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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給予

Rabash 1984年第16篇文章

解釋關於給予的事情。當一個人為世人視為重要的人服務時,這位元重要人物不需要為他的服務付給他報酬。相反,為重要人物服務本身,在他看來就像是已經得到了報酬。這意味著,如果一個人知道他是一位重要人物,他已經在享受這項服務,並且不需要為他的服務獲得進一步的報酬。相反,服務本身就是他的快樂。

但是,如果他是在為普通人服務,他在服務中得不到任何快樂,並且必須為這項服務獲得報酬。這意味著,如果他為一位重要人物做同樣的服務,他不需要報酬。

例如,如果一位重要人物乘飛機到來,提著一個小手提箱,許多人在等候他的到來,這位重要人物把他的手提箱交給某人,讓他拿到送他回家的車上。為了這項服務,假設他想給他一百美元。這個人肯定會拒絕接受,因為他從服務中獲得的快樂超過了他給的一百美元。

但如果他是一個普通人,即使給錢他也不會為他服務。相反,他會告訴他:“這裡有搬運工;他們會把你的手提箱搬到車上。至於我,為你服務有失我的身份。但既然這是搬運工的工作,如果你付錢給他們,他們會很樂意為你服務。”

由此可見,在同樣的行動中,差異和重大區別不在於行動本身,而在於他是為誰做的——他是否在為一位重要人物做這件事。這僅僅取決於那個個體在這個人眼裡的重要性,意味著他對其偉大的感覺。他是否自己明白這是一位重要人物,或者周圍的人是否說這是一位重要人物,這並不重要;這已經給了他不需要任何報酬去為他服務的力量。

根據上述,我們應該瞭解這位元為重要人物服務的人的真實意圖。他的意圖是享受為他服務,因為他認為這是一項巨大的特權嗎?還是因為他在為他服務中獲得了巨大的快樂?為重要人物服務的快樂來自哪個源頭?他不知道。然而,他看到了一些自然的東西——這裡涉及到巨大的快樂——所以他想為他服務。

換句話說,他的目標是:這是一位重要人物,這就是為什麼他想讓那個人享受嗎?還是他想為他服務因為這給了他喜悅?意思是,如果他能通過其他某種方式獲得他為他服務時所得到的相同快樂,他會放棄這項服務嗎?因為他想為他服務僅僅是因為他覺得在這裡他能找到一種美好的感覺,這就是他為他服務的原因嗎?

問題在於,服務是因為他想讓重要人物感覺良好,他從服務中獲得的快樂僅僅是一個結果,但他的目標不是為了他自己,而僅僅是為了重要人物感覺良好。或者,他實際上並沒有考慮這位重要人物,而他所有的算計都是關於他能從中獲得多少快樂?

如果我們問:“他帶著哪種意圖工作有關係嗎?”答案是我們應該知道什麼是給予的容器。

在給予的行為中,我們發現三種甄別(區分):

  1. 他從事對其他人的給予——無論是在身體上還是金錢上——是為了從中獲得報酬。換句話說,服務本身不足以給他帶來快樂。相反,他想要得到一些其他的東西作為回報。例如,他想得到尊重作為他給予工作的回報。為此,他有力量去工作。但如果他不確信自己能得到尊重作為回報,他就不會為別人做他所做的事。
  2. 他從事對其他人的給予,並不希望為他的工作得到任何報酬,意思是其他東西,別的東西。相反,他滿足於執行給予的行為。他本性中喜歡對別人行善,這就是他的全部快樂。當然,這是一個比第一種更高的程度,因為從這裡我們看到他做事情的目標是對別人行善。我們應該稱之為,“為了給予而給予”。

然而,如果我們更深入地觀察並審視他給予他人的真實意圖,他做所有這些行為是因為他想享受——即為了愛自己(愛自己),因為就其本性而言,他享受給予的行為——還是他的目標是他享受別人擁有美好的事物?

換句話說,他是否享受他人心情好,這就是為什麼他努力對別人行善,使他們興高采烈並享受生活?碰巧他看到還有另一個人,並且那個人在做他想為他的鎮民所做的事情上會比他更成功,他會放棄他執行給予行為的快樂並試圖讓另一個人去做嗎?

