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給予
文章No. 16, 1984
解釋有關給予的問題。當一個人為某個這個世界認為是重要的人提供服務的時候,這個重要的人不需要對他所提供的服務給予獎勵。相反,為這個重要的人提供的服務本身就被視為好像已經是對他的獎勵。意思是,如果一個人知道他是一個重要的人的話,他已經從這一為這個重要的人提供的服務工作本身當中接受到了快樂,而不需要為他提供的服務謀求進一步的報酬。相反,那一服務本身就是他的快樂。
但如果他在服務一個普通的人的話,他就不會在那一服務中享受任何快樂,並必須從他提供的服務中獲得報酬。意思是,如果他為一個重要的人做同樣的服務,他就不需要任何回報。
例如,一個重要的人乘飛機過來,帶著一個小箱子,許多人都在等待他的到來,而這個重要的人把他的手提箱給到某個人將它拿到那輛將載他回家的汽車裡。對於這項服務,他想給那個人,比方說,一百美元。那個人一定會拒絕接受這一百美元,因為他從為他提供的服務裡接受的快樂比他要給他的100美元接受的快樂要大的多。
但如果他是個普通的人的話,即使是為了錢,他也不願意為他提供服務。相反,他會告訴他,「有搬運工在這裡;他們會將你的行李裝到車上。至於我,為你服務的話,那是在降低我的身份。但既然它是搬運工的工作,如果你付他們報酬,他們會很樂意為您服務。
這樣看來,在他的這一同樣的行動中,存在著一個區別,而明顯的區別不在那一行為之中,而是在他為了誰在做出那一行為上面——他是否在為了一個重要的人在做它。這只取決於在那個人的眼中他服務的人的重要性的程度,意思是他對那個人的偉大性的感覺。他是否知道他是一個重要的人,還是他周圍的人是否都在說他是一個重要的人,這都不重要,這已經給了他力量來為他提供服務,而不需要任何獎勵的回報。
根據上述所說,我們應該明白一個在服務一個重要人物的真正意圖是什麼。他的意圖是否是為了享受服務他,因為他認為這是一個偉大的特權?還是因為他在為他提供的服務當中獲得很大的快樂?為這個重要的人提供服務所獲得的快樂的來源在哪裡?他不知道。然而,他在這裡看到某種東西很自然的東西——也就是這裡包含著很大的快樂——所以他想為他服務。
換句話說,他的目的是因為這是一個重要的人,而這就是為什麼他要這個人去享受快樂的原因嗎?還是他想為他服務,因為它給了他快樂呢?意思,如果他透過一些其他手段來為他服務能獲得同樣的快樂的話,他會放棄這項服務嗎,因為他只想為他服務,因為他覺得,他可以在這裡找到一種好的感覺,而這就是為什麼他服務他的原因嗎?
問題的關鍵是,是否這項服務是因為他想讓這個重要的人感覺良好,而他從為他服務中獲得的快樂只是一個結果,但他的目的不是為了自己,而只是為了讓這個重要的人感覺良好。或者,他實際上並沒有考慮到這個重要的人,而他所有的計算都是有關他能從中獲得多少快樂的呢?
如果我們問:「這是否與他用那個工作的意圖在工作有關係呢?」「答案是,我們應該知道給予的容器的含義是什麼。
我們發現在給予的行為中有三種甄別。
1)他從事給予他人──不論在用他的身體還是用他的金錢──是因為這麼做是為了獲得獎勵的回報。換言之,這項服務本身給予他的快樂是不足夠的。相反,他希望接受某種別的東西作為回報。例如,他想在他的這項給予的工作中獲得榮譽作為回報。為此,他有了工作的力量。但是如果他對他是否會為了它的工作接受到榮譽沒有信心的話,他就不會做他為其他人做的這些事情。
2)他從事給予到他人的工作,並且不希望為他的工作被給予任何獎勵的回報,意思是為了另一件事,某種其他的東西。相反,他滿足於從事這些給予的行為。在他的本性中根植著享受對別人做好事,而這就是他的快樂的全部。當然,這是一個比第一個程度更大的程度,因為從這裡我們看到,他帶著為了對別人做善事的目的在做這些事。我們應該叫它「為了給予而給予」。
然而,如果我們看得更深一點,並仔細觀察他在給予別人的行為當中的他的真實意圖是什麼的話,那麼,他做那些事情的意圖是因為他想為了自己享受——意思是為了自我的愛,因為根據他的本性,他享受給予的行為--還是他的目的是享受在別人別人獲得了好的東西?
