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Lishma(為了她的緣故)
我在1945年聽到的
有關Lishma(為了她的緣故)的問題,為了讓一個人去達成Lishma(為了她的緣故),一個人需要一個來自上面的覺醒,因為它是來自上面的光的啟示,而這不是人的頭腦可以理解的東西。而是一個只有品嚐過的人才會知道的東西。對此經文是這樣說的,"品嚐,並看到耶和華(HaVaYaH)是好的"。 (Psalm 34:9)
因為這一點,在將天國的負擔承擔在自己肩上時,一個人需要它處在完全的完整性當中,意思是只是為了去給予,而根本不是為了去接受。而如果一個人看到他的器官不同意這一觀點的話,那麼,他除了向創造者祈禱之外,沒有任何別辦法可以幫助到他——將他的整個身心向創造者打開,祈求創造者幫助他,以便使他的身體能夠同意創造者對自己的奴役。
並且不要因此說,如果Lishma(為了她的緣故)是來自上面的一個禮物的話,那麼一個人的戰勝自我和努力,以及一個人為了達成Lishma(為了她的緣故),所表現的所有那些解藥而改正有什麼用處呢,如果它只取決於創造者的話?我們的先知在這方面說,"你無法使自己自由地擺脫它。"相反,一個人必須提供一個來自下面的覺醒,而這被認為是"祈禱"。如果他事先不知道,沒有祈禱,他就不能達成的話,那麼,就不可能存在一個真正的祈禱。
因此,他為了獲得Lishma(為了她的緣故)的那些行為和解藥(remedies),創造出想要去接受Lishma(為了她的緣故)的改正了的容器。然後,在那時,在所有的那些行為和解藥物之後,他才可以在真誠中祈禱,因為他看到,他的所有那些行為都沒有給他帶來任何好處。只有在那時,他才能從心底深處發出一個真誠的祈禱,而那時,創造者會聽到他的祈禱並給他Lishma(為了她的緣故)的禮物。
我們也應該知道的是,透過Lishma(為了她的緣故)的獲得,一個人將邪惡的傾向審判死亡。這是因為邪惡的傾向被稱為為了自己的利益的接受。而透過獲得給予的意圖,一個人取消那一自我-滿足的傾向。而審判邪惡的傾向的死亡則意味著一個人不再為了自己的利益使用一個人的接受的容器。因為它不再是活躍的,它就被認為是死亡的。
如果一個人思考一下他在陽光下為了他的工作接受到了什麼的情況的話,一個人就會發現使他自己屈服於創造者並不是那麼困難,就此而言,原因有兩個:
1 .一個人必須在任何情況下,使自己在這個世界上竭盡全力去努力,不管他想要還是不想要這樣。
2 .即使在工作期間,如果一個人為了Lishma(為了她的緣故)去工作的話,那麼,一個人就會接受來自那一延展自工作本身的快樂。
這就像那一Dubna(杜布納)的寓言(The Sayer of Duvna)表達的那樣,"因為你沒有呼喚我,哦,雅各伯(Jacob),你也沒有擔憂過我,哦,以色列。 "這意味著一個為了創造者工作的人不需要付出任何努力。正相反,一個人會自動獲得快樂和興奮。
但是,一個不是為了創造者,而是為了其他的目標去工作的人,就不能抱怨上帝沒有給他在那一工作中的生命活力(快樂),因為他正在為另一個目標工作。一個人只能向為他工作的那個人(力量)去抱怨,並要求在他的工作中給予他生命活力和快樂。對此是這樣說的:"任何一個信賴他們的人應該像那些創造了他們的人們(力量)一樣"。
不要感到驚訝的是,當一個人承擔起天國的負擔時,當他想為了給予到創造者而去工作時,他仍然感覺不到任何生命活力,並且這樣這一活力將會強迫一個人去承擔起那一天國的負擔。相反,一個人應該對抗他的更好的判斷,強迫性地接受它。意思是,既然身體不同意這一奴役(工作),那麼,為什麼創造者沒有用生命活力和快樂沐浴他呢?
事實上,這是一個偉大的改正。因為如果不是這樣的話,如果這個接受的願望已經同意了這一工作的話,一個人就永遠不可能達成Lishma(為了她的緣故)。相反,他將永遠只是為了自己的利益,以滿足他自己的願望去工作。它就像人們說的那樣,小偷他自己在大喊著,"抓住那個小偷",那麼,在那時,你就無法知道為了抓住那個真正的小偷,並奪回被盜的物品時,誰是那個真正的小偷。
但是當這個小偷,意思是這個接受的願望,沒有在承擔天國的負擔的工作中品味到快樂時,因為身體在使自己習慣於違背自己的願望去工作,一個人獲得了通過它來到只是為了將滿足帶給他的創造者的工作的工具,因為一個人唯一的意圖應該只是為了創造者,就像經文寫的那樣,"那時你要讓自己在耶和華(HaVaYaH)中快樂。"因此,當他在過去曾經侍奉過創造者時,他並沒有在那一工作中感覺到任何快樂。相反,他的工作是在強制下進行的。
然而,現在一個人已經使自己習慣了為了給予去工作,一個人就獲得了在創造者中快樂的獎勵,而這項工作本身賦予一個人快樂和生命活力。而這也被認為,那一快樂,也是專門為創造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