事實上,如果那個人——他從事給予的行為而不想要任何工作報酬——不能做出讓步讓那個人為鎮民做這些事,儘管他知道另一個人更能勝任,我們仍然不能把這稱為“為了給予而給予”,因為歸根結底,愛自己才是他的決定因素。

  1. 他工作是為了不接受任何報酬。甚至如果他看到還有一個人更能勝任,他也會放棄自己給予他人的快樂,而只關心別人的福祉。這被稱為“為了給予而給予”。

因此,這裡必須對他的真實意圖進行廣泛的審視:他是想為自己獲得好心情所以才為他服務,還是他的目標是給這位元重要人物帶來好心情。

為了理解上述區別,我們可以通過這樣來理解:一個人為自己想像他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人物,這就是為什麼他希望取悅他,使他心情好,這就是為什麼他想為他服務。但在他為他服務的過程中,他自己也心情大好,感到興高采烈。現在他覺得,他一生中會感受到的所有快樂,與他現在的感受相比都算不了什麼,因為他正在為世界上最重要的人物服務,他無法用言語來描述他因想要讓那位重要人物心情好而獲得的滿足感。

現在他可以審視自己了,意味著他想要給這位重要人物帶來滿足感的目標是什麼——他是為了他自己的利益,意思是說他想使他快樂是因為這會讓他(自己)心情好——還是他的目標僅僅是讓重要人物享受,這樣重要人物就會心情好,而他渴望為他服務僅僅是因為那個人的偉大?

因此,儘管在服務期間他感覺到了在服務中衍生出的巨大快樂,但如果他知道如果另一個人去服務,能給這位元重要人物帶來更多的滿足感的話,他就會放棄他自己在服務中能感覺到的快樂。相反,他全心全意地希望另一個人做這項服務,因為這會比他去服務帶來更多的滿足感。

由此可見,如果他同意讓出他的服務——即使他從他的服務中體驗到了巨大的喜悅,然而,為了重要人物的利益並使他更滿足,他放棄了它,因為他沒有考慮自己,而只考慮重要人物的利益——這被認為他沒有為了自身利益的意圖。相反,這一切都是為了給予,並且他沒有考慮到他自己。在那時,他有了完全的審視,因為他不能欺騙自己,這被稱為,“完全的給予”。

然而,我們應該知道一個人無法靠自己達到這一點。相反,關於這一點,經上說(《Kidussin》30),“人的傾向(邪惡的傾向)每天都戰勝他,並試圖殺他,如經上所說,‘惡人窺探義人,想要殺他。’如果創造者不幫助他,他將無法戰勝它,如經上所說,‘耶和華必不將他撇在惡人手中。’”

這意味著,首先,人必須看看他是否有力量,能夠帶著將滿足感給予創造者的意圖去行動。然後,當他已經意識到他無法靠自己達到這一點時,那個人就會把他的托拉和誡命集中在一個點上,那就是“其中的光使他回歸善(改正之光)”,這將是他從托拉和誡命中想要的唯一報酬。換句話說,他勞作的報酬將是讓創造者給予他這種被稱為“給予的力量”的力量。

有這樣一個法則:一個付出努力的人,意思是取消了他的休息,是因為他想要某樣東西,因為他知道沒有勞作就不會被給予,所以他必須努力。由於這個原因,一個努力遵守托拉和誡命的人必定是缺少了什麼,這就是為什麼他在托拉和誡命上努力,為了通過它獲得他所希望的東西。

因此,一個人必須注意並思考他想要什麼——他想要什麼作為他工作的報酬——在他開始服侍創造者的工作之前。或者,簡單地說,迫使他從事托拉和誡命的原因是什麼?然後,當他確定了他需要什麼,他必須為此而努力時,人開始非常努力地思考,直到他很難知道他真正想要什麼。

這就是為什麼許多人在開始思考他們工作的目的時,無法確定真正的目標。相反,他們說,“我們為什麼要用審視(甄別)來使自己疲憊呢?”相反,他們沒有任何目的地工作,並說:“我們正在為來世工作。”

來世是什麼?“我們為什麼要考慮那個?我們只相信那是好的,並以此為滿足。當我們接受到來世的報酬時,我們就會知道它是什麼。我們為什麼要深入研究呢?”

