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的 “以掃(Esau)和伊實梅爾(Ishmael)的子孫們不願接受託拉”是什麼意思?
Rabash 第 36 篇文章,1990 年
《光輝之書》(Balak,第 138 項)中寫道:"當創造者要把托拉賜給以色列人時,他去邀請以掃(Esau)的子孫,他們沒有接受,正如經文所說:'耶和華從西奈(Sinai )來,從西珥(Seir )降臨到他們身上',意思是他們不想接受託拉。祂去到了伊實梅爾(Ishmael)的子孫那裡,並且他們也不願意接受它,正如經文所說:'從帕蘭山(Mount Paran )顯現'。既然他們不願意,祂就回到了以色列"。
《光輝之書》(Balak,第 140 項)中說:"拉比-希蒙對他說:'這個問題已經解決了。耶和華從西奈(Sinai )來到,從西奈(Sinai )來到並啟示給他們。''從西珥(Seir )降臨到他們身上'的意思是,從西珥(Seir )居民所說的,他們不願意接受的話中,它為以色列人顯示了出來,並為他們增添了許多光和愛。同樣,他從帕蘭山(Mount Paran )向以色列人顯現和顯示,從帕蘭山(Mount Paran )的居民所說的他們不願意接受的話中,從中給以色列人增加了額外的愛和光,就像它應該的那樣'"。
“我們應該明白,為什麼說因為以掃(Esau)和伊實梅爾(Ishmael)的子孫拒絕接受託拉,就給以色列增加了額外的愛和光呢?似乎沒有人願意接受《托拉》,只有以色列人拯救了這一天,這就是為什麼祂為以色列人顯明,為他們增添了更多的光的原因。否則,以色列似乎就沒有了更多的愛和光。
在物質世界,我們可以說,有時一個人想給別人一些好東西,但卻沒有人願意去接受,這讓他很痛苦。因此,有人同情他,接受了他的東西,然後這個人就愛上了接受他的東西的那個人。但是,對於創造者而言,怎麼能說創造者給予以色列的額外的愛和光是因為以掃(Esau)和伊實梅爾(Ishmael)的子孫們不想接受託拉,而以色列確實接受了呢?
要在工作中理解這一點,我們必須記住,在工作中,一個人本身就是一個小世界,正如《光輝之書》中所寫的那樣,"一個人由所有七十個民族組成,包含以掃(Esau)的品質、伊實梅爾(Ishmael)的品質以及以色列的品質"。我們知道,以色列的品質在世界七十個民族的管理下被流放,世界各民族總體上被稱為 "為自己接受的願望",而以色列則被稱為 "給予創造者的願望"。
眾所周知,有兩種甄別:
1)創造的目的,即造福于創造物,讓創造物接受喜悅和快樂。創造者給予創造物快樂和喜悅的願望,意味著創造物無論在哪裡看到可以享受快樂的東西,都會立即渴望接受那一快樂。這就是所謂的 "創造者創造的 Kli(容器)”,正如經文所寫:"上帝所創造了的東西"。
2) 對創造的改正。然而,還有一個創造的改正的問題,即為了避免羞恥,進行了一次改正,在限制之後,就不可能直接用創造者創造的 Kli(容器)(被稱為 "為自己接受的願望")來接受了。相反,一個人必須像創造者一樣創造一個新的 Kli(容器),即 "給予的願望",創造者的願望就是給予祂的創造物。同樣,創造物也必須創造這種 "願望",否則創造者想要給予創造物的喜悅和快樂就會被掩蓋和隱藏起來。這就是 "上帝所創造的去做 "這句話的含義,"上帝所創造的東西 "指的是接受的願望,"做 "指的是創造物必須做的事情,也就是給予的願望,創造物沒有這種願望,他們必須創造這種願望,這樣他們才會有給予的願望。
我們不禁要問:創造者所創造的,是為了自己接受的願望,怎麼可能反其道而行之呢?怎麼可能取消創造者的工作,即 "接受的願望",而做相反的事情呢?一個人的行為似乎與創造者背道而馳?
答案是,一個人無法撤銷創造者創造的 "接受的願望"。因此,為什麼要求我們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創造者,因為這違背了我們的自然本性?
然而,還有光和 Kli(容器)的問題。Kli(容器)被稱為 "願望",願望被稱為 "缺乏",而 "光 "則是對缺乏的填充。規則是 "沒有 Kli(容器),就沒有光”。因此,創造物必須為自己提供 Kli(容器),也就是缺乏,因為有一條規則規定,任何缺乏都只與創造物有關,而與創造者無關。
因此,創造物必須採取行動,想方設法在自己身上找到缺乏,也就是他們希望自己的所有行為都是為了創造者,但他們做不到,所以創造物看到並感受到了這種缺乏,也就是他們自己無法獲得給予的願望。
然而,要想清楚地知道自己無法獲得給予的願望,創造物必須首先自己努力。否則,它們怎麼會知道自己無法獲得這種缺乏呢?然而,我們不禁要問的是:誰需要這種 "一個人無法靠自己獲得給予的願望 "的意識呢?
