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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沒有其他東西,只有光(創造者)和由光創造的東西(人,留在這個光裡面)。一個人可以感知到這一光,當這一光的品質之間存在著對應關係時人的品質和創造者的品質。如果這些品質不形式等同的話,那麼人就無法感知到光--創造者。

起初,我們被放置在一個明確和完整的自我領域的條件下,被稱為"我們的世界"。只有通過我們自己的努力,我們才能逐漸在自己的內心提起和培養這樣的願望和必要性,以感知創造者(為創造者之光創造一個容器),我們將開始感知祂。

我們的努力應該集中在試圖用我們所擁有的所有力量來改正自己,直到很明顯,為達到預期目標的所有努力都將是徒勞的。然後,是時候向創造者祈禱了,請求幫助我們從自我中找到救贖,並與祂粘附(Devkut)。

這個過程可能需要幾個月,甚至幾年,如果我們在老師-卡巴拉的指導下進行這一努力;或者需要幾個生命或轉世(gilgulim),如果這種努力是我們自己進行的,通過痛苦。只有在正確的方向上做出正確的努力,才能產生靈魂的容器,創造者將在其中向我們揭示祂自己。在卡巴拉中,我們行動背後的原因被稱為"父親",而行動的後果則被稱為"兒子"(正確的精神行為)

一個人的出生不是因為自己的願望。在精神上,一個人是由創造者通過痛苦強迫出生的(接受靈魂--創造者之光)。但人有能力通過卡巴拉的方式獨立出生。

一個人不是因為自己的願望而活著。如果一個人不按照自己的接受的願望行事(生活)的話,那麼真正永恆的精神存在將是回報,這實際上可以被稱為"生命"

一個人不會因為自己的願望而死亡。如果一個人不想死(精神上)或處於精神死亡的狀態(沒有靈魂;沒有創造者的光)的話,那麼他就不應該按照自己的願望行事。

靈魂中線的工作是從右線的工作開始的:因為它的使用是被禁止的(限制,Tzimtzum),智慧之光(Ohr Hochma)顯示自我是壞的(Aviyut粗糙的);人們覺得沒有比為了自我而工作更壞的行為。

但這個人仍然既沒有願望,也沒有力量為他人工作,也就是給予。因此,需要左線,它給我們利他的願望和力量。

精神上的感知器官,就像我們的五種感官(視覺、聽覺、嗅覺、味覺和觸覺)一樣,按照特定的既定目標運作。智慧之光的作用使我們認識到,使用五種感官沒有個人利益;也就是說,為我們的利己主義工作沒有任何意義。

由於沒有滿足自己的願望,而這種願望通常會誘發五官的運作,我們會體驗到完全沒有精力去做任何行為,導致昏昏欲睡,無所作為。在這個階段,我們還沒有意識到,我們努力的目標可以是"給予",也就是說,我們的行為可以是利他的。

為此,我們需要另一種精神品質的影響,被稱為"紅光",即左線("Malchut memuteket be Bina")需要這第二種品質來說服我們的願望,同意利他地工作(Bina的品質)。一旦我們接受了精神能量,利他主義運動開始了,我們就開始結合右線和左線的品質來行動。

結果,我們把創造者之光接受到我們的新願望中(中線),從而繼續接受來自完美的快樂。如果我們準備好接受信念和利他主義的力量的話,那麼最終我們將能夠接受最高的理智。

拒絕自我滿足的原則被世界上的一個主要宗教所採用,而接受快樂的原則被另一個宗教所選擇,兩者都源於精神上升的右線和左線的不純潔(自我)力量(Klipot(殼))。因此,在卡巴拉討論對自己施加限制的主題時,它意味著在自我上下功夫的初步階段:利用自己的願望力嘗試拒絕自我滿足的想法。

所有不同類型的信念、所有精神傾向、所有團體和所有宗教哲學的根源都可以追溯到各種Klipot(殼)。這些圍繞著左線和右線的精神純線,通過抓住-抓取(ahiza)的過程或通過汲取營養(yenika)來維持。但任何任務的目標都是為了達到中線,上升到沒有盡頭或邊界的無限,從而達到對創造者的感知,不受人類特定品質的限制。在精神詞彙中,願望被視為一個"地方"。沒有願望被認為是"沒有一個地方"。這類似於一個人宣稱肚子裡不存在食物的位置,因為沒有吃的願望了。

一個精神的地方,或一個人感知創造者的願望,被稱為靈魂的Kli(容器),即神性(Shechina。這個容器接受創造者的光或創造者的啟示,也被稱為人的"靈魂"。創造者本身的啟示被稱為"神性"

