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的順序,來自巴哈蘇拉姆
Rabash,第46篇,1990
1)相信世界上有一位更高的監督者。
2)要知道信念(在我們的重要性列表上)是次要的,但他還是選擇在這條路上行走。
3) 他的信念應該是以給予的方式,而不是為了接受。
4) 當把工作歸於創造者時,他 應該相信創造者接受了我們的工作,不管工作看起來如何。
5) 關於信念超越理智,有兩個甄別:1)他要超越理智,因為他沒有選擇。2)即使他被賦予了理智,他將不再需要走在理智之上,但他仍然會選擇走在超越理智的道路上。
6)一個人應該知道,當他的工作是在愛自己的本性中時,在一個人向自己描繪了他能取得的所有成功之後,他發現他的本性只能使自己受益。反之,以對創造者的愛的方式工作時,他就會使廣大的民眾受益。
7)我們必須對過去表示感謝和讚美,因為我們的未來取決於此。也就是說,在我們感恩的程度上,在那個相同的程度上,我們就會感激我們從上面接受到的一切,並知道如何保持我們從上面得到的幫助,以避免失去它。
8)工作的核心是走在右線上,意味著整體性。也就是說,無論我們對精神有什麼把握,我們都應該高興,因為創造者給了我們一個思想和願望,讓我們在精神上有所作為。
9)我們也應該走在左線上。但對於這一點,每天半小時就夠了,意思是向他自己計算,他青睞對創造者的愛比愛自己的程度有多大。在他看到的缺乏的程度上,他將祈禱創造者真正使他更接近祂,因為具體來說,正是在兩條線上,一個人才可以前進。
我們應該按照工作的順序進行三個甄別(《聖人的果實》,第一卷,第115頁)。
1)一個人渴望補充自己的靈魂,使其回歸其根源。這被稱為 "以色列的品質"。
2)瞭解創造者的道路和Torah的秘密,因為 "一個人不知道更高者的誡命的話,他將如何侍奉祂呢?" 這被看作是Torah。
3)渴望達成創造者,即在完全認識祂的基礎上,粘附於祂,也就是粘附到創造者。
最好是爭取走在創造者的誡命的道路上,也就是走在中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