換句話說,他正在享受別人的好心情,並且這就是為什麼他努力做對別人好的事情的原因,這樣他們將會處在高昂的精神狀態中並享受他們的生命嗎?而如果偶然他看到那裡有某一個人,並且那個人對他的城市的人而言,會比他在做的這件事情上比他會更成功的話,他是否會放棄他在這一給予的行為中他享受到這快樂並努力讓那個人來做它呢?
事實上,如果那個人—他不希望從他的給予的工作中接受任何獎勵在從事這些給予的行為——無法做出讓另外那個人為了他的城市的人做那些事情的讓步的話,儘管他知道那個人更能幹,我們就仍然不能將它稱之為“為了給予去給予”,因為在最後,自我的愛是他的給予行為背後的決定因素。
3)他正在為了不獲得任何獎勵而工作。而且即使他看到有另一個比他更能幹的人,他放棄他在給予別人當中獲得的他的快樂,而只關心他人的福祉。這就是所謂的“為了給予而給予。”
因此,對他的真實意圖必須在這裡存在一個廣泛的甄別:他是否是為了自己獲得高昂的精神並且這就是他為什麼服務他的原因,還是他為了將高昂的精神給予到那個重要的人。
要明白上面所說的區別,我們可以透過一個人為自己描繪,他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人,並且這就是為什麼他想讓他高興的原因,這樣他就會處在高昂的精神狀態,而這就是為什麼他想要服務他的原因。但在他為他做的服務期間,他自己本身處於興高采烈的狀態,並感到歡欣鼓舞。現在,他感覺到他能夠在他的生命中感覺到的所有的快樂與他現在感覺到快樂相比,什麼都不是,因為他正在服務是這個世界上最重要的一個人,而且他無法用語言去形容他想讓那個重要的人感到興高采烈帶給他的滿足。
現在他可以審視自己,意思是在想給予這個重要的人以滿足中的他的目的是什麼--他是在關心自己的利益,意思是他想要使他自己高興因為這會給予他興高采烈的狀態—還是他的目的只是為了讓那個重要的人快樂,這樣這個重要的人會處於興高采烈的狀態,並且他有一個服務他的偉大的願望只為因為那個人的偉大性呢?
因此,儘管在服務期間,他感覺到了那一源於這項服務的巨大的快樂,但是,如果他知道有一個會給那個重要的人帶去更多滿足的人,如果那個人在服務這個重要的人的話,那麼,他就會在自己能夠在這項服務期間感覺到的快樂上做出讓步。相反,他竭誠地希望那個人來提供這項服務,因為這會給他帶來更多的滿足,如果讓那個人去服務那個重要的人的話。
因此,如果他同意去讓步他的服務—儘管他從他的服務經驗了巨大的喜悅,但是,為了讓那個重要的人受益並讓他更多獲得滿足,他仍然放棄了它,因為他並沒有為自己著想,而只是為了那個重要的人的利益——這被認為他沒有任何自我利益的意圖。相反,這一切都是為了去給予並且沒有任何對他自己的考慮。在那時,他已經獲得了徹底的甄別,因為他不能欺騙他自己,而就被叫做,“完全的給予。”
然而,我們應該知道,一個人不能自己實現這個。相反,它在經文上是這樣說的,(Kidushin,30),「人的傾向每一天都在戰勝他,並試圖殺死他,就像經文說的那樣,「邪惡者窺探著正義者,並試圖殺死他',而如果創造者不幫助他的話,他就不會戰勝它,就像經文說的那樣:“主耶和華必不會將他留在它(邪惡的傾向)的手中。
這意味著,首先,一個人必須看,他是否獲得了帶著為了給創造者帶去滿足的目的去採取行動的力量。然後,當他已經意識到他不能透過他自己實現它,也就是那個人將他的Torah和Mitzvot聚焦集中在一個單一的點,也就是「在其中改革他的光」上面,也就是他想從Torah和Mitzvot中想要獲得的唯一的獎勵。換句話說,對他的勞動的報酬將是為了讓創造者給予他這一叫做「給予的力量。」的力量。