只有少數人說,有與創造者粘附(Dvekut)這件事,而要達到粘附,他們必須達到形式等同(Equivalence of form),意思是“正如祂是仁慈的,你也是仁慈的。”然後他開始嘗試達到形式等同——他所有的行動都將在給予中——因為只有在那時,存在於世界上的限制(Tzimtzum)和隱藏才會從他身上移除,他開始感覺到神聖(Kedusha)。

但是,當他開始在他的工作中達到給予的程度時,他看到他離它非常遠,他對於哪怕是一個他有能力意向於給予的思想、言語或行動都沒有願望。然後他不知道該怎麼做才能獲得給予的力量。而且每一次他增加努力,他都看到這整件事離他很遠。最終,他意識到,靠人力他永遠不可能達到它。

在那個時候,他意識到只有創造者能幫助他,只有那時他才明白,他必須為了接受報酬而從事托拉和誡命。而他勞作的報酬將是讓創造者給予他給予的力量。這是他所希望的報酬,因為他想與創造者達到粘附,這就是形式等同,意味著給予。

這是他希望的唯一報酬——通過他在托拉和誡命中的努力,他將被給予他靠自己無法獲得的東西,相反,他需要另一個人給他。就像物質中的勞動:既然一個人不能靠自己獲得金錢,他就工作,作為回報,他得到金錢。同樣地,在精神性中,他靠自己無法獲得的東西,他需要有人給他,所以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報酬”。

因此,當一個人因為想要與創造者達到粘附而希望獲得給予的品質,但他無法獲得這種品質,而需要創造者賜予他時,他想要被給予的東西被稱為“報酬”。而且既然有一個法則,如果一個人想要報酬,他必須付出努力和工作,他就為了被給予這被稱為“給予的力量”的報酬而遵守托拉和誡命,意味著退出愛自己的本性,並接受一個為了能夠只從事愛他人的力量的願望。

這就是“一個人應該總是在‘不是為了她的緣故’(Lo Lishma)中從事托拉和誡命,因為從‘不是為了她的緣故’(Lo Lishma),一個人會達到’為了她的緣故’(Lishma),因為其中的光使他回歸善”的含義。因此,通過為了達到“為了她的緣故”(Lishma)而在托拉和誡命中的勞動,他將通過首先勞動來達到“為了她的緣故”(Lishma)的程度。這就是為什麼他被賜予其中的光,這光使他回歸善,並且這被認為是他被從上層賦予了給予的力量。

然而,我們應該問,“為什麼他首先需要努力,然後才被給予托拉之光?為什麼不立即給他托拉之光,這樣它就能立即改正他?同樣,為什麼要徒勞地努力和勞作並白白浪費時間?如果他在工作開始時就被給予這光,這意味著他會立即接受到光並立即開始他在’為了她的緣故’(Lishma)中的工作,這不是更好嗎?”

問題在於,沒有容器(Kli)就沒有光,而容器意味著願望。換句話說,當一個人有一種需要並渴望滿足這種需要時,這被稱為“一個容器”。只有在那時,當他有了一個容器——即對某種填充的願望——才能說他被給予了填充,並且他對被給予的填充感到滿足,因為這是他所渴望的。當渴望接受時,報酬被認為是一種填充。此外,填充的重要性程度取決於渴望的程度。並且根據他受苦的程度,一個人在那個相同的程度上享受填充。

由於這個原因,當一個人對它完全沒有願望時,就不可能給他使他回歸善的光(改正之光)。這是因為改正他意味著他將失去愛自己的力量,並接受愛他人的力量。

如果一個人沒有願望退出愛自己,並且有人告訴他,“做一些工作,作為回報,你將不再有愛自己的願望”,他不會把這視為一種報酬。相反,他認為他為主人所做的工作,主人應該為他的勞動支付他報酬。但是作為回報,他卻給了他非常糟糕的東西,以至於他會在瞬間失去所有的愛自己。誰會同意呢?

由於這個原因,首先一個人必須在“不是為了她的緣故”(Lo Lishma)中學習,以便通過它,身體會協助他,因為一個人願意為了獲得巨大的快樂而放棄微小的快樂。但就其本性而言,除非基於愛自己,人是無法想像快樂的。因此,有人告訴他,他從事托拉和誡命會得到報酬。這不是謊言,因為他肯定會得到報酬。換句話說,有人告訴他,他在托拉和誡命上的努力,會得到報酬,這就是事實,因為他確實會得到報酬,但報酬會改變。

例如,一個父親對他的孩子說:“如果你是個好孩子,我會給你買一輛玩具車,一輛塑膠車。”之後,父親出國了,幾年後回來。兒子已經長大了,他來到父親面前對他說:“爸爸,你出國之前答應過給我一輛塑膠玩具車。”於是他的父親去給他買了一輛真車,一輛可以長途旅行的車。