答案是一個人自己需要這種意識。否則,他就不會請求創造者去幫助他,因為他會認為他有時間做一切事情來實現給予的願望,因為他有能力做一切事情來實現給予的願望,只要他願意。
因為這一原因,一個人首先必須自己努力嘗試去獲得給予的願望,然後才能進行懇切的、發自內心的祈禱,即真正需要創造者的拯救,也就是創造者會賜給他這種願望,讓他為創造者做一切事情。
我們可以據此來解釋在(詩篇 119)中所寫的內容:"那些珍惜祂的見證,全心祈求祂的人是幸福的"。我們必須理解他所說的 "珍惜祂的見證的人有福了 "與 "全心全意祈求祂的人 "之間的聯繫,"珍惜祂的見證的人有福了 "指的是他們遵守托拉中的 Mitzvot(戒律/善行)。如上所述,我們必須有需求,才能感覺到自己缺乏給予的願望。在我們獲得這種需求之前,也就是說在我們獲得給予的願望之前,我們就不適合接受創造者想要給予創造物的喜悅和快樂。
然而,一個人如何才能獲得這種缺乏呢?我們被告知,遵守托拉的戒律可以讓一個人意識到,他必須獲得給予的願望。也就是說,通過遵守托拉和戒律,當一個人希望通過遵守托拉和戒律來接近創造者,也就是實現被稱為 "等同形式 "的 Dvekut(粘附)時,這就能讓他感受到缺乏給予的願望。經文寫道:"珍惜祂的見證的人是幸福的",意思是這會讓他感到缺乏,之後他就能請求創造者給予他這種缺乏。
這就是 "全心全意祈求祂的人 "這句話的含義,意思是之後他就可以要求創造者全心全意地給予他,也就是賜給他給予的願望,這樣他為創造者所做的一切都將是全心全意的。因此,通過遵守托拉和戒律,他將達到這樣一種程度,可以要求創造者給予他 "用他所有的心 "的品質,也就是說,這將是為了創造者。換句話說,他要求創造者給予他 "用他所有的心"的願望,因為這是他遵守托拉和戒律所要求的唯一回報。
由此可見,一個人的工作是為了獲得一種缺乏和需求,創造者會給他一種給予的願望,而不是創造者在創造他時給予他的接受的願望,因為這樣他就會得到與創造者的 "Dvekut(粘附) "的獎勵。因此,雖然他要求的願望與創造者給他的願望不同,但創造者希望這樣。巴哈蘇拉姆(Baal HaSulam)說過,創造者說:"我的兒子們打敗了我",因為他們想要的願望與創造者給他們的願望不同,也就是說,他們要求創造者給他們的願望與創造者最初給他們的願望不同。
然而,創造者賦予的 "從無到有 "的接受的願望是整個創造物的軸心。然而,接受的願望必須經過改正,這就是所謂的 "創造的改正"。也就是說,創造物被稱為 "為自己而接受的願望",並在此基礎上產生了給予的意圖。因此,最終,接受的願望依然存在,但卻獲得了給予的目的的改正。
因此,我們應該問:根據上文所述,當一個人開始要求創造者給予他給予的願望,即能夠為了創造者而做所有的事情時,為什麼創造者不按照這個人的要求和請求給予他給予的願望呢?在工作的順序中,我們可以看到,當一個人想要走在獲得給予的願望的道路上時,他發現自己不是在前進,而是在後退。也就是說,當他為了得到獎賞而工作時,邪惡在他身上顯現得比在他身上顯現得更強烈。
問題是,我們必須知道,給予的願望只是創造的改正,而不是創造的目的,因為創造的目的是,祂的願望是對祂的創造物行善,也就是說,讓創造物接受喜悅和快樂。因此,如果創造者立刻給他們想要的東西,也就是給予的願望的話,他們就會對自己的工作感到滿意,因為他們是在給予創造者,並與創造者 Dvekut(粘附)一起,那麼他們還需要什麼呢?就他們自己而言,他們什麼也不需要,這就是所謂的 "渴望憐憫",而他們沒有從創造者那裡接受任何東西的需要,因此,創造者創造的目的,也就是創造者給予他們的願望,就不會被觸及和實現。
但創造的目的,也就是目標,眾所周知,一切都是根據目標而不是根據手段來計算的,因為給予的願望只是實現目標的一種手段,所以如果他接受了給予的願望,他就會滿足於此,而目標就會像一塊未翻過的石頭一樣,因為沒有人會需要它,因為他們已經在工作中得到了滿足。