存在這樣一個規則,也就是一個做出一個努力的人,意思是取消他的休息,那是因為他想要某種東西,因為他知道沒有勞動的話,他就不會被給於那一力量,所以他必須辛勞。因為這個原因,一個努力保持Torah和Mitzvot的人肯定正缺乏著某種東西,而這就是為什麼他在Torah和Mitzvot努力的原因,為了透過它獲得他希望的東西。
因此,一個人必須重視和考慮——他為他的工作想獲得的那個獎勵是什麼——在他開始在服務創造者上開始他的工作之前,他想要的是什麼:或者,簡單地說,迫使他從事Torah和Mitzvot的那個原因是什麼?然後,當他決定了他需要的東西是什麼,並且為了獲得它,他必須辛勞的時候,一個人開始很艱難地思考,直到他很難讓他知道他真正想要的是什麼為止。
這就是為什麼有這麼多人,當他們開始考慮他們的工作的目的時,不能確定那一真正的目標是什麼的原因。因為這個原因,他們說,「為什麼我們應該使自己如此疲倦於檢視自己呢?相反,他們沒有任何目的的工作,並說,「我們正在為下一個世界工作」。
而下一個世界又是什麼呢? 「我們為什麼要思考它呢?我們只相信它是好的並對此已經滿足。當我們接受到下一個世界的獎勵時,那時我們就知道它是什麼了。我們為什麼要去到這些甄別研究中呢?
「只有極少數人說這裡存在與創造者Dvekut [黏附]的事情,並且要想實現Dvekut,他們必須實現形式等同,意思是「因為祂是仁慈的,你也要是仁慈的。 」然後他開始努力實現形式等同——也就是他的所有行為將是為了去給予——因為只有那時,存在在世界中的那一限制和隱藏才會從他那裡被移除,並因此他開始感覺到Kedusha [神聖]。
但當他開始在他的工作去達成給予的程度時,他看到他離它很遠,也就是他沒任何一個他將會因此能夠讓他獲得那一目的是為了去給予的能力的思想,語言,行為的願望。而那時他不知道他該做些什麼來獲得那一給予的力量。而每一次他增加了努力,他看到,這整件事情離他很遠。最後,他意識到想要在人的能力範圍內實現它那是不可能的。
在那時,他意識到只有創造者能夠幫助他,並且只有那時他明白,他必須為了接受獎勵去從事Torah和Mitzvot。而為他的勞動準備的報酬將是為了讓創造者給予他那一給予的力量。這就是他希望獲得的獎勵,因為他想與創造者實現Dvekut,也就是形式等同,意思是給予。
而這就是期望的唯一的報酬,也就是他希望透過他在Torah和Mitzvot中的辛勞,將給予他不能接受自己所得到的東西,並且相反,他需要另一個力量給予他那個力量。它就像在這個物質世界裡的勞動:因為一個人無法透過自己獲得金錢,他工作,而作為回報,他獲得了金錢。同樣,在精神上,他不能透過他自己獲得的東西,他需要某個人將那個給到他,所以這就是我們叫做「獎勵」的東西。
因此,當一個人希望獲得給予的品質,因為他想實現與創造者的Dvekut,而他無法獲得這一品質,但需要創造者將它給他,也就是他想要被給予那一被稱為「獎勵」的東西。而因為有這樣一個規則,也就是如果一個人想要獎勵的話,他必須做出努力並工作,他保持Torah和Mitzvot以便被給予這一被稱作“給予的力量”的獎勵,意思是走出對自己的愛,並接受到一個能夠獲得只在愛別人當中從事工作的力量的願望。
這就是「一個人應該總是在Lo Lishma [不是為了她的名字]中從事Torah和Mitzvot,因為從Lo Lishma一個人來到Lishma [為了她的名字],因為在它當中的光改革了他。 」的意思。因此,透過在Torah和Mitzvot中去實現Lishma的這項勞動,他會透過首先勞動而達到Lishma的程度。這就是為什麼他接受到了在其中的光的原因,而那光改革了他,而這被認為是他從上面被給予那一給予的力量。
但是,我們要問的是,「為什麼他首先需要自己努力,然後才被給予Torah的光的呢?為什麼他沒有立即被給予這一Torah之光呢,這樣它將會馬上改造他呢?此外,為什麼要為虛無而辛勞,為虛無白白浪費時間呢? ,並且會立即在Lishma上開始他的工作會更好呢? “
