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的罪犯
RABASH 第33篇文章,1985年
拉比拉基什(Rish Lakish)說:“以色列的罪犯,地獄之火無法掌控他們,更不用說金祭壇的火焰了,等等。以色列的罪犯充滿著誡命/善行(Mitzvot),就像石榴一樣,正如經上所記:’你的聖殿就像石榴的一瓣。’不要讀作’Rakatech’(你的聖殿),而要讀作’Reikanin’(空虛),意思是你們雖然空虛,但卻充滿著誡命/善行,就像石榴一樣,何況其他方面呢?”(《節日篇》[Hagigah] [Masechet]結尾)
關於以色列的罪犯,我們應該理解他們相對於誰被稱為”以色列的罪犯”:1)是相對於托拉(Torah),2)還是相對於整個以色列,3)還是相對於個人自己,他們被視為以色列的罪犯,也就是說他看到並感覺到關於自己,他是以色列的罪犯。表面上看,很難理解一個人怎麼能像石榴一樣充滿著誡命(Mitzvot),卻被視為以色列的罪犯。
如果我們相對於這個人自己來解釋這個,我們可以說和解釋,“儘管他們充滿著誡命(Mitzvot)就像石榴一樣”,他看到他仍然是以色列的罪犯。我們應該從Rama’ut[欺騙]這個詞來解釋Rimon[石榴]。也就是說,他看到他在欺騙自己,意思是儘管他充滿著誡命(Mitzvot),即看到他在數量上沒有更多可添加的,根據他的努力,他現在肯定應該已經是以色列了,意思是Yashar-El[直達創造者],其中一切都是為了創造者。然而,在他的自我甄別之後,他看到他在欺騙自己,也就是他從事托拉(Torah)和誡命(Mitzvot)的主要原因是愛自己,而不是為了給予他的創造者滿足,而這種給予被稱為Yashar-El(以色列),意思是他所有的工作都直接為了創造者。
因為他看到他所有的工作只是為了接受,他看到他是關於以色列方面的罪犯。也就是說,他不希望他的工作是為了上面,被稱為”為了給予創造者“。相反,他所有的工作都是基於把一切保持在被視為下面的接受者,因為接受者被視為處於較低的重要性,給予者處於較高的重要性。
這從根源延伸而來。因為創造者是給予者,祂被視為”上面”。從創造者接受的創造物被視為處於較低的重要性。因此,如果他的工作是為了接受,他被視為希望他在托拉(Torah)和誡命(Mitzvot)中的工作保持在下面,意思是在接受中。
這被稱為“在以色列的層面上的越軌”,因為他沒有侍奉創造者,沒有努力為了給予創造者,而是反其道而行之——想要創造者來侍奉他。既然他們說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報酬是根據勞動付出的,就像物質世界一樣,所以他也是以這種方式來勞作的。他為創造者工作,但前提是創造者必須為他的勞動支付報酬。否則,如果沒有報酬,他就沒有動力去做任何事情。
然而,一個人怎麼能看到這一真理,也就是他正在關於目標的品質方面欺騙自己,並且不能真正地做神聖的工作呢?我們的聖賢在這方面說,一個人在有光之前不能看到真理。也就是說,一個人看到他正在做許多誡命(Mitzvot),意思是他充滿行為,看不到他可以做更多行為幫助他成為”以色列”的地方,意思是只是給予,沒有任何對愛自己的需要。他看不到他將自己達到這個,除非他有來自上面的幫助,一個人不可能能夠做這一點。
由此可見,他所做的誡命(Mitzvot)導致他看到真理,即到目前為止他在欺騙自己,認為一個人可以自己獲得改變為給予的意圖的力量。現在他已經意識到情況不是這樣。
現在我們可以解釋,“即使在你們中間的空虛者也像石榴一樣充滿著誡命(Mitzvot)。”這意思是,即使他們充滿著誡命(Mitzvot),他們感到他們是空虛的,因為他們看到他們就像石榴一樣,來自詞語,“我呼叫我的愛人;他們欺騙了我”(《哀歌》,1),意思是欺騙,他們在托拉(Torah)和誡命(Mitzvot)中的工作只是為了他們自己的利益,而不是為了使創造者受益。
但誰導致他知道這一點的呢?正是他充滿著誡命(Mitzvot)。這導致他看到他不應該欺騙自己,認為他可以成為”以色列”。相反,現在他看到他是”以色列的罪犯”。
結果是,獲得一個人在精神中的程度的真正知識是不可能的,除非他充滿著誡命(Mitzvot)。在那時他看到他的狀態,即直到現在他在欺騙中,現在他處在”以色列的罪犯”的程度中。但沒有誡命(Mitzvot),被視為沒有光,然後一個人不能看到真理,即他需要創造者説明他成為”以色列”。