由於我們所有的願望都滲透著我們的自我(接受的願望),創造者的光被掩蓋了。隨著自我逐漸從我們的願望中被彈出,一個更大的地方變得可用。一個未被改正的願望被稱為"自我"。一個被改正的願望被稱為"以色列"

一旦一個"地方"因改正願望而騰空,創造者之光就會顯露出來,但創造者仍然以一種對我們隱藏的方式繼續運作。在我們改正和淨化了我們的願望(地方、容器)之後,我們認為創造者的啟示過程是光的出現。但實際上,並沒有發生任何運動,而是像在底片顯影的過程中一樣,光逐漸出現在我們的感知中。

由於我們沒有察覺到光本身,而只是它對我們容器的影響,所以我們用與祂的啟示有關的名字稱呼創造者。神性(Shechina。然而,我們只能通過祂在我們身上喚起的感覺和感受來確定祂的本質。由於這個原因,創造者的啟示被稱為神性(Shechina

如果創造者隱藏了自己的話,那麼就說:"神性(Shechina)在流放帶著";或者說:"創造者被隱藏了"。但如果一個人贏得了創造者的啟示的話,那麼它就被稱為"從流放中回歸"

創造者向我們揭示自己的不同程度被稱為"靈魂"(Neshama)

只要我們能夠把至少一個願望改正為利他的願望,我們就能立即接受創造者的感知。

因此,經文說,人類的靈魂是創造者的一部分。

一旦我們達到最後的改正階段,創造者將滿足我們所有的願望,也就是說,祂將在祂計畫在祂的創造物中顯示祂自己的最終程度上顯示祂自己。我們所有的願望在創造之初就被設計為這個終極目的。

神性(Shechina是所有個人靈魂的根源和總和。每個靈魂都是創造者總體啟示的一部分。當創造者揭示祂自己時,祂是在表達祂的取悅祂的創造物的願望。這是那些獲得創造者感知的人的理解。

我們無法回答是什麼原因導致創造者希望創造我們以取悅於人的問題,因為這個問題涉及到創造之前的過程。我們只能理解那些可以向我們揭示的事情,也就是那些在創造之後發展的事情。

我們開始理解創造物的最初階段是對來自創造者的快樂的感知。由於這個原因,創造的目標--"創造者取悅創造物的願望"--只指那些已經感知到祂的創造物。

所有涉及到超出這個層面的問題都超出了我們的理解能力。我們必須永遠記住,人類所有的理解和知識都完全來自於個人的感知。

構成我們唯一的組成是我們的接受快樂的願望。

我們所有的身體和精神潛力,我們所有的能力,以及我們所有的進步都是為了讓我們從各種物體中接受快樂,我們不斷地發明、發現,並認為是必要的、時尚的或可接受的。這樣做的唯一目的是為了能夠不斷地接受快樂。

我們不能抱怨接受願望的無限形式快樂。創造者只需產生一個單一的願望,就足以促使人類感覺到自己是獨立的(有願望的)生命,能夠在單一的本能基礎上獨立行事--那就是使我們的個人快樂最大化。

這個過程是在我們所有能力的幫助下進行的:智力、潛意識、身體、道德和其他許多能力。它還包括所有程度的記憶,從分子和創造物到我們智力的最高程度。

這裡有一個簡單的例子:一個人愛錢,但在受到死亡威脅時,他願意把自己的全部財產交給一個搶劫犯。通過這種方式,他用一個快樂來源(金錢)換取一個更大的快樂(活著)

除非我們確信,由於這一行為的結果,我們將處於更有利的地位,否則我們就不可能實施一項行為。如何獲得利益並不重要。最關鍵的是,由此產生的快樂水準將超過最初的水準。只有這樣,我們才會採取行動。

那麼,從利己主義(獲得)中獲得的快樂和從利他主義(給予)中獲得的快樂之間有什麼區別呢?重要的區別在於,當我們從利己主義中接受快樂時,我們的快樂感總是伴隨著羞恥感。但如果我們是為了給予者而接受的話,那麼我們就沒有羞恥感,我們的快樂是絕對的。

最初的精神存在,被稱為"普通的靈魂""第一個人",當它從創造者那裡得到巨大的快樂時,無法經歷這種思想的轉變。因此,它被分成了60萬個部分(靈魂)

