "相同,指的是 "Matnat Hinam"[免費的禮物]。雖然義人可以指他們的善行,但他們只是在向創造者請求免費的禮物。

《 Midrash Rabbah》中写道 “‘我懇求耶和華。在所有人中,摩西只用懇求的語言祈禱。拉比約哈難說:'你從中可以知道,一個在創造者那裡沒有任何東西的人,因為最偉大的先知摩西只用懇求的語言來祈求。拉比-列維說:'為什麼摩西只帶著懇求的話語而來?'寓言說:'注意你說話的地方不要被人抓住。怎麼是這樣呢?怎麼說呢?創造者這樣對摩西說:'我要恩待一個我要恩待的人。'他說:'對於一個在我手中有的人,我就憐憫他;我以仁慈的品質與他一起工作。'"摩西說:"對於一個在我的手有的人,我將施以仁慈;對於一個在我的手中沒有的人,我將赦免他;我以免費的禮物與他一起工作。

我們應該理解上面所說的: 1) 對於在我手中的某個人,怎麼能說 "我會仁慈 "呢?"一個在我手中的人 "這句話來自于我們聖人所說的話:"在你的手中為我算一算",意思是說他應該償還債務。因此,創造者說,一個創造者虧欠的人,創造者會告訴他說 "我會仁慈",這是什麼意思呢?他應該說:"我將償還",因為經文寫著:"誰在我之前,我將償還他"。因此,怎麼能說還債與仁慈有關呢?2)我們應該明白,怎麼會有兩種如此矛盾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他應該從創造者那裡得到一筆債務,正如創造者所說:"一個在我的手中的人",而另一種觀點則認為他手中什麼也沒有。他們的論點是如何相去如此遙遠的呢?他們是從什麼地方得出如此相反的觀點的呢?

為了理解上述問題,我們應該甄別從事托拉(Torah)和戒律(Mitzvot)工作中的兩種人。雖然他們在行動上沒有區別,也就是說在行動上無法甄別他們的不同,但上述兩種人在意圖上卻有很大的不同。

第一種類型的人希望通過從事托拉(Torah)和誡命達到的目的是通過勞動獲得回報,因為我們的天性中有一條規則,即勞動不可能沒有回報。因此,迫使他們遵守托拉(Torah)和誡命的原因就是害怕自己的缺乏(需求)得不到滿足。他們有這樣那樣的缺乏,並有強烈的願望和巨大的渴望來滿足它。

因此,他們想盡一切辦法來獲得他們想要的東西。因此,這種恐懼迫使他們從事托拉(Torah)和誡命。蘇拉姆[光輝之書注釋]"《光輝之書》一書導言",第 191 項)認為,這不是看作是因為對創造者的恐惧敬畏而遵守戒律,而是因為自身的利益: "由此可見,自己的利益才是根本,而恐懼則是由自己的利益衍生出來的分支"

原來,這種人從事托拉(Torah)和誡命的活動是為了讓創造者付給他們報酬。也就是說,創造者是虧欠他們的,因為他們在工作中付出了巨大的努力,是為了結出(報酬的)果實。因此,他們向創造者提出要求:“請支付我們的勞動的報酬”。拉比-列維(Rabbi Levi)說,創造者說:”對一個在我的手中有(債務)的人”,意思是應該償還他債務的人,也就是說,從一開始,他的意圖就是讓創造者償還他在托拉(Torah)和誡命中付出的勞動。

結果是,他是帶著怨言而來的,正如我們的聖賢所說:"在你的手中為我算一算"。由此,我們可以解釋上述經文中的話。不過,我們還是應該弄清楚,為什麼創造者會對這個爭論說:"我會仁慈的"。如果祂理應償還債務,這裡還有什麼仁慈可言呢?這裡怎麼能說 "我以仁慈的品質與他合作 "呢?

第二種類型的人的意圖則完全不同,他們想為創造者服務,以便讓創造者心滿意足,而不需要任何回報。根據人被創造出來的目的是為了接受自己的東西這一規則,他怎麼可能在沒有任何回報的情況下工作呢?正如我在前幾篇文章中所說的那樣,有些人工作是為了日後獲得回報,有些人工作是因為他們把工作本身視為回報和報酬,並且他們最大的回報莫過於被允許工作。

這就好比為一個重要人物服務的情況。這源于自然本性,沒有比為一個重要人物服務更大的回報了。這意味著,為了有幸侍奉國王,他可以奉獻自己的一切。由此可見,工作本身就是回報,並且他不指望其他報酬。相反,他期望擁有永遠為國王服務的特權,永不停歇,這就是他的全部的生命,他生活的全部目的,而這已經深深地烙印在他的本性中。