這就是《聖人的果實》一書(第一卷,第 118 頁)中所寫的: "綜上所述,你會發現靈魂註定要獲得全部 620 個神聖的名字,也就是它的全部的程度(身量),這比它來之前要多 620 倍。它的身量體現在 620 項戒律中,托拉的光被穿著在這些戒律中,創造者則體現在托拉的集體的光中。由此可見,'托拉、創造者和以色列'是一"。
這意味著,這就是創造的目的--也就是一個人必須完成他的使命,並以創造者的名字的方式得到托拉的獎賞。他想給予創造者還不夠。雖然這是一件偉大的事情,但這並不是目的。相反,一個人必須達到其靈魂穿著身體之前的 620 倍。然而,如果他在做了一些祈禱和戒律之後,就能立即獲得給予的願望的話,那麼他就沒有必要去實現他被創造的目標了。這就是為什麼一個人沒有接受給予的願望的原因,而且還看到他接受的願望比他開始進行給予工作之前更加強烈。
然而,我們應該明白的是,為什麼一個人在努力接近創造者(這意味著形式等同,被稱為 "Dvekut(粘附)")之後,就像經文寫的那樣,"並緊緊粘附祂,"他們解釋說,"緊緊粘附祂的品質,因為祂是仁慈的,所以你也要是仁慈的,"一個人沒有得到他所要求的東西就足夠了,這意味著渴望給予。但為什麼他現在得到了過量的接受的願望,每次都比他祈求得到給予的願望之前接受的更多呢?這似乎是來自上面的一個錯誤,好像上面認為他要求的是一種接受的願望,因此就給予了他更大的接受的願望。但是,他要求的是給予的願望,為什麼上面會給他更大的接受的願望呢?
答案是,為了讓他需要去接受創造的目的,接受被稱為 "創造者的名字 "的托拉的獎賞,他每一次都被賦予了一個更大的接受的願望。也就是說,去到他的所作所為是為了實現 "給予 "的願望的程度,他就會從上面得到 "接受 “的願望。當他向創造者尋求幫助時,既然他看到自己無法擺脫上面的控制,那麼,幫助又是什麼呢?就像《光輝之書》中所說的:"一個來淨化的人得到了幫助"。他問:"如何幫助他的呢?" 他回答說:“用聖潔的靈魂”。如果他得到更多的獎賞,他就會得到 Ruach"。也就是說,通過他從上面得到的幫助,他得到了獎勵,直到他獲得他的 NRNHY。因此,他每一次都會看到自己有更多的邪惡,因此每一次都必須請求更大的幫助。
這正如我從巴哈蘇拉姆那裡聽到的,他在談到關於亞伯拉罕的記載(創世紀 15 章)時說:”他說:’我是耶和華,要把這塊地賜給你繼承。’他說:’我怎麼知道我會繼承它呢?'耶和華對亞伯拉罕說:'你要確切知道,你的後裔將在不屬於他們的土地上做陌生人,他們將被奴役,受四百年的折磨,之後,他們將帶著許多財產出來。’”
他問的是創造者給他的答案:"我怎麼知道 "以色列人將流放埃及。也就是說,這是亞伯拉罕能夠知道在這塊不屬於他們的土地上的行為之後,亞伯拉罕由此確定知道他們將繼承這塊土地的保證。他問,答案是什麼呢? 意思是亞伯拉罕明白這是正確的答案。我們看到,亞伯拉罕可以在所多瑪與創造者爭論,亞伯拉罕不斷地問:“也許?”但在這裡,暗示亞伯拉罕明白這是正確的答案,於是不再追問。
他說,答案就是亞伯拉罕所問的問題。這令人費解。關於亞伯拉罕有一個問題,經文寫道:"他就信了耶和華。"那麼,他為什麼突然問了 "我怎麼知道我將繼承這一切呢?"這樣一個問題呢?他說,亞伯拉罕看到了創造者想要給他的遺產,即土地的繼承權,而創造的整個目的就包含在這塊土地上。但是,既然有 “沒有Kli(缺乏),就沒有光 “的規則,也就是說,沒有缺乏,就沒有填充,那麼他就會問,既然他們不需要土地的話,又怎麼可能繼承土地呢?只要他們得到一些精神上的照耀,他們就會感到滿足,就會高興地為創造者服務,就不會有任何顧慮,因為他們不需要更多。這樣,他們就不需要繼承這片土地了,而土地正是創造的目的之所在。因此,問題是,他看不出他們會有任何需要,而沒有需要的話,就不會有任何給予,尤其是像繼承土地這樣嚴肅的事情。
