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精神工作中,什麼是“不可增加,不可減少”?
Rabash 文章第28篇,1987年
經上寫道(《申命記》4:2):“我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增加,也不可減少,好叫你們遵守耶和華你們上帝的誡命,就是我所吩咐你們的。”
解釋者們問道:我們可以理解托拉說“不可增加”(即你甚至不應當想要去增加),因為有人可能會說去增加是好事,因為這會增加天國/上天的榮耀;然而,“也不可減少”(即不應當減少)這句話是出於什麼目的而說的呢?這很簡單:如果創造者賜予了我們托拉和誡命(Torah and Mitzvot,誡命/善行),我們當然必須遵守它們,而不去違背創造者的誡命。
字面上有許多解答。但在精神工作中,這教會了我們什麼呢?此外,我們應當理解為什麼確實禁止我們去增加。按理說去增加誡命是好事,尤其是在精神工作中,其順序是人每一次都在增加。
眾所周知,在精神工作的順序中,存在著單線/單條道路(One line)的情形,也存在著兩條線(被稱為“右線”與“左線”)以及中線(Middle line)的情形,這在前面的文章中已經闡明。這裡將根據需要重新重申。
我們還應當知道存在著一條規則(即一條適用於所有人、適用於整個以色列的規則),並且在以色列中也存在著個體。意思是說,有些人無法像大眾那樣(即在托拉和誡命方面像大眾那樣行事)。相反,他們理解並感覺到大眾的工作及其追求(即大眾想要通過托拉和誡命中的工作去達成的目標)無法滿足他們。相反,他們擁有與大眾不同的其他追求和目標。
依然關於遵守托拉和誡命,經上說:“你們當守同一律法[托拉]”(《民數記》15:29),完全的義人與普通人之間沒有任何區別。然而,在行動方面是如此——意思是他們的目標應當是像創造者借由摩西所吩咐我們的那樣去遵守創造者的誡命,這被稱為“誡命行動的意圖”,在這方面所有人都是平等的。
但關於意圖(即一個人在遵守托拉和誡命時的企圖,意思是當他放棄其他事物並將他的時間和所有精力奉獻於遵守托拉和誡命時,他想要以此換取什麼),在這方面就已經有了甄別(在總體上被稱為Lo Lishma[不是為了她的緣故],或者他的意圖是Lishma[為了她的緣故])。對於個體而言,在Lo Lishma中有許多甄別,在Lishma中也有許多甄別。
關於Lo Lishma,規則是所有人都是從Lo Lishma開始的。隨後,有一些個體脫離了Lo Lishma,來到了Lishma的程度。在那時,應當借由“(三條)線(Lines)”的形式去甄別他們。意思是說,所有那些人,只要他們贊同Lo Lishma,他們內在就存在著一種改正的課題。這被視為他們無法看到工作的真正道路;相反,他們必須感覺到自己走在真理的道路上。否則,他們將無法繼續遵守托拉和誡命,因為根據本性,一個人需要從他的工作中獲益。如果Lo Lishma不是真理,那麼什麼是真理呢?也就是Lo Lishma是非常重要的。但既然他們不會去思考Lo Lishma,這裡就存在著一種改正——即他們以為自己在為了Lishma而工作,從而他們會珍視自己的行動;因為一個人怎能從謊言中獲益呢?