然而,我們應該知道,說如果他充滿著誡命(Mitzvot),那麼,他就會覺得自己就像石榴一樣,這句話是有前提條件的:這是特別指一個尋求真理的人。也就是說,只有當一個人追求真理時,才能說他在充滿善行之前無法看到真理,而不是在其他情況下。
因此,這需要兩件事:1)一方面,他需要盡可能地從事托拉(Torah)和誡命(Mitzvot),沒有任何批評它是否在真理的道路上。只有在事後他才能檢驗,但不是在從事托拉(Torah)和誡命(Mitzvot)時,因為在那時他需要感覺自己處於完整中,正如我們的聖賢所說,“一個人應該總是從事托拉(Torah)和誡命(Mitzvot)Lo Lishma[不為她的緣故],因為從Lo Lishma[不為她的緣故]我們來到Lishma[為她的緣故]。”因此,現在他如何從事並不重要,因為在任何從事方式中,他都在遵守我們聖賢的話。2)在事後,他必須批評檢驗自己,看看他的行為是否是為了創造者,或者是否有其他東西涉及其中。從這兩者他可以來到”就像石榴一樣”,根據我們上面解釋的。
由此,我們將理解我們聖賢的話(《偶像崇拜》[Avoda Zara],第17頁):“我們的聖賢說,’當拉比埃萊澤·本·帕塔(Rabbi Eilezer Ben Parta)和拉比哈尼納·本·塔迪昂(Rabbi Hanina Ben Tardion)被抓時,……’’我真不幸,我因一件事被捕,卻無法得救。你們既從事托拉(Torah)又行善事,而我卻只從事托拉(Torah)。“正如Rav Huna說,”任何只從事托拉(Torah)的人,如同一個沒有上帝一樣·,正如經文所說,’以色列人多日沒有真的上帝,沒有教導的祭司,也沒有托拉(Torah)。’什麼是’沒有真的上帝呢’?Rav Huna說,’任何只從事托拉(Torah)的人,就好像他沒有上帝一樣。’”
我們應該理解,為什麼如果他不從事善行,他就如同一個沒有上帝的人。另一個困惑:為什麼特別是善行的Mitzva[誡命]呢?畢竟,有其他需要遵守的誡命(Mitzvot),那麼,為什麼特別是善行類似於沒有真上帝呢?就好像通過善行可以判斷他正在學習的托拉(Torah)是否沒有真上帝。
根據我們所學的,我們所有的工作是為了達到形式等同,被視為”就像祂是仁慈的,你也是仁慈的。“為此,在托拉(Torah)的學習期間,一個人不必批評他的托拉(Torah),意思是他在學習誰的托拉(Torah),在那時,他甚至可以學習Lo Lishma[不為她的緣故],這也是一個Mitzva[誡命],正如我們的聖賢所說,”一個人應該總是從事托拉(Torah)和誡命(Mitzvot),即使Lo Lishma[不為她的緣故],因為從Lo Lishma[不為她的緣故]他將來到Lishma[為她的緣故]。”
當他測試自己時是這樣的,他關於形式等同的情況,他離自愛有多遠,他離愛他人有多近,這是”粘附於祂的品質”的意思。這就是為什麼他做出精確,主要要知道的是通過Hesed[仁慈]的品質測試自己,他在多大程度上從事它,為它努力,並思考各種策略和技巧來達到形式等同,或者他將不會到達真理的路徑。
由此可見,在那時他沒有”真上帝”,因為”真”意思是如經文所解釋的(《十個Sefirot的研究》[The Study of the Ten Sefirot],第13部分),“Dikna的十三個改正的第七個改正被稱為’真理。’”他在那裡的”內在反思”中解釋:“在那時創造者的品質顯現,也就是祂以對祂的創造物行善的意圖創造了世界,因為在那時出現Ohr Hochma[智慧之光],這是創造的目的之光,當每個人都感覺到愉悅和快樂時。在那時,每個人都以清晰的認知說,這,意思是目標,是真的。”
由此可見,如果他不從事善行,也就是能夠導致愛他人的力量,通過它,他將獲得給予的容器,因為上層豐盛只被吸引到這些容器中,如果他沒有給予的容器,他不能獲得創造者為了愉悅祂的創造物而創造的愉悅和快樂。由此可見,在那個狀態中,一個人被視為”沒有真上帝”。 這意味著祂的指引——即對祂的創造物行善——的現實並非真實,願上帝保佑,這絕非事實。這被稱為”沒有真上帝”。
這可以精確地通過從事善行來獲得。然而,沒有托拉(Torah),不可能知道一個人的狀態,意思是他在哪裡,因為沒有光,就不可能看到任何東西。相反,看到他是以色列的罪犯,他需要充滿著誡命(Mitzvot),意思是學習托拉(Torah)的誡命(Mitzvot)和其餘的誡命(Mitzvot)兩者。測試是,在從事托拉(Torah)和誡命(Mitzvot)一段時間後,他需要進行反省,但不是在他的工作期間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