兒子已經很聰明,明白現在不是要塑膠車的時候,而是要真車。這算作是他父親的欺騙嗎?當然不是!相反,現在男孩明白,當他還是個孩子時,他只能理解微不足道的報酬。

在這裡也是如此,他從微不足道的報酬開始,被稱為“不是為了她的緣故”(Lo Lishma),意思是他正在等待被賜予某種與他將獲得的真正報酬相比毫無價值的東西——這真正的報酬是被賜予“為了她的緣故”(Lishma),這就是人可以在其中接受創造者希望賦予的喜悅和快樂的容器。那些才是真正的快樂。

由此可見,通過告訴他在“不是為了她的緣故”(Lo Lishma)中工作,意味著接受報酬,這是真實的,意味著當他的意圖是為了給予時,他也會得到報酬。唯一的謊言在於實際的報酬。當一個人在“不是為了她的緣故”(Lo Lishma)中時,他認為他將被給予一種不同的報酬,接受它的容器被稱為“愛自己”。

但之後,當一個人成長時,他開始明白實際接受報酬的容器(Kelim)是給予的容器,恰恰是通過那些容器,真正的喜悅和快樂被接受。在那時,他覺得他是地球上最幸福的人。但是當他在“不是為了她的緣故”(Lo Lishma)中時,他希望接受的報酬只能是適合一個小男孩的報酬。

因此,當教導在“不是為了她的緣故”(Lo Lishma)中為工作接受報酬和快樂時,它不被認為是謊言,因為當他的報酬被換成更大的報酬時,他並沒有失去任何東西。我們只應該解釋,“不是為了她的緣故”(Lo Lishma),意味著這種報酬,並不是他認為的真正名字。相反,報酬的名字與他所想的不同。然而,報酬仍然是報酬,報酬沒有改變;只有報酬的名字改變了——從一個虛假和想像的報酬變成了一個真正的報酬。

綜上所述,一個人作為在托拉和誡命中勞作的回報,最需要的是創造者賜予他給予的容器,這是一個人無法靠自己獲得的,因為它們違背了本性。然而,這是一份來自上層的禮物——他的報酬將始終是等待他能給創造者帶來滿足的那一刻。而由於這是他所等待的報酬,這被稱為“他的報酬”。

要理解上述內容,我們應該看一看《生命之樹總序》(第3項),其中寫道:“黑暗的根源在於Malchut的容器中的螢幕(Masach),而報酬的根源則植根於通過擊打的結合(Zivug de Hakaa)出來的反射之光(Reflected Light)中。”

在那裡,他提供了我們在世界上所看到事物的根源——即我們在世界上所看到的一切都是從上層世界的根源延伸出來的分支。他在那裡說:“一個人在這個世界上感覺到的勞作的根源,延伸自Malchut的容器中的螢幕的根源。”

這意味著創造物所擁有的容器被稱為“接受快樂的願望”,這是創造者因為祂希望使祂的創造物愉悅而創造的。因此,祂在創造物中創造了接受快樂的願望。在上層的Sefirot中,這被稱為Malchut。

之後,我們瞭解到有一個限制(Tzimtzum)。這意味著它不想成為接受者,因為它想要與創造者形式等同;因此,在神聖(Kedusha)中制定了一條規則,除非有意圖去給予,否則什麼也不接受。

這就是螢幕(Masach)的改正的含義。既然我們談論的是更高之光,不想接受光就被稱為“一個螢幕(Masach)”。這就像當陽光照得太亮而人不想接受陽光時,就會掛起窗簾或面紗,這樣陽光就不會照進房子裡。

因此,當談論上層更高之光時,儘管Malchut有巨大的願望和渴望去接受快樂之光,她仍然放棄了快樂,沒有接受它,因為她想要形式等同。這被稱為“勞作”,意味著做違背她意願的事情——阻止自己接受快樂。

在物質世界中也是如此,當一個人必須放棄某種快樂時,這被認為是一種努力。例如,如果一個人喜歡休息,但出於某種原因必須放棄他的休息去做點什麼,這被稱為“勞作”。

他還向我們展示了,當物質分支接受報酬時,它紮根於上層世界的什麼地方。他向我們展示了報酬的根源延伸自反射之光——從上層更高之光與螢幕和粗糙度(Aviut)之間發生的擊打的結合(Zivug de Hakaa)中產生的給予的願望(見《十個Sefirot研究》,第4部分,第8項)。他寫道:“包裹的反射之光是兩種力量作用的結果。”