巴哈蘇拉姆(Baal HaSulam)說過,我們應當相信:在一個人想像Lishma非常重要的程度上,他應當相信Lo Lishma甚至比他所讚賞的Lishma更加重要,而Lishma的重要性是超出人的理解能力的。
在大眾的精神工作中,只有一條線(即行動)。這是一條道路。意思是說,他應當知道他所做出的每一個行動都在使自己推進,並且積少成多。正如我們所舉的寓言:一個人從他出租給別人的工廠那裡收取租金,每年他都收到一筆特定的款項,因此他確信隨著歲月的流逝,他的財富正在增長。
在大眾的精神工作中也是如此。例如,如果一個人到了二十歲,他就擁有了七年托拉和誡命的財富;如果他到了四十歲,他就知道自己擁有了二十七年的財富,以此類推。由此可見,他沒有任何可擔心的,因為他的報償是有保障的。事實也的確如此,因為為了Lo Lishma也會接受到報償。但這被稱為“單線”或“單條道路”,在他所走的這條工作道路上沒有任何矛盾。
然而,當一個人想要脫離大眾的道路並進入Lishma的工作時,我們就應當甄別兩條線:1)“右線”,這被稱為“圓滿/完整(Wholeness)”,其中沒有任何缺乏。這可以通過兩種方式之一存在。右線上的第一種方式是他去反思並說道:“一切都在個人的天道指引(Private Providence)中,人自身沒有任何選擇。”如果是這樣,他算了一筆賬並看到:世界上有多少人,創造者並沒有賜予他們去遵守創造者的誡命的思想和願望;而他卻切切實實從創造者那裡接受到了對托拉和誡命有某種抓握的思想和願望。雖然他看到有些人切切實實有幸在數量和品質上獲得了更高的程度,但當他回頭看時,他看到有些人對精神性沒有任何抓握。相反,他們整個人生都是關於他們在物質願望中所能找到的東西。他們的感覺並不比任何動物多,也不去思考任何目標(即世界是被為了某種目標而創造的)。相反,他們滿足於能夠滿足他們從小就有的那些願望。如果他們能滿足那些願望,他們就認為自己是幸福的。
然而,他看到創造者賜予了他心智和理智,使他不至於像動物一樣活著,而是知道自己是人(作為人意味著處於比動物更高的程度,意味著與創造者建立聯繫——有能力去遵守創造者的誡命)。他相信無論是在祈禱的祝福中還是在享受的祝福中,他都在與創造者說話。他為自己對精神性所擁有的這一點點抓握而向祂祈禱,他滿懷歡喜地行走,並感覺到生活中的快樂。他感覺到自己不像其他人那樣(那些人的生活目標僅僅是小孩的目標,沒有任何精神概念)。這被稱為“右線”,因為他感覺到自己是一個沒有任何缺乏的圓滿之人。
右線上存在的第二種方式,正如巴哈蘇拉姆所說:一個人應當超越理智(Above reason)去相信,好像他切切實實有幸獲得了完全的信念(Emunah,即信念/信仰),從而他應當向自己這樣描繪,好像他已經在自己的器官中感覺到了創造者作為至善且行善者統禦著整個世界——意思是整個世界僅僅從祂那裡接受到益處,而他就是他們中的一員。在那時,當他走在超越理智中時,他該感到多麼高漲啊——好像他擁有一個豐沛充盈的世界,而他只需感謝並讚美創造者賜予他達成愉悅與快樂。這也同樣被稱為“右線”。
這條右線給予了一個人唯獨在這裡他才有空間去感謝創造者向他行善,並且唯有通過這種方式他才被視為圓滿與被祝福的,因為他沒有任何缺乏。在那時,他可以粘附(Dvekut)于創造者,因為“被祝福者粘附於被祝福者”。
一個人可以從中接受到生命力(Vitality),因為人無法靠消極/否定性活著。由此可見,借由右線,他在創造者的工作中接受到了生命力,因為唯有從圓滿中人才可以接受到歡喜,而沒有歡喜的生活不能被視為生活。
