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工作中的“托拉”和“托拉的法律(令)”?
Rabash 第 37 篇文章,1991 年
《光輝之書》(Hukat,第 2 項)中寫道:”這裡寫道:’這是托拉的法律(令)。'又寫道:'這就是托拉,'而沒有寫道:'(托拉)的法律(令)。'這就是托拉'是為了表明一切都作為一統一於托拉。因為這一原因,"這就是托拉"表明ZA 和 Nukva 是在一中統一。但沒有增加的 Vav的'這',是托拉的法律(令),即被稱為'法律(令)'的 Malchut,來自ZA。然而,不是托拉她本身,也就是ZA,而只是托拉的Din[審判],托拉的法律(令),也就是 Malchut"。
我們應該理解 "托拉的法律(令) “和托拉本身在工作中的區別是什麼。托拉的法律(令)與 "Malchut "有關,而托拉與 "ZA "有關。此外,我們還應該理解關於 “從未套上枷鎖(軛) "的紅牛的記載。我們可以看到我們的聖賢們是怎麼說的(Avoda Zarah 5b)):”塔納-德-貝-以利亞胡(Tana de Bei Eliyahu)說:’一個人應該始終把托拉的話當作自己的負擔,就像牛負軛一樣,如驢負擔一樣'"。這句話的意思是,一個人把重擔扛在自己身上,這是一件好事。當然,這與托拉的負擔有關,正如我們的聖賢們所說(《Avot》,第 3 章第 6 節):"凡以托拉為己任的人,Malchut[王權]的負擔就從他身上卸下了"。因此,關於紅牛,經文中說 “它從未被套上枷鎖(軛)”,它是來淨化不純潔的人的,為什麼經文中寫道 “它從未被套上枷鎖(軛) "呢?
我們應該明白什麼是負擔[在希伯來語中,Ol 既指 "軛",也指 "負擔"],他們說:"一個人總要使自己像牛一樣負軛,像驢一樣負重"。我們看到,"重擔 "意味著 "強迫",也就是超越理智之上的工作。這頭牛,主人給它套上軛,讓它耕種土地,但它不明白為什麼要為主人工作。此外,我們也不能說這頭牛為主人工作是因為它愛主人,因為主人讓它吃喝。如果說這是因為牛的主人心地善良,所以才給了牛所有的需要的話,那麼牛可能知道,如果牛的主人可以不用滿足它的需要,就一定會和它一起工作。但牛的主人知道,如果他不滿足牛的所有需求的話,牛就沒有力氣工作。因此,他把一切都給了牛,這樣他就可以和牛一起工作,而不是因為他想取悅牛。換句話說,他知道,如果他不把牛所需要的一切都給牛,讓牛有力氣工作的話,牛的主人就無法從土地上收穫莊稼和產品。由此可見,他的所有財富都來自于牛的力量。因此,主人喂牛,不是因為他愛牛,而是為了讓牛有力氣幹活。同樣,牛為主人工作的原因也是強制性的,當牛看到主人不看著它時,它就會立即停止工作。這就是所謂的強制。
現在,我們可以明白什麼是天國的重擔,什麼是一個人應該承擔的托拉的重擔了,這就是強迫。一個人的身體就像牛或驢,我們必須像對待牛或驢一樣對待身體。通過身體的勞動,一個人將獲得財富和精神財富。此外,一個人必須像對待牛一樣體貼自己的身體,因為我們給牛套上枷鎖(軛),強迫它工作,儘管牛和驢並不想工作。沒有人會考慮牛的想法,不管它願不願意,它都要被用來工作。
然而,我們也應該體貼身體,即給予它所需要的東西,身體所要求的東西。但是,當我們給予身體所需要的東西時,並不是因為他愛這個身體,也就是他的接受的願望。相反,這是因為否則的話,身體將無法工作。由此可見,一個人檢查身體以滿足其需要的唯一原因並不是因為愛,而是像主人滿足牛的需要一樣,只是為了主人自己的利益,而不是因為愛牛。
另外,一個人在滿足身體的願望時,應該以滿足身體的願望為目的,而不是因為愛它,而是為了使自己的身體能夠耕種土地,以便結出果實,就像經文中所說的 "牛的力量產生很多產品"。這就是說,一個人在用身體勞動時應該像用牛勞動時一樣小心謹慎。也就是說,他之所以滿足牛的需求,是因為如果他能與牛一起工作,而不必滿足牛的需求的話,他肯定會更快樂。
同樣,一個人必須明白,如果他不必為身體的需要而做事,不必滿足身體的需要,而是把所有的時間都用於神聖的工作,把所有的時間都用於增加天堂的榮耀,身體就會不受干擾地工作的話,他就會更快樂。然而,如果創造者希望一個人看到並滿足身體的需要的話,一個人又能做什麼呢?
