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 人的驕傲必使他卑微
我在1938年10月12日,在 Sukkot Inter 2聽到的
“人的驕傲必使他卑微。”眾所周知,人天生就極端卑微。然而,如果卑微的人知道自己的位置,就不會因為卑微而受苦,因為這就是他的位置。例如,腿並沒有因為總是在垃圾裡行走,必須承受身體的全部重量而受到任何貶低;而頭總是在上面,因為它們知道自己的位置。因此,腿並沒有因為處於低位而受到任何貶低和痛苦。
然而,如果它們想居高臨下,卻被迫處於下面的話,它們就會感到痛苦。這就是“人的驕傲必使他卑微”的含義。如果一個人想保持在一個人的卑微當中的話,一個人就不會感到任何卑微,這意味著不會有“人生來是野驢的駒子”那樣的痛苦。但當他們想要驕傲時,他們就會感到卑微,然後他們就會受苦。
苦難和卑微相伴而生。如果一個人沒有感受到苦難,就被認為他不卑微。正是根據一個人的驕傲的程度,或者說,他想要成為卻沒有成為,那時他才會感到卑微。這種卑微後來成為驕傲的容器,正如經文所写:“耶和華作王;祂身披驕傲。” 如果他們信奉創造者,他們就會披上驕傲的外衣,正如經文所写:“驕傲和榮耀屬於永生者。” 那些信奉永生者的人非常驕傲。去到他感受到的卑微程度,以及他所受的苦難程度,在那個程度上,決定了他獲得創造者的外衣的回報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