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一个人的工作的本质
我在1948年犹太新年的第二天的聚餐会中听到的.
一个人的工作的本质应该是如何来到在给予他的创造者以满足的工作中感觉快乐的滋味的状态,因为一个人为自己所做的一切,由于形式差异,使得他自己远离创造者。相反,如果一个人行动的意图是为了创造者带来利益,哪怕是一个最小的行为时,它仍然被看作是一个诫命(Mitzva)。
因此,一个人最主要的努力应该是获得一种使他能够在给予中感觉快乐的力量,这是通过减少那一在自我的接受中感觉快乐的力量达成的。在那个状态里,一个人逐渐在给予中获得快乐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