每一個部分,每一個靈魂,都接受一小部分自我的負擔,它必須改正。當所有的部分都被改正後,它們將再次聯合起來,形成"一個共同的被改正的靈魂"。當達到這樣的狀態時,被稱為Gmar Tikkun的改正過程將完成(結束)。

例如,在我們的世界裡,一個人可以不偷一小筆錢,因為它代表著微不足道的快樂。對懲罰的恐懼,再加上羞恥感,勝過了偷竊的願望。

然而,如果數量足夠大的話,那麼對滿足的吸引力就會比承受的能力強得多。通過這種方式,創造者創造了我們所需的選擇自由的條件,以戰勝我們的利己主義。

祂把靈魂分成許多部分,然後把每個部分分成許多連續的改正階段(每個階段都迫使這個部分穿上衣服變成人的身體)。然後,祂把人的每一種狀態都分解為追求改變本性所需的一些上升和下降的過程。

如果我們感到對創造者的愛,我們必須立即嘗試在自己身上也附加恐懼的感覺,以確保我們的愛的感覺不是利己主義。只有當恐懼和愛都存在時,我們的願望才能以完美的形式接近創造者。

那些經歷了對精神感知的渴望,但沒有感知到創造者的人,充滿了精神的困惑和恐慌。雖然被賦予了從上而下把握創造者的願望,但這種人還沒有準備好向理想的目標獨立邁進。

相反,他們選擇等待從上面發出一個非常強烈的願望。這將作為一種推動力。它將允許這些人認識到,每一種感覺和情況都充滿了創造者的願望,以吸引他們對祂的注意,並促使他們向祂靠近。然後就有可能發現創造者的位址。

正是由於這個原因,我們每個人都以一種非常個人的方式看待世界,並且對我們周圍發生的一切進行獨特的解釋。有多少人就有多少觀點"這一規則強調了我們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通過關注我們自己的感受,我們可以根據"每個人都是創造者的影子"這一原則,開始與創造者對話。

正如影子隨著個人的運動而運動,影子的所有運動只是重複個人的運動,同樣地,我們的內在運動--我們的願望、願望、感知、精神本質和人生觀-重複創造者的動作(願望)

因此,如果一個人突然體驗到感知創造者的願望,這個人必須立即認識到,這種願望不是由任何特定的行為導致的,而是由創造者向這個人邁出了一步,創造了對祂的牽引和吸引力。

在道路的開始,創造者利用一切適當的機會與我們溝通,在我們心中喚起對精神感知的渴望和痛苦。但每當創造者給予我們對精神的牽引時,祂都希望我們有同樣的反應。

因此,如果我們明白,我們渴望感知創造者的活力與創造者想讓我們接近自己的活力一樣強烈,我們應該努力發展和加強自己的這些感覺。這樣,我們就能向創造者邁進,直到我們最終能在所有的願望和品質上與祂等同。

但當我們還在道路的起點時,我們既沒有感覺到也沒有理解創造者。在進行了多次不成功的嘗試後,我們突然發現,當我們想接近創造者時,祂卻無視我們。

作為回應,我們並沒有將我們的渴望提高到將自己粘附于創造者所需的程度,而是在心中開始指責創造者對我們的忽視。我們變得憤怒,完全忘記了創造者在同樣的程度上想要我們,並為此給了我們對祂的這種渴望。

只要我們對創造者的一體性缺乏完全的信念,我們就不可避免地一次又一次地重複我們的錯誤,直到創造者讓我們認識到,我們對祂的所有渴望都來自于創造者本身,祂將接受我們所要求的所有努力,並通過向我們展示世界和祂自己的全部真實面貌來説明我們。

我們只有通過快樂地引導我們所有的渴望,才能將自己與創造者聯繫在一起,這被稱為"全心全意""這甚至包括那些不需要與創造者的形式等同的願望。

如果我們能完全抑制之前在我們身上揭開的所有利己主義願望,同時在我們的心中感受到幸福,我們就建立了有利於用創造者之光充滿我們心的條件。

自我完善的任務最重要的方面是達到一個點,我們在滿足創造者的行動中找到快樂,因為所有為我們的利益而做的事情都使我們遠離了創造者。因此,我們所有的努力都必須集中在實現對創造者的愉悅,以及在對祂的想法和感受中獲得甜蜜。

當我們感到空虛時,是尋找創造者的偉大,並在祂那裡找到支持的適在那時機。我們對自己的感覺越是卑微,對創造者的感知越是偉大的話,那麼在這種程度上,我們可以在請求創造者拯救自己和緩解目前的情況後上升。