然而,我們應該明白,創造者為什麼會創造出這樣一種天性,即如果下面者知道更高者的重要性的話,他就會不計回報地為其服務。巴哈蘇拉姆(Baal HaSulam)說過,因為創造者創造世界的目的是為了取悅祂的創造物,因此祂在創造物中創造了接受快樂和喜悅的願望和渴求。否則,沒有享受快樂的願望的話,創造物就無法接受快樂和愉悅,因為沒有缺乏,就沒有滿足。

然而,隨之而來的是 "羞恥的麵包 "的問題--由於天生的形式差異,也就是沒有 "Dvekut"(粘附)。因此,就有了 "限制"Tzimtzum)的改正,意思是不去接受,除非他想給創造者帶去滿足感。這就是他從創造者那裡接受的原因,否則他就放棄了這種快樂的接受。

然而,這就帶來了一個問題: 如果他生來就有接受的願望,而這是他的天性,那麼,他又從哪裡接受給予的願望呢?這有違人被創造的天性!這就是為什麼上帝創造了第二天性的原因—也就是渺小者在大偉大者面前取消,並從為偉大者服務中獲得喜悅和快樂。然後,當他想要給予偉大者時,他就會想:"我能給予創造者什麼,創造者才會享受呢?"因為他想給創造者帶來快樂,讓創造者享受。這時,他發現自己所能給予更高者的,可以說是更高者所缺乏的東西,只有一件事:讓下麵者接受喜悅和快樂。這讓創造者感到快樂,因為這就是創造的目的,即造福祂的創造物。

因此,一個人想要給予的欠缺的東西就是創造者的偉大,因為一旦他獲得了創造者的偉大,他就會立即想要給予創造者,這是因為下面者在更高者面前是取消的。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要為神性的流放而哭泣的原因。這意味著整個精神的問題被貶低了,它被稱為 "Shechina(神性)處於塵土中",因為她的重要性就像塵土一樣,被踩在腳下,毫無意義。這就是本文所要表達的意思,即我們必須用每一條 Mitzva(戒律)來使 Shechina(神性) 從塵埃中升起。也就是說,每一個人的每一個行動,都應該是為了讓神性的榮耀與日俱增。正如我們所說的那樣(在[猶太新年初]補充禱文第十八首祈禱文中),"我們的父,我們的王,請將禰的國度的榮耀顯現在我們身上,"也就是說,天國對我們來說將不再是塵土,而是榮耀。

由此可見,這類人對創造者的要求是,讓創造者將祂的王權的榮耀彰顯給他們,他們與創造者之間沒有任何關係,因為他們不需要創造者給他們任何回報。相反,他們只想侍奉國王,取悅國王。他們要求創造者向他們展示天國的榮耀。

因此,他們在創造者手中沒有任何東西,可以說是他們給了創造者某種東西,要求創造者滿足他們的需要,因為他們所能做的任何事情,都只是因為創造者向他們透露了一些重要性,當他們感受到創造者的一點點的崇高時,他們才會給予。由此可見,那些在創造者手中一無所有的人,無論創造者給予他們什麼,都只是因為 "我將赦免""我與他白白合作"

但是,那些為了獲得回報而工作的人卻說,他們在創造者手中有某些東西。也就是說,他們把工作交給創造者,並要求創造者為他們的工作支付報酬。既然創造者不否認任何創造物的回報,那麼他就會根據他們的工作支付相應的報酬。

然而,我們必須理解 "我將會憐憫""我會以憐憫的品質[Rachamim]與他一起工作 "這句話,因為創造者是在說,他憐憫那些走在這條道路上的人。然而,創造者並不否認任何創造物的回報,因此他會根據他們的要求支付他們的報酬。

這樣,我們就能理解我們提出的 "上述兩種觀點怎麼會有如此巨大的差異 “的問題了。事情是這樣的,從創造者的角度來看,我們知道創造的目的是為了造福祂的創造物,但創造物本身卻把它變成了兩種甄別,因為那些無法理解創造者偉大的重要性的人,除了為了得到獎賞之外,根本沒有辦法開始工作,正如我們的先賢們所說:”一個人應該總是從事托拉和誡命,即使是羅-利什馬(不是為了她的緣故)(Pesachim 50)"。他們感覺自己是在給予創造者。

但那些想通過為了給予工作的人卻認為他們無法為創造者奉獻任何東西。這被視為一無所有。因此,他們想要的是創造者向他們展示一點祂的偉大。他們要求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赦免,然後創造者告訴他們:"我將赦免""我將以免費的禮物與他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