問題是,沒有Kli就沒有光,而一個Kli意味著一個願望。換句話說,當一個人獲得了一個去滿足那個需要的願望和嚮往時,這就被稱為「一個Kli」。只有那時,當他有一個Kli——意思是對某個事物的渴望時——它才可以被稱作他被給予了那一填充並且他會滿足於他被給予的那一填充,因為這就是他所追求的東西。獎勵被認為是一種滿足,當那個渴望接受時。此外,這個滿足的重要性的程度取決於這個渴望的程度。並且透過那一如果那一渴望沒被滿足感覺經歷的痛苦的程度,在這個同樣的程度上他在接受到時,享受那一滿足。
正因如此,當一個人無論如何沒有任何對它願望的時候給予他那一將會改革的光它是不可能的。這是因為改革他意味著他將失去那自我的愛的力量,而接受愛別人的力量。
如果一個人沒有退出自己的愛的任何願望的話,而他被告知,「做一些工作,並作為回報你將沒有任何自我的愛的願望,」他就不認將它看作是一個獎勵。正相反,他認為對他為那個主人做的工作,他應該為他的勞動接受他的報酬。但作為回報,他被給予了某個非常糟糕的東西,以至於他會在一瞬間失去所有的對自我的愛。誰會同意這個呢?
因為這個原因,首先一個人必須在Lo Lishma學習,以便透過它,身體會幫助他,因為一個人願意放棄一個小的快樂去接受一個極大的快樂。但就他的本性而言,一個人是無法為了一個想像的快樂去工作,除非它是基於自我的愛。因此,他被告知他將從從事Torah和Mitzvot的工作中獲得回報。這不是一個謊言,因為他一定會接受到回報。換句話說,他被告知為了他在Torah和Mitzvot中的努力,他會被回報,而這是真理,因為他的確會被獎勵,但是這個回報就會改變。
例如,一位父親告訴他的孩子,「如果你是個好孩子的話,我會給你買一輛玩具車,一輛塑膠車。」後來,父親出國並幾年後再回來。他的兒子已經長大了,他來到他的父親那裡,告訴他,「爸爸,在你出國之前,你答應給我一個塑膠玩具車。」所以他的父親出去給他買一輛真正的車,一輛可以開很遠的距離的車。
這個兒子已經很聰明了,並且知道現在不是要一輛塑膠玩具車的時候,而是要一輛真正的車的時候了。這算是他父親的欺騙嗎?當然不是!相反,現在這個男孩看見,當他還是個孩子的時候,他只能明白一個微不足道的獎勵。
在這裡,同樣,他也開始於一個微不足道的獎勵,被稱為Lo Lishma,意思是他正等著去接受的東西與他將接受到真正的經歷相比——也就是被獎勵以Lishma相比,簡直一文不值,而Lishma正在其中可以接受到創造者想要給予他的喜悅和快樂的Kli。這些才是那一真正的快樂。因此,透過告訴他在Lo Lishma工作,意思是去接受一個獎勵,這是真的,意思是當他的目的是為了給予時,他同樣會接受到獎勵。唯一的謊言是在那一實際的獎勵上。當一個人在Lo Lishma當中時,他認為他會接受到一個不同的獎勵,也就是那個接受它的Kli被稱為「愛自己」。
但在後來,當一個人成長後,他開始明白這個實際上接受獎勵的Kelim(容器)是給予的Kelim(容器),也就是正是透過這些Kelim,那一真正的喜悅和快樂被接受到其中。在那個時候,他覺得他是整個世界上最幸福的人。而他希望接受他在Lo Lishma時所接受的獎勵只能適合作為給到一個小男孩的回報。
因此,當在Lo Lishma中,教導一個人為一個人的工作去接受獎賞和快樂時,它不被認為是一個謊言,因為他沒有通過將他的獎勵他替換成一個更大的回報失去任何東西。我們只能解釋說,Lo Lishma,意義是這項獎勵,不是那個真正的名字,就像他認為的那樣。相反,那一獎勵有一個與他認為的不同的名字。