右線還有另一個優點:借由感謝創造者拉近了他(雖然一個人對精神性只有微小的抓握),如果他為微小的禮物表達感恩,這就會促使侍奉創造者的目標在他眼中每一次都獲得更大的重要性。而既然神性(Shechina)處於流放/流亡中,或者如經上所寫“神性在塵土中”(意思是精神工作是不重要的,唯有物質的事物才重要並且人讚賞它們,而人是被大眾所影響的,因此對他來說物質性也比精神性更重要),借由走在右線上(即借由為他對精神性擁有的每一個單一抓握而感謝創造者),這就增加了他眼裡精神性的重要性。
巴哈蘇拉姆說過,借由在上方看到一個人是如何讚賞精神的一切(對此的證據就是他為一切表達感恩),這就會促使上方將某種照耀賜予他,因為很顯然他將知道如何去守護它。正如我們的聖賢們所說:“誰是愚昧人?丟棄所賜之物的人。”規則是:任何沒那麼重要的事物,都無法防止其遺失。出於這個原因,如果一個人不知道如何去守護它,上方的照耀就不會賜予他。當上方看到那個人讚賞神聖中的每一件小事時,他必然會守護所賜予他的一切。由此可見,一個人為了讚美和感謝創造者賜予他心智與理智去稍稍拉近神聖所付出的辛勞,促使了上方將某種照耀賜予他。
然而,一個人也應當走在左線上。右線與左線被視為“彼此否定的兩條線”。左線被稱為“需要改正的事物”。左線伴隨著批判——此時一個人應當去看到自己在精神性中的真實狀態:他是否真正走在“給予的願望”的道路上,還是在自欺欺人,抑或完全渾然不知。
眾所周知,最重要的是達成與創造者的粘附(Dvekut),這意味著僅僅去思考那些能產生品質等同(形式等同)的事物,而不是相反。意思是說,他批判自己工作的順序:他是否已經在工作中朝著達成目標推進了,還是相反(意思是他在退步,並應當思考他必須做什麼才能使他的行動圓滿)。換句話說,他必須看到自己在工作中的力量:他是否擁有戰勝的力量;如果沒有,他該怎麼辦。
在那時,他看到唯有創造者能將他從他的狀態中拯救出來,從而使他能夠脫離愛自己並僅僅為了創造者的緣故而工作。這意味著他看到唯有創造者親自能夠幫助他,正如經上所寫:“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曾將你從埃及地、從為奴之家領出來。”這意味著以色列人民曾奴役於埃及的甄別(即為了自己去接受的願望),他們曾是埃及人的奴隸,在神聖中沒有任何財產,因為埃及人(即愛自己的本性)奪走了所有的一切。
這被稱為“惡人活著時,也被稱為’死人’”,因為“貧窮者與死人無異”,因為另一側(Sitra Achra,即邪惡的傾向)奪走了他們所有的財產。沒有任何事物能進入神聖的領域,直到萬王之王向他們顯現並救贖了他們。這件事永遠有效——意思是每當一個人處於流放中並向創造者祈禱救他脫離流放時,創造者就會救他脫離。
這正是“凡來淨化自身的人,必得幫助”的含義。然而,單靠一個人自己,他是無法脫離流放和對愛自己的本性的奴役的。由此可見,左線是一個他應當向創造者祈禱救他脫離流放的地方。否則,如果沒有左線,他將永遠無法知道自己處於愛自己的本性中;因為在右線中,不可能看到任何缺陷,因此就沒有任何可改正的。
現在我們可以理解我們在祈禱詞中所擁有的順序(讚美詩、歌唱與讚美)以及祈禱與請求的含義了。我們的聖賢們說道(《塔木德·貝拉科特篇》32):“人應當地時刻讚美創造者,隨後祈禱。”
問題是:如果一個人想要向創造者請求某種東西,他應當首先確立對創造者的讚美,他為什麼要這樣做呢?我們可以理解,當我們向血肉之軀的人請求恩惠時,可以說是首先需要向他展示自己將他視為重要的;這就像是在賄賂他、給予他愉悅,隨後請求他施以恩惠,好像給予者將向接受者回報某種恩惠(就像接受者借由給予他讚美的滿足而向給予者施以恩惠一樣)。但關於創造者,能說這樣的話嗎?
