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托拉利什玛(Torah Lishma)
我在1941年2月6日日听到的
托拉被称为Lishma[为了她的缘故],主要是当一个人学习是为了以绝对确定的知识,在理智之内,来认识到存在一位审判者和审判的时候,没有任何对真理清晰性的怀疑。“存在审判”意味着我们以肉眼所见的方式看待现实。这意味着当我们以信念和给予的方式工作时,我们看到自己每天都在成长和进步,因为我们总是看到向好的变化。
反之亦然:当我们以接受和知识的方式工作时,我们看到自己每天都在现实中下降,直至最终的卑微(低下)。
当我们考察这两种状态时,我们看到有审判,有审判者,因为当我们不遵循真理的托拉的律法时,我们会立即受到惩罚。在这种状态下,我们看到审判是公正的。换句话说,我们看到这正是最好的方式,是合适的,能够实现真理。
这被认为是审判是公正的,因为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我们才能达到最终目标:以理智的方式理解,达到完全和绝对的理解,其中没有更高的存在,也就是只有通过信念和给予,我们才能达成目标。
因此,如果一个人为了这个目的,也就是为了理解存在审判和审判者而学习的话,这被称为托拉Lishma。这也是我们的先贤所说的话的含义, “带来行动的学习是伟大的。”
似乎应该说“那会带来行动(复数)”,意思是能够做许多行动,用的是复数形式,而不是单数形式。然而,事情是,如上所述,学习应该带给一个人信念,而信念被称为使整个世界有资格值得的一个Mitzva[诫命]。
信念被称为“做的行为”,因为通常当一个人做某事时,必须先有一个合理的理由促使他去做。这就像头脑与行为之间的关联一样。
然而,当某事超越理智时,当理智不允许他去做那件事,而是相反,我们要去做时,我们必须说,这一行为中没有任何理由,而是只有行为本身。这就是“如果一个人履行一条诫命,他便是幸福的,因为他已将自己判处到天平的美德一侧”的含义。这就是“引领至行动的学习是伟大的”的含义,指的是没有理由的行动,即“超越理智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