根據上述內容,我們已經知道了 "天國的重擔 "和 "托拉的重擔 “的含義,即強制性地與身體一起工作,即使身體不同意工作。這一切都應效仿牛負軛、驢負重的榜樣。然而,一個人要想擁有戰勝身體的力量,像牛一樣與身體強制性地合作,是需要付出很多努力的。這種力量從何而來呢?我們的聖賢們對此說:"創造者說:'我創造了邪惡的傾向;我創造了托拉作為調料'"。也就是說,只有通過一個人所從事的托拉,即使是羅-利什瑪[Lo Lishma不是為了她的緣故],他的目的是他想從事托拉,從而接受託拉的光,當身體不同意工作時,托拉會給他力量來迫使身體去工作。
身體的反抗主要出現在他想為創造者而不是為自己的利益做任何事情的時候。在這種情況下,身體會全力反抗,因為它會爭辯說:"你為什麼要置我和我的領地於死地呢?你讓我只為了創造者工作,而不為我自己工作,這真是取消了從萬物中的接受的願望。你告訴我,我們的聖賢們說過:'托拉只存在於一個為托拉而判決一個人自己死亡的人身上',意思是要判決所有自我利益的領域死刑,只關心創造者的利益,在此之前,一個人不可能得到托拉的獎賞"。"然而,一個人看到自己有力量違背自然本性是不現實的。
在那時,一個人別無選擇,只能向創造者求助,說:"現在我已經到了這樣的地步,除非禰幫助我,否則我將迷失方向。我永遠沒有力量戰勝接受的願望,因為這是我的天性。相反,只有創造者才能賦予我另一種天性"。
一個人說,他相信這就是出埃及,創造者把以色列人從埃及的統治下解救出來,正如我們的聖賢們所說(在逾越節哈加達[故事/敘事]中):"耶和華把我們從埃及帶出來,不是由天使,也不是由使者,而是由創造者自己;我是耶和華,是我,而不是別人"。
現在,他也明白了,只有創造者才能把他從接受的願望的控制中解救出來,並賦予他第二本性。換句話說,就像創造者賦予人第一本性一樣,除了創造者祂自己之外,沒有人能賦予人第二本性。因此,在那個時候,一個人全心全意、發自內心地祈禱,而這就是祈禱的接受的時刻。
然而,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一個人需要強迫性地、違背接受的願望地去工作呢?答案是,因為有了改正,所以在接受喜悅和快樂時才不會感到羞恥。因此,這裡需要做兩件事: 1)一方面,一個人渴望接受喜悅和快樂。否則,如果對快樂沒有激情的話,一個人就無法享受快樂。2) 他應該以給予為目/意圖,來接受快樂和愉悅。
由此可見,我們需要兩者兼備。也就是說,我們首先要以(Lo Lishma不是為了她的緣故)的 "接受"的願望開始工作,然後再教一個人為了 "給予 "而工作。換句話說,通過遵守托拉和戒律(戒律/善行),一個人希望成為一個給予者,這意味著他將因此獲得第二本性的獎勵,也就是創造者將賦予他這種能力,正如經文所寫的那樣,"其中的光能改造他",之後,他將獲得 "為了給予而接受 "的回報。
正如經文所寫的(《Avit》第 6 章):”拉比-邁爾(Rabbi Meir)說:’凡是從事托拉-利什瑪[Lishma為了她的緣故]的人,都會得到許多獎賞。此外,整個世界對他來說都是有價值的,托拉的秘密也會向他揭示'"。
"由此可見,一個人後來達到了接受喜悅和快樂的狀態,在那時就不再需要強迫了,因為強迫的時期只是為了獲得給予的容器,通過給予的容器可以接受快樂,而不會有任何不愉快,因為羞恥的問題會因此得到改正,這樣他就可以為了創造者做任何事情。
根據上述內容,我們應該解釋我們提出的問題:為什麼關於紅牛的經文記載是 “從未套上枷鎖(軛)呢”?我們問,紅牛沒有軛意味著什麼呢?根據上述內容,我們應該理解為,紅牛的意義在於它能淨化不純潔的人。那麼,他們通過淨化得到了什麼呢?眾所周知,”整個圖瑪”[Tumma,不純潔]這件事意味著接受的願望。我們必須強迫性地與被稱為 "身體 "的接受的願望合作,"如牛負軛,如驢負重"一樣。這種強制性的工作只是在得到純潔的獎賞之前。在獲得純潔的獎賞之後,也就是我們所說的 "紅牛 “的事件之後,他將獲得工作的獎賞,在其中”這一工作從未被套上枷鎖(軛)"。在那時,他的工作不再是強制性的,而是他從出於愛為創造者服務。
因此,我們應該甄別兩個時間:
1)在一個人得到淨化 Kelim[容器]的獎賞之前,這樣他們的工作是為了給予。在那時,他的工作是強制性的,這就是所謂的 "法律"。也就是說,如果身體來問:"你的這一工作是什麼?"我們會告訴它:"你是按照接受的願望的想法來提問的。我沒有答案,你是對的。然而,我不想在理智之內回答。"也就是說,這樣接受的願望也會理解它。這意味著我在為接受的願望工作,否則它絕不會同意工作。
因此,在那個時候,一個人會說:”你問得對,當你問'我會獲得什麼時?',也就是說,'從這項工作中','接受的願望'會獲得什麼?所以我告訴你,我不想為你工作。為什麼呢?因為我相信聖人的觀點,我們必須為了創造者而工作,雖然身體並不理解,但這是超越理智的,而我接受這項工作'如牛負軛,如驢負重'一樣,意思是被強迫的。"
2)一個人說:”但是,一旦我得到了純潔的獎賞,我的工作將是出於愛的方式,而不是出於強迫的方式。然而,我的意思並不是說,我現在的工作是強迫性的,這樣,在以後我會出於愛而工作"。這就好像也是為了接受的願望,因為之後他將接受喜悅和快樂。相反,當他說以後他將得到愛的回報時,是出於另一個原因:也就是這對他來說只是一個標誌,通過這個標誌,他可以知道自己是否真的是為了創造者而工作,而不是為了他自己。
這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創造者想要給予我們喜悅和快樂,但我們仍然沒有容器可以接受,因為我們不是為了給予而工作。因此,這是一個跡象,表明他是否為了給予而工作。也就是說,如果他仍然沒有接受喜悅和快樂的話,就說明他仍然處於接受的願望的支配之下。然而,他的目的/意圖並不是為了接受喜悅和快樂,而是為了知道他自己是否真正在為了給予而工作。
杜夫納的賽爾(The Sayer of Duvna)說過這樣一句話:”你沒有呼求我,雅各(Yacob),因為你在我裡面勞作,以色列”。他說,如果你在遵守托拉和戒律時勞作的話,那就說明你不是在為我裡面勞作,也就是說,不是為了創造者而勞作,因為一個為了創造者而勞作的人,在托拉和戒律上是沒有勞作的。相反,當他知道自己是在為國王服務時,他會感到愉悅。因此,他想出於愛而不是被迫在工作,不是因為他想取悅於接受的願望,而是為了確定他肯定是在為了創造者的緣故而工作。
通過這個,我們應該這樣理解 "從未負過軛 "這句話的含義。這意味著,在他帶走她之前,她身上沒有任何軛。我們應該這樣理解,在工作中,這意味著為什麼必須是 "從未被套上軛的 "工作,這意味著通過紅牛,一個人通過紅牛得到了淨化,通過接受紅牛的淨化,他將獲得出於愛的狀態下工作的回報,而不是通過強迫。換句話說,抵制為創造者工作的身體通過淨化,同意為創造者工作,因為在那時他將遵守 “你要全心全靈愛耶和華你的上帝"的誡命。用兩個傾向工作,這意味著邪惡的傾向也同意為創造者服務,即為了給予而工作。
根據上述內容,我們應該解釋為什麼他說 Malchut 被稱為"托拉的法律(令) "而不是"托拉",而 ZA 被稱為"托拉"的原因。因為假設天國應該超越理智,就像法律一樣,這就是為什麼 Malchut 被稱為 "法律(令)"的原因。但之後,我們又得到了被稱為ZA的托拉的獎賞,兩者合二為一。這就是所謂的 "創造者與祂的神性(Shechina)的結合"。換句話說,將天國作為律法接受,完全是無意識的,超越理智之上的,正如我們的聖賢們所說:"因為撒旦和世界各民族嘲弄以色列人,說:'這一Mitzva(戒律/善行)是什麼呢,它的理由是什麼呢',所以,經文寫著:'它是我面前的法律(令)、法律(令);你們不許懷疑它'"。
因此,當一個人承擔起天國的重擔時,他就會得到托拉的賞賜。這就是”’這是托拉的法律(令)'是為了表明一切都統一在一起 "這句話的含義。這意味著,最終,萬物合一,然後,創造的思想,即善待祂的創造物的思想,就顯現出來了,因為接受的願望與給予的願望合而為一,實現了形式上的等同。這樣,願望就不再是兩個,而是一個:創造者給予創造物的願望。創造物的接受的願望被取消,並包含在創造者的給予的願望當中,這被認為世界上只有一個權威。這就是所謂的 "單一的權威",在那時,世界上的喜悅和快樂就顯而易見了。