在精神性中,擊打的結合(Zivug de Hakaa)意味著如果兩件事物互相對立,它就被視為擊打(Hakaa)。這意味著一方面,它確實想要那個東西,因為它看到那會給它帶來巨大的快樂,但另一方面,它戰勝了並拒絕接受,因為它想要形式等同。

事實上,這裡有兩種願望:1) 接受快樂的願望,以及 2) 它對形式等同的願望。從這兩者中,誕生了一個新事物,稱為“包裹的反射之光”。借助這種力量,它後來能夠獲得上層的豐盛,因為這種反射之光是接受豐盛的合適容器。

換句話說,通過這個容器,他得到了兩樣東西:1) 他接受到了存在于上層豐盛中的快樂,這源自創造的思想,即對祂的創造物行善。2) 同時,他發現自己處於形式等同中,這是他在接受豐盛時擁有的第二種甄別(區分)。

從上述所有內容中,我們看到所有的報酬僅僅是反射之光,即下層從上層那裡接受到的給予的力量,他稱之為“反射之光”,意味著下層向上層給予的東西。這意味著最初來自創造者的豐盛被稱為“直線之光”(Direct Light),正如經上所寫,“上帝造人是正直的。”正如我們所學,創造的思想是對祂的創造物行善,意味著讓下層接受豐盛,這被稱為“直線(正直)”。

但是豐盛的接受者希望形式等同,因此我們有一種稱為“反射之光”的改正。這意味著豐盛的接受者不是因為他想享受而接受它,而是因為他想給予上層而接受它。換句話說,正因為上層希望接受者享受,豐盛的接受者的目標是將快樂回報給給予者,意思是讓上層享受祂的創造的思想的實現。由此可見,報酬主要就是反射之光,意思是下層從上層接受到的給予的力量。

但是我們仍應該理解為什麼我們說這個被稱為“給予的力量”的容器,是全部的報酬。畢竟,“報酬”意味著接受到的某種東西。我們說,“我為工資而工作”,或者我們說創造的目的是對祂的創造物行善,意味著他們將接受報酬。而在這裡我們卻說報酬被稱為“給予的力量”。那我們能理解什麼呢?報酬應該是人被賦予獲得對神性(Godliness)和托拉之秘密等事物的達成。但是為什麼他說報酬在於達成給予的力量,即給予的能力?此外,他還告訴我們,這延伸自被稱為“反射之光”的上層根源。

有一條眾所周知的法則,母牛想餵奶的願望比小牛想吃奶的願望還要強烈。由此可見,創造者想給予創造物的意願大於創造物想接受的意願。那麼是誰在阻礙呢?我們必須記住限制(Tzimtzum)的發生是為了讓創造物具有形式等同。這是為了防止羞恥的麵包的一種改正,它延伸自我們的根源,因為創造者是關於給予而不是接受,因為祂沒有需求,在祂裡面沒有接受這種東西。因此,根據存在于我們本性中的法則——每個分支都希望類似于它的根源——當下層必須執行一個在根源中不存在的行動時,他會感到不愉快。

由此可見,一個人不需要做任何事情來接受豐盛,也就是光和快樂,因為創造者想給予創造物的意願大於創造物想接受的意願。然而,由於羞恥,創造物沒有容器去享受他將被給予的快樂。由此可見,我們唯一需要的報酬就是這個容器,這被稱為“給予的力量”。因此,我們只需要容器(Kelim),而不是光,這就是為什麼報酬主要就是給予的力量。

然而,要獲得這個被稱為“給予的願望”的容器,我們需要一個願望,意味著感覺到我們需要這個容器。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必須首先在“不是為了她的緣故”(Lo Lishma)中從事托拉和誡命,而這就是我們的勞作——看到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自己的利益,沒有任何給予的意圖。

然後我們看到我們需要給予的力量,我們想要為我們的工作得到報酬——創造者將把這個報酬給我們——給予的願望。而當我們擁有那種力量時,我們將能夠接受已經可用的、我們根本不需要為之努力的喜悅和快樂,因為那是創造者給予的。但是為了讓人從一個階梯的程度上升到階梯的另一個程度,他每次都必須獲得給予的力量,然後就再也不缺少任何東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