然而,一個獎勵仍然是一個獎勵,而那個獎勵是沒有被改變;只有這個獎勵的名字改變了——從虛假的、虛構的獎勵變成了一個真正的獎勵。
從所有以上所述,這表明為他在Torah和Mitzvot中的辛勞,一個人所需要的回報最主要的事情就是讓創造者給予給他這些給予的容器,而它們不能通過一個人自己獲得,因為它們是違反他的自然本性的。然而,這是一個來自上面的禮物——也就是他的獎勵將永遠在等待他可以給創造者帶來滿足的時間的到來。而因為這就那一他在等待的獎勵,這就被稱作的「他的獎勵」。要明白上面所說的,我們應該在「生命之樹的總序」(Item3)中去尋找答案,在那裡寫的是「黑暗的根是在Kli Malchut中的Masach上,而這獎勵的根源是植根於那個伴隨一個Zivug de Hakaa而來的反射之光當中。
在那裡他提供了我們在這個世界所看到的東西的根源——也就是我們在這個世界上所見的一切都是從那些根,從上面更高的世界裡延展出來的一個枝節。他在那裡說,“一個人在這個世界上感覺到的這一勞動的根,是從Kli Malchut上的Masach的根那裡延伸出來的。”
這意味著創造物擁有的這個Kli被稱為“接受快樂的願望”,而它是創造者因為祂想要取悅祂的創造物而創造出來的。因此,祂在創造物中創造了一個去接受祂想要給予的快樂的願望。在上面的Sefirot中,這被叫做Malchut。
後來,我們學習到在那上面有一個Tzimtzum [限制]。意思是,一個人不想成為一個接受者,因為他想要與創造者形式等同;因此,在Kedusha [神聖]中製定了一項規則,也就是沒有任何東西會被接受,除非已經存在了一個為了給予的目的。
這就是這個Masach [螢幕]的改正的意思。因為我們正在談論的是更高之光,不想去接受光被稱為「一個Masach」。它就像一個人,當太陽太明亮時,並且他不想接受這一陽光時,他安上一個窗簾或面紗阻擋陽光進入一樣,這樣,太陽不會照耀到房子中。
因此,當談論的是更高之光時,雖然Malchut已經有了一個去接受快樂之光的巨大的願望和渴望,她還是放棄了那一快樂,不去接受它,因為她想要形式等同。這就是所謂的“勞動”,意思是做一些違背她的意願的事情去避免讓自己接受那一快樂。
在這個物質世界的情況也是一樣,當一個人必須放棄某些快樂時,它被認為是一個努力。例如,如果一個人喜歡休息,而因為某種原因他必須放棄自己的休息並做某些事情時,這就被稱為「勞動」。
他也告訴我們,當這些物質的枝接受一個獎勵時,它是如何在植根於上面更高的世界的地方接受到的。他告訴我們,這項獎勵的根延展自那一反射之光-也就是發生在更高之光和Masach和Aviut [厚度]之間的Zivug de Hakaa上產生出來的那一給予的願望(見《十個Sefirot的研究》第4部分,第8項)。他寫道,“這一反射之光的衣服是作為兩種力量之間相互作用的結果而產生的。”
在精神上,Zivug de Hakaa意味著如果兩個東西是相互對立的,它被認為是它們之間Hakaa [擊打/撞擊] /。意思是一方面,一個人真的想要那樣東西,因為他看到它會帶給他巨大的快樂,但另一方面,他戰勝自己的接受的願望而不接受它,因為他想要形式等同。
事實上,在這裡有兩個願望:1)一個人渴望去接受快樂的願望,和2)他對形式等同的願望。而這兩者一起,一個被稱為「反射之光的衣服的新事物誕生了。」用這一力量,他在後來可以獲得那一更高的豐富,因為這一反射之光正是接受那一豐富的適當的Kli。
換句話說,用這個Kli,他獲得了兩樣東西:1)他接受到了在更高的豐富那裡才能找到的來自於創造者對祂的創造物做好的事情的創造的思想中的那一快樂。 2)在同一時間,他發現自己處在與創造者的形式等同當中,而這是他在接受那一豐富時獲得的第二個甄別。
