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一個人的工作的本質
我在1948年猶太新年的第二天的聚餐會中聽到的.
一個人的工作的本質應該是如何來到在給予他的創造者以滿足的工作中感覺快樂的滋味的狀態,因為一個人為自己所做的一切,由於形式差異,使得他自己遠離創造者。相反,如果一個人行動的意圖是為了創造者帶來利益,哪怕是一個最小的行為時,它仍然被看作是一個誡命(Mitzva)。
因此,一個人最主要的努力應該是獲得一種使他能夠在給予中感覺快樂的力量,這是通過減少那一在自我的接受中感覺快樂的力量達成的。在那個狀態裡,一個人逐漸在給予中獲得快樂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