然而,工作應該劃分兩條線—右線和左線。“右線”是 "完整 "的意思,“左線”是 "不完整 "的意思,在那裡需要加以改正。當一個人以"托拉的法律 "的方式工作時,也就是說,他想承擔其天國的重任,但身體卻反對並與他對抗的時候,那種狀態被稱為 "左線",因為在那這時一個人才會感覺到自己的缺乏,也就是感覺到自己離創造者的愛有多麼遙遠。在那時,身體會提出 "誰 "和 "什麼 "的問題。在那時,他沒有任何東西可以從中獲得生命活力,因為一個人不可能依靠缺乏而生存。
這一工作被稱作 "遠離邪惡",意思是一個人應該離開一個人內心的邪惡,也就是所謂的 "接受的願望",無論是在頭腦還是在心中。雖然這一工作是必要的,因為這是第一個基礎,一個人應該承擔天國的重擔,但同時,經文寫道:"還有更多的工作要做,這意味著右線的工作,稱為 "完整"。
右線的工作在這節經文中被稱為 "做善事"。我們應該理解為一個人應該從事善事,而善事被稱為 "完整"。換句話說,一個人應該計算自己有多少善,這就是所謂的 "做",即工作並計算自己有多少善。也就是說,一個人應該把Kedusha(神聖)的一切視為巨大的財富,並相信他對Kedusha(神聖)的任何把握,儘管只是一個小小的把握,但他應該相信創造者給了他一些渴望和嚮往,讓他對Kedusha(神聖)有所把握,即使是羅-利什馬(Lo Lishma不是為了她的緣故),也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他應該感謝創造者給予他的這一點點好處,一個人可以從中獲得生命活力和精神。由此,一個人才能得到 "歡歡喜喜侍奉耶和華 "這句經文的實現。由此可見,一個人應該保持左線和右線,而這就是 "棄惡從善 "這句經文的含義。
然而,一個人會產生這樣的疑問。例如,他整天忙忙碌碌,沒有時間去記得創造者在這個世界上的工作。在那之後,他才想起自己一整天都在忙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他現在該怎麼辦呢?他是應該為自己一直沒有投入到工作中而感到後悔,還是應該反省說:"現在是誰提醒我,世界上存在著精神的現實的問題,我們必須為 Kedusha(神聖) 做一些事情呢?一定是創造者讓我有了這種想法。因此,我必須感謝創造者,並為創造者召喚我到祂身邊而感到高興”。他是應該為此感到高興,感謝和讚美創造者,還是應該為自己整天被從工作中完全抽離而感到遺憾呢?的確,他一整天都遠離了創造者,同樣,現在創造者也喚醒了他,這樣讓他知道了自己所處的狀態,也是真的。那麼問題來了,"他該怎麼辦呢?"
巴哈蘇拉姆(Baal HaSulam)說過:”一個人的思想在哪裡,他人就在哪裡”。因此,如果一個人想到他遠離創造者,並為此感到後悔的時候,那麼他就會粘附于遠離創造者的狀態,在那時他整天想著自己所從事的瑣事。由此可見,他思考的 Dvekut(粘附) 是非物質的問題。因此,最好還是想想他現在所獲得的好的東西,也就是說,他現在可以考慮為 Kedusha(神聖) 做些什麼這一事實。他做什麼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想從事托拉和戒律。根據上述,"一個人的思想在哪裡,一個人就在哪裡"的規則,現在他已經與托拉和戒律有了聯繫。
現在,我們應該以不同的方式解釋這節經文: 現在,他應該 "遠離邪惡",也就是說,不要去想他分離時的糟糕狀態,而是要 "行善",這樣他現在想做的一切事情都與他現在應該做的善事有關。
綜上所述,我們不禁要問,既然一個人處於 “左線”的狀態,只想著缺乏,粘附於缺乏,那麼他該如何以 “左線”的方式去工作呢?
答案是,一個人只有首先處於 “左線”的狀態,才能按照 “左線”的方式去工作。只有當他處於一種完整的狀態,感到工作有滋有味,也就是所謂的 "上升 "的時候,他才應該把時間也用在 “左線”上去工作,在那時檢查看一看自己的頭腦和心是否良好。在這之後,他將得到 "創造者給予靈魂",即 "生命的靈魂"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