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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bbalah Library Home / 巴哈蘇拉姆 / 我聽說的 / 22.托拉利什玛(Torah Lishma)

22. 托拉利什瑪Torah Lishma

我在194126日日聽到的

托拉被稱為Lishma[為了她的緣故],主要是當一個人學習是為了以絕對確定的知識,在理智之內,來認識到存在一位元審判者和審判的時候,沒有任何對真理清晰性的懷疑。存在審判意味著我們以肉眼所見的方式看待現實。這意味著當我們以信念和給予的方式工作時,我們看到自己每天都在成長和進步,因為我們總是看到向好的變化。

反之亦然:當我們以接受和知識的方式工作時,我們看到自己每天都在現實中下降,直至最終的卑微(低下)

當我們考察這兩種狀態時,我們看到有審判,有審判者,因為當我們不遵循真理的托拉的律法時,我們會立即受到懲罰。在這種狀態下,我們看到審判是公正的。換句話說,我們看到這正是最好的方式,是合適的,能夠實現真理。

這被認為是審判是公正的,因為只有通過這種方式,我們才能達到最終目標:以理智的方式理解,達到完全和絕對的理解,其中沒有更高的存在,也就是只有通過信念和給予,我們才能達成

因此,如果一個人為了這個目的,也就是為了理解存在審判和審判者而學習的話,這被稱為托拉Lishma。這也是我們的先賢所說的話的含義, 帶來行動的學習是偉大的。

似乎應該說那會帶來行動(複數),意思是能夠做許多行動,用的是複數形式,而不是單數形式。然而,事情是,如上所述,學習應該帶給一個人信念,而信念被稱為使整個世界有資格值得的一個Mitzva[誡命]

信念被稱為做的行為,因為通常當一個人做某事時,必須先有一個合理的理由促使他去做。這就像頭腦與行為之間的關聯一樣

然而,當某事超越理智時,當理智不允許他去做那件事,而是相反,我們要去做時,我們必須說,這一行為中沒有任何理由,而是只有行為本身。這就是如果一個人履行一條誡命,他便是幸福的,因為他已將自己判處到天平的美德一側的含義。這就是引領至行動的學習是偉大的的含義,指的是沒有理由的行動,即超越理智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