正如我們在關於需要右線與左線這兩條線時所解釋的那樣,我們應當理解:當一個人想要進入神聖的工作時,他必須首先知道這是關於什麼的,意思是他在想要侍奉誰。意思是說,他必須首先讚賞他希望接納他為奴僕的這位君王的偉大與重要性(成為“侍奉尊貴者而不為接受報償的奴僕”)。是誰給予了他不為任何報償去侍奉君王的願望呢?唯有君王的偉大與重要性給予了他不為任何報償而想要去工作的燃料。
因此,其順序是他開始走在右線上,然後他所有的工作就是去描繪王的重要性,並感謝祂賜予了他參與精神性的願望和思想。這可以是任何事物,哪怕賜予了他微小的事物(對精神性有一點點抓握),他也將其視為偉大和重要的,正如在右線的甄別中所述。這與右線的第二種解釋相同(正如以巴哈蘇拉姆之名所寫的:右線意味著“轉向右邊”)。
這意味著他必須超越理智地相信,並描繪自己切切實實已經有幸獲得了在他的器官中感覺到的對創造者的信念,並且他看到並感覺到創造者作為至善且行善者統禦著整個世界。雖然當他在理智之內觀察時他看到了相反的情況,但他依然應當在超越理智中去工作,並且在他看來應當好像他已經在肢體中感覺到了事實切切實實就是如此(即創造者作為至善且行善者統禦著世界)。
在這裡,他獲得了目標的重要性,並從這裡衍生出生命(即因貼近創造者而產生的歡喜)。然後一個人可以說創造者是至善且行善的,並感覺到自己有力量對創造者說:“禰從萬民中揀選了我們,禰愛我們,喜悅我們”,因為他有理由去感謝創造者。並且在他感覺到精神性重要性的程度上,他就確立了對創造者的讚美。
一旦一個人來到了感覺到精神性的重要性(這被稱為“人應當時刻確立對創造者的讚美”),那時就是他必須轉向左線的時候了。他必須批判自己在理智之內是如何真實地感覺到君王的重要性的,他是否真正願意僅僅為了創造者的緣故而工作。
當他在理智之內看到自己是赤身露體和平窮匱乏的(即那種他看到精神性的重要性卻僅僅是在超越理智中的狀態),那種計算就會在他內在為處於極度的卑微中而創造出缺乏與痛苦。然後,他就可以為他所缺乏的事物做出發自內心深處的祈禱。
但如果他沒有右線,即便他向創造者祈禱求祂幫助他,這也好像是在請求君王施恩救他、憐憫他。既然君王是仁慈的,他就向祂要錢買麵包吃。但一個人並不知道自己置身于死囚牢房中,而現在他有機會走向君王求祂救他的性命(意思是赦免他),君王就會赦免他並賜予他過上幸福生活的機會;而他卻祈求創造者憐憫他並賜他麵包,並滿足於此——這是因為他被囚禁了太久,以至於他忘卻了一切(即存在著一個他可以過上幸福生活的世界)。
這就是“首先確立對創造者的讚美,隨後祈禱”的益處。原因是:一旦他知道了精神性的重要性(即“因為它們是我們的生命,是我們歲月的長度”),因此,當他祈禱時,他就知道自己需要什麼,以及應當為了什麼去祈求創造者對他施以憐憫並賜予他生命。這是因為當他置身於右線上時,他感覺到物質的生活就像“惡人活著也被稱為‘死人’”。
借此我們將理解我們所提出的問題:為什麼應當先確立對創造者的讚美隨後祈禱呢?這對於血肉之軀是適宜的(我們必須首先撫慰並讚美他,這使得給予者產生同情並給予,正如哀求者對他所說的那樣——給予者擁有良好的品質)。但為什麼我們需要在祈禱前確立對創造者的讚美呢?
根據上述所言,這很簡單。這是為了讓他知道自己缺乏什麼,因為然後他就知道該為了什麼去尋求創造者的幫助。這類似於我曾經講過的寓言:一個人病得很重,一群醫生前來為他檢查並診斷病情。病人向醫生們展示了他手指上的一個小傷口並告訴他們他很痛,但他們卻不想看。他問他們:“你們為什麼不看我跟你們說的,沒有任何人想看呢?”他們回答他:“你正處於致命的危險中,生死懸於一線,你卻要我們去看這麼微不足道的東西?”