對此,創造者回答說:"可以肯定的是,你的後代將在不屬於他們的土地上成為異鄉人"。Eretz[土地]的意思是 Ratzon[願望]。也就是說,他們將在 "接受 "的願望的支配下,而 "接受 "的願望並不屬於以色列人,而是屬於埃及,這就是所謂的 "不屬於他們的土地"的含義。他們將受四百年的折磨。"四 “是一個完整的程度,指HaVaYaH的四個Behinot[甄別/品質],它們來自Bina,Bina被視為給予的容器。由此可見,"受折磨 "的意思是埃及人不讓他們使用給予他們的容器。"他們將被奴役和折磨",在什麼地方呢?"四百年",指的是Bina的Sefirot。
從《十個Sefirot的研究》一書中可以知道,Malchut 被稱為 "單數",ZA 被稱為 "十",而 Bina 被稱為 "百"。這就是 "四百 "的含義,即不允許他們工作。當他們占了上風,在Bina的品質上工作(Bina是給予的容器)時,他們與埃及人發生了一場大戰。由此可見,當以色列人以給予的方式工作時,埃及就奴役了以色列人,然後他們就覺得自己被流放了。但是,當我們不以給予的方式工作時,我們並不知道埃及人抵制這一工作。
這就是《出埃及記》第 2 章第 23 節中所說的 "以色列人因工作歎息,喊叫,從工作中向上帝呼求 "的含義。也就是說,通過尋求幫助,他們每一次都必須得到新的光照,正如他在《光輝之書》中所說,從上而下給予的幫助被視為 "聖潔的靈魂",以色列人因此需要偉大的光照,否則,他們就無法擺脫埃及人的控制。
由此可見,創造者的回答是,他會讓他們需要尋求説明,也就是說,每一次,他都會讓他們看到更多的邪惡,這樣他們就會需要不斷地尋求更大的幫助。通過這樣,創造的目的之光就會向他們顯現。這就是所謂的 "繼承這塊土地"。由此可見,如果他們在要求給予時得到了上天給予的願望的話,他們就會心滿意足,也就不需要繼承這塊土地了。但是,由於創造者給了他們接受的願望,而不是給予的願望,他們就需要創造者的説明,因此,他們肯定不會滿足,而是會最終得到土地的繼承權。
由此可見,正是因為他們處於卑微/低下的狀態,才導致他們接受了偉大的光。這就解釋了為什麼當他們想要得到給予的願望時,就會得到接受的願望的原因,也就是說,在下面接受者要求得到給予的願望時,本應得到給予的願望,卻滋生了接受的願望。因此,一個人不能說他看到自己的祈禱沒有被上天聽到,證據就是他沒有得到給予的願望。相反,他必須知道,他的祈禱得到了考慮和回應,而這一點的證據就是,他得到了來自上天的回應,通過得到了對他現在有益的東西,因為他現在有了對完整的需要。
根據上述內容,我們應該解釋我們提出的問題:為什麼《光輝之書》說 "他們從西珥(Seir )得到曙光",意思是說,因為西珥(Seir )的居民說他們不想接受,所以曙光照亮了以色列,給他們增添了許多光和愛呢?同樣,"他從帕蘭山(Mount Paran )向以色列人顯現和顯示",因為帕蘭山(Mount Paran )的居民說他們不想接受,所以這也給以色列人增加了額外的愛和光,就像應該的那樣。
我們不禁要問,對創造者而言,會有這樣的事情嗎?也就是說,事實上,以色列的子民並不配得到許多光和愛?因為他們不願意接受託拉,所以創造者才賜給以色列人,也就是加給他們。否則,祂就不可能給以色列增添許多光和愛嗎?
當我們說到工作時,我們說的是一個人。也就是說,如果一個人身上以掃(Esau)的子孫和伊實梅爾(Ishmael)的子孫不抵制托拉,而是同意自己承擔起給予的願望的話,那麼一個人身上以色列的品質就會得到滿足,也就不需要達成創造的目的了,正如創造者在給亞伯拉罕的問題的答覆中提到的那樣,“你要知道,[你的後裔]必在一個陌生的土地方作陌生人”。具體地說,由於在埃及的統治下被奴役,他們將需要請求得到説明。而通過這種幫助,就有可能向他們揭示創造的目的。由此可見,正是當我們的身體出現抵觸情緒,不願意接受託拉時,創造者才會為他們增添許多光和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