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從 Lo Lishma到Lishma
我在1947年12月27日,Vayechi, Tevet 14聽到的
.
從Lo Lishma(不是為了她的緣故)一個人來到Lishma(為了她的緣故)。如果我們仔細觀察的話,我們可以說,Lo Lishma(不是為了她的緣故)的階段是一個更重要的階段,因為它是更容易將行動與創造者聯結在一起的階段。
這是這樣,是因為在Lishma(為了她的緣故)時,一個人說他之所以做了這件好事,是因為他在完整性中服務于創造者,並且他的所有行動都是為了創造者的。這樣看來,他自己是那一行為的主人。
然而,當一個人在Lo Lishma(不是為了她的緣故)的狀態中從事精神工作時,一個人不是在為了創造者做好事。這樣看來,一個人不能來到祂面前並抱怨說,他應該得到一個獎勵。因此,對他來講,創造者沒有處在負債的狀態(不欠他什麼)。
因此,他為什麼做了那件好事呢?只是因為創造者給他提供了一個機會,這樣SAM(邪惡的力量)將會強迫他,並迫使他去做。
例如,如果有人來到一個人的家裡,而且這個人對一直以來無所事事感到羞恥,這個人拿起一本書,開始學習托拉(Torah)。因此,他是為了誰去學習托拉(Torah)呢?這不是為了在創造者的眼睛中獲得青睞,為了創造者而做的誡命(Mitzva),而是為了那些進入他的權威的客人們,為了在他人的眼中找到榮耀而做的事情。因此,一個人怎麼能為了這一他為了博得客人們的讚賞從事的托拉(Torah),尋求來自創造者的獎勵呢?
因此,對他來說,創造者並沒有成為借方(欠他什麼),相反,他可以向那些客人們收取費用,因為他們應該付給他報酬,意思是為了他學習托拉(Torah)獎勵他。然而,一個人不能以任何方式向創造者討要獎賞。
當一個人進行自我檢查,並說終於,我在托拉(Torah)中從事,並扔掉了那個藉口、意思是那些客人們,並說他現在只是為了創造者工作時,那時,一個人應該立即說一切都是來自上面的操作。意思是創造者想要賦予他這一在托拉(Torah)中的從事,並且他是不值得接受到真理的一點點的。他不配接受到這一真理,因此創造者給了他一個虛假的原因,而因為這個原因,一個人從事了托拉(Torah)。
這樣看來,創造者是這一切的操作者,而不是這個人自己。然後,此外,即使在一個他所處的這種低落的狀態中,一個人也應該讚美創造者,也就是創造者並沒有離開他,並且給予他力量,意思是給予他想要在托拉(Torah)的文字中從事精神工作的燃料。
你發現,如果一個人仔細觀察這一行為的話,一個人就會注意到創造者才是那個操作者,祂在一個"祂自己單獨在做並將做所有的事"的形式中操作了這一切,然而,一個人沒有在那一好的行為中付出任何行動。雖然一個人做了那個誡命(Mitzva),他不是為了一個誡命(Mitzva)而做的,而是為了另外的原因(別人的讚美等),而這一原因是從分離中延展出來的。
真相/理是,創造者是一切的根源並且祂是那一迫使他這麼去做的原因,只是創造者將祂自己偽裝穿在另一個外衣中,而不是在一個誡命(Mitzva)的外衣中,為了另一個敬畏或另一種愛。這樣看來,在Lo Lishma(不是為了她的緣故)期間,將好的行為(誡命(Mitzvot))歸於創造者並說創造者是那一好的行為的操作者,而不是一個人自己是操作者,是更容易的。
這很簡單,因為一個人不想為了一個誡命(Mitzva)做這件事情,而是為了另外一個原因。然而,在Lishma的狀態中,一個人他自己知道自己正因為那個誡命(Mitzva)在工作。
這意味著他自己是那一原因,意思是因為一個誡命(Mitzva),而不是因為創造者沒有將那一想法和做出那個誡命(Mitzva)的渴望放在他的心裡,而是他自己選擇了它。事實是,這一切都是由創造者所做的,但在一個人達成獎勵和懲罰的天道之前,個人的天道(Providence)不能被一個人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