在我們這裡也是如此。當一個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缺乏什麼,並為像那個傷口一樣微小的事物提出請求時(而實際上他正處於不潔/Tuma’a的領域中,正如“惡人活著時,也被稱為‘死人’”),當他處於死人的領域中時,上方又怎能看顧他呢?他需要祈求被賜予生命,正如經上所寫:“紀念我們走向生命。”但雖然我們說“紀念我們走向生命”,我們所期待的是哪種生命呢?這就是問題所在!
然而,一旦一個人開始走在右線上,他就開始知道自己缺乏什麼。意思是說,隨後當他轉向左線時,他就擁有了來自右線的榜樣。然而,這也並不是一朝一夕就能獲得的,而是持續不斷的工作,正如在每天的祈禱詞中所寫的:我們必須首先確立對創造者的讚美,隨後祈禱。
然而,這兩條線必須保持平衡——意思是其中一條不會大於另一條。相反,他必須時刻像物質寓言中那樣用兩條腿走路——右腿和左腿。不能說他應當用一條腿比用另一條腿走得更多,而僅僅用一條腿走路是完全不可能的。因此,那些想要走在真理的道路上並達成與創造者粘附(Dvekut)的人,必須既走在右線上也走在左線上,但不能用一條腿比用另一條腿走得更多。
現在,我們應當解釋我們所提出的問題:什麼是“不可增加,不可減少”的含義?我們曾問:這與我們在工作中不應當增加有什麼關係?而另一方面,這令人困惑:當托拉對我們說“不可增加”時,可以說“不可增加”;但為什麼會有“不可減少”的誡命呢?我們怎能認為允許從613條誡命(613 Mitzvot)中減少,以至於托拉要對我們說禁止減少呢?
根據精神工作的順序,我們應當在兩條線方面去解釋這一點。這意味著禁止在右線的道路上增加。相反,想要走在真理的道路上的人必須將一定量的時間奉獻給右線的道路,然後他必須走在左線上。恰恰是在這方面提出了“不可增加”的誡命——在一條道路上比在另一條道路上增加得更多,也不可在兩條線上減少。意思是說,一個人不應當說:“今天我想要走在右線上”,或者相反,“今天我想要走在左線上”。恰恰是關於這一點,提出了“不可增加,不可減少”的誡命。相反,正如我們的聖賢們所說:“人應當地時刻確立對創造者的讚美,隨後祈禱。”
右線的道路被稱為“圓滿/完整”。在那時一個人可以非常感謝創造者。隨後,他必須轉向左線。在左線的道路上是去看到他真實狀態的時候(就像他在理智之內所看到的那樣)。然後,他就有了祈禱的空間,因為祈禱恰恰屬於缺乏的地方,並且缺乏越大,祈禱就越發由衷。
這正是經上所寫的含義:“耶和華啊,我從深淵處向禰求告。”因此,兩條線必須相等,“直到第三句經文到來並在它們之間做出裁決”。然後,在兩條線上的工作之後,他就有幸獲得了與創造者的粘附(Dvekut)。這被稱為“第三句經文”。意思是說,兩條線屬於人的工作,而中線屬於創造者。這意味著借由走在兩條線上,從這兩條線中創造出了一個空間,使創造者可以在其中放置祂的祝福。這被稱為“直到第三句經文到來並在它們之間做出裁決”。
現在我們可以解釋《光輝之書》(《平哈斯》篇,第321條)所說的:“‘他們的腿是直腿。’《密什拿》的作者們說道:一個祈禱的人應當在祈禱中改正自己的雙腿,就像侍奉的天使一樣,使他的雙腿成為直的。”
我們應當理解為什麼如果雙腿不直,他的祈禱就無法被接納。這意味著他的雙腿暗示著某種東西——出於這個原因,當他祈禱時,他感到缺乏並來到創造者面前祈求去滿足他的缺乏,他的雙腿必須是直的。
根據上述所言,我們可以理解他的“雙腿”的含義。“右腿”是右線或右線的道路,這是讚美和感謝創造者的地方。“左腿”指的是左線和左線的道路;並且在兩條線都變直(而不是一條大於另一條)之前,祈禱是無法被接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