從所有以上所說的,我們看到,整個的回報僅僅是那一反射之光,也就是下面的接受者從上面的給予者那裡接受到的給予的力量,他叫它“反射之光”,意思是下面的接受者給予到上面的給予者的東西。意思是最初來自創造者的那一豐富被稱為“直接之光”,它就像經文寫的那樣,“上帝直接創造了人”,它就像我們學習到的那樣,也就是創造的思想就是對祂的創造物做好的事情,意思是讓下面的接受者去接受豐富,而這被稱為「直接的」。
但是,這個豐富的接受者希望獲得與給予者的形式等同,因此,我們有了一個被稱為“反射之光”的改正,意思是,這個豐富的接受者沒有因為他希望享受而去接受它,而是因為他希望給到上面的給予者。換言之,就在上面的給予者希望這個接受者去享受祂給予的快樂時,這個豐富的接受者的目的卻是將那一快樂返回給那個給予者(創造者),意思是讓這個更高的給予者享受祂的創造的思想的實現。因此,這項獎勵主要是那一反射之光,意思是這個下面的接受者從上面的給予者那裡接受到的給予的力量。
但我們仍然應該理解為什麼我們說,這個被稱作「給予的力量」的Kli,是那一整個的獎勵呢?畢竟,「獎勵」意味著某種被接受到的東西。比方我們說,“我為工資工作”,或我們說,創造的目的是要對祂的創造物做好的事情,意思是他們將接受那一獎勵。而在這裡,我們卻說,這項獎勵被稱為那一“給予的力量”,我們明白了什麼?也就是這個獎賞應該是讓一個人被給予神性和Torah的秘密的達成,等等。但他為什麼說那一獎勵存在於那一給予的力量的獲得當中,意思是那個給予的力量呢?此外,他正在告訴我們的是,這延展自上面的那一被稱為「反射之光」的根。
這裡存在著一個已知的規則,也就是母牛想要哺乳給小牛的奶,比小牛想吸允的奶要多。因此,創造者希望給予創造物的,比創造物希望接受的還要多。那麼,是誰在抑制這個事情呢?我們必須記住那一發生了的Tzimtzum(限制),這樣創造物將會因此獲得形式等同。這正是防止那一延展自我們的根的恥辱的麵包的一個改正,因為創造者全部都是關於給予而絲毫沒有任何接受的,因為他沒有任何需求,並且在祂當中沒有任何這種像接受的東西。因此,根據在我們的本性存在的這一法則——也就是每個分支的願望想要等同於他的根——當下面的接受者必須操作一個在根中不存在的行為時,他會因此感到不愉快(羞恥)。
這樣看來,要想去接受豐富,也就是光和快樂,一個人對它不需要做任何事情,因為創造者想給創造物的要比創造物想要去接受的要多。然而,由於那一羞恥感,這個創造物沒有任何Kli去享受那些接受他會被給予的快樂。因此,我們唯一需要的獎勵就是這個被稱為「給予的力量」的Kli。因此,所有我們需要的就是這些Kelim [Kli的複數形式],而不是那些更高之光,而這就是為什麼那一獎勵主要是那一給予的力量的原因。
然而,要獲得那一被稱作「去給予的願望」的Kli,我們需要一個渴望,意思是去感覺我們需要這一Kli。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必須先在Lo Lishma中從事Torah和Mitzvot的原因,而這就是我們的勞動——去看到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我們自身的利益,沒有任何給予的意圖。
然後,在那時,我們看到,我們需要這給予的力量,並且我們想為我們的工作獲得一個獎勵——也就是上帝會給予我們這一獎勵——那一給予的願望。而當我們獲得了這種能力時,我們將能夠接受那一早已為我們準備好了的喜悅和快樂,並且為此,我們根本不需要去工作,因為創造者給予了它。但是為了讓一個人從一個程度上升到另一個程度,他必須每一次都去獲得這一給予的力量,然後那時,就什麼都不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