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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被認為是一種狀態,在這種狀態下,我們感知到接受快樂的願望,無論是從接受還是從給予。如果接受快樂的願望消失了的話,那麼新的狀態就是無意識、暈倒或死亡。如果我們處於這樣的狀態,我們清楚地看到並感覺到我們不能再接受任何快樂,例如,因為我們對過去的行為感到羞恥。

如果我們的痛苦如此之大,以至於我們從生活中得到的最小的快樂都被中和了的話,那麼我們將不再有生活的感覺。因此,通過周圍的環境、敵人、破產或工作上的失敗,那些在精神上上升的人可能會體驗到無望、絕望的感覺,以及完全沒有存在的意義。

因此,我們必須全力以赴,從執行創造者眼中認為是善的行為中接受快樂,並以這種方式為祂帶來幸福。這樣的思想和行動包含著巨大的快樂,它們可以中和這個世界上最大的痛苦。我們可能已經處於能夠進行利他行為的階段。

無論我們從事什麼行動,我們都不會計算個人利益,而只會考慮到為之行動的那一位的福祉(即為創造者)

然而,如果同時我們沒有從我們的利他行為中接受快樂的話,那麼這種行為將被認為是純粹的給予。例如,只為創造者的緣故而遵守戒律,不會給我們帶來與每條戒律相對應的創造者之光(快樂)。這是因為自我完善的過程還沒有完成。

從創造者的無限之光中接受快樂後,就有可能喚醒自己的利己主義,然後讓利己主義要求不惜代價接受快樂,以達到自我滿足的目的。

Kelim(容器),我們用它來進行利他行為,被稱為"給予的容器"。精神物體的結構與肉體的結構相似,由613個器官組成。

一般來說,精神力量的設計與我們身體的物理結構相似。

由於這個原因,248個給予的容器位於精神物體的軀幹上方,與積極的精神行為相對應,每個人都有義務去做。

遵守上述精神行為的人所接受的光被稱為"恩典之光"(慈悲之光(Ohr Hassadim)),或"隱藏的恩典"(Hassadim mehusim)智慧之光(Ohr Hochma)對接受者來說是隱藏的。

一個有強大願望力的人將會把自己的感覺改正到這樣的程度,這個人將能夠進行利他的行為,同時為了創造者的緣故從這些行為中接受快樂,也就是說,在過去的接受的願望中接受快樂。這個過程被稱為"為了給予而接受"

因此,這個人將能夠接受包含在每一個精神行為中的光。(Torah(托拉)中的戒律是精神行為。因為我們世界上的每一個人都有義務履行這些戒律,無論他們的精神水準如何,這些戒律是按照他們的主要精神目標:給創造者帶來快樂的一個必要的初步階段)

當我們試圖理解創造的目的時,我們經歷的第一個階段是為了個人利益("不為祂的名")而在自己身上下功夫,因為有很多方法可以感受到快樂--吃東西、玩遊戲、獲得榮譽和榮耀等等。然而,這些方法只能讓我們感受到微小而短暫的快樂。這種行為背後的動機是"為自己"

我們可以通過對創造者的信念獲得更大的快樂;相信是全能的;相信祂在統治整個世界方面的一體性,包括發生在我們每個人身上的一切,相信祂對與我們每個人有關的一切的支配權,相信祂願意幫助,當聽到我們的祈禱和對上述所有的信念。

只有在我們完成了這項工作的第一階段後,我們才會得到非常不同的、對更高精神狀態的特殊感覺。因此,我們將不再關注我們是否會從我們的行動中獲得個人利益。相反,我們所有的想法和計算都將指向獲得精神真理。我們的思想和意圖將集中在屈服于真正的創造法則的本質,只感知和執行創造者的願望,這本身將源於我們對祂的偉大和力量的感知。

然後,我們會忘記自己過去的動機,會意識到我們沒有絲毫思考或擔心自己的傾向,我們完全臣服于全然超越的最高理智的宏大,根本聽不到自己理智的聲音。我們的主要憂慮將集中在如何為創造者做一些賞心悅目和順心的事。這種狀態被稱為"不為自己"

信念的根本原因是,沒有什麼比感知創造者,並被祂充滿更多的快樂。但為了使我們能夠無私地接受這種快樂,我們需要創造者被掩蓋;掩蓋的狀態使我們能夠遵守戒律而不接受任何快樂的回報。這樣的行為被認為是"不為任何報酬"

當我們達到這種狀態,創造了這樣的精神容器,我們立即開始用整個人去看和感知創造者。早先促使和說服我們為了個人利益為創造者工作的原因消失了,甚至與死亡相提並論,因為我們曾經與生命粘附,並憑藉信念獲得了這種感覺。

但如果我們在已經處於改正狀態時開始努力達到信念超越理智,我們就會領回我們的靈魂,領回創造者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