創造者在揭示了祂的偉大之後帶來了這種提升,以提供前進的力量。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需要創造者和祂的幫助,因為我們的理智被拉向一個完全不同的方向。因此,空虛的感覺正是為了讓我們感受到它們,與對創造者的偉大的感知,稱為"信念"

義人是在所有的感覺中,不管是壞的還是好的,都能證明創造者的行為是正確的,不管身體、心和理智所經歷的感覺如何。

通過論證從創造者那裡得到的所有感覺,就好像一個人向創造者邁出了一步,稱為"正確"的一步。

在任何情況下,我們都不應該忽視我們的真實狀態和感受,無論它們是多麼的不愉快。即使這些困難的情況是需要的,但我們也不應該試圖取消它們。以這種方式行事,我們將向前邁出""步。

精神成長的完美包括我們不斷向前邁進,交替著上述兩個條件。一個絕對正義的人是一個證明創造者所有行為的人,無論是對自己還是對所有其他創造物都是如此。

一個人如果達到了在接受的願望的限制之外感知所有感覺的可能性,就已經與它們分離,只想在給予中接受快樂。在這樣的狀態下,一個人不可能經歷精神上的下降,因為每一個事件都不是從個人利益的立場來評價的。

因此,任何發生的事情,都是為了做好事而發生的。然而,由於創造者在創造中的目標不在於此,而在於創造物應該在他們自己的感覺中特別受益--達到義人的水準--這不是人的最終狀態。

因此,在一個人達到義人的水準後,就應該開始逐步恢復達到這個水準時被摧毀的自我。義人還給自己的那種自我的願望,也可以加上通過精神工作獲得的讓創造者高興的願望。

正因為如此,不僅可以給予快樂,而且這個人還可以在返回的接受的願望中接受快樂,始終以給創造者帶來快樂為目的。這種情況可以比作今世的利他主義者,他渴望為他人行善,因為這些品質在出生時就存在。

事實上,利他主義者並沒有從創造者那裡得到它們作為對自我工作的回報。事實上,利他主義者仿佛什麼都不想要,因為對他人施以善意的享受充滿了自我。利他主義者無法採取不同的行動。

這讓人聯想到一個人在朋友家做客的情況。客人的胃口越大,對所提供的東西越高興,主人就會得到更多的滿足。如果客人不餓,就不會得到這種快樂。

但是,由於客人可能對接受的所有快樂感到羞愧,他或她可能會拒絕進一步的饋贈。通過經常拒絕,客人會開始感覺到,當所提供的美味被接受時,主人正在接受一種恩惠。然後,所有的羞恥感都會消失,而客人會充分體驗到快樂。

在精神上的感覺,沒有自我欺騙,例如假裝一個義人不想為自己的利益而接受快樂。在賺取義的層面上,人們會在創造者的幫助下,用利他主義的本性取代我們的利己主義,真正拒絕一切利己主義的快樂,只渴望創造者的利益。

但是,當一個義人意識到,只有當創造者因從祂那裡發出的快樂而高興時,創造者才會接受快樂,這些快樂不會被貶低或破壞,這個人就會再次被迫轉向利己主義。然而,這一次,有一個不同的目標:為了創造者的緣故而體驗快樂。

最後,創造者和個人在他們的意圖和行動上完全形式等同,因為每一方都試圖滿足對方,並通過這種方式接受快樂。以這種方式接受快樂是沒有限制的。

相反,體驗到的快樂感覺越高,達到的精神層次就越高。還有一種快樂來自於對無限的力量、權力和威力的認可,而不關心自我。

因此,一個義人的水準不足以完成創造的目標。從創造者發出的光中接受快樂,對改正我們的意圖至關重要。"我們尋求快樂的原因"

達到正義者的水準只允許我們擺脫從創造者那裡接受快樂時的羞恥感。就像利己主義構成了我們在這個世界上的本性,而利他主義被認為是一個烏托邦的概念,它們被那些佔據精神世界領域的人視為相反。

困難產生于對創造者的隱藏。我們只有在滿足自己的願望時才能接受快樂。但卡巴拉教導說這是邪惡的,對我們沒有好處。我們不明白為什麼會這樣,因為我們在痛苦中察覺不到快樂,但我們仍然必須相信痛苦對我們有好處。因此,我們的每一個行動或想法都會產生眾多的思考。

此外,我們越是接近精神世界的入口,情況就越是複雜。只有一個真理變得很明顯。"一個人的心中有很多想法,但只有創造者的建議才能成立"

一個希望精神上升的人(即獲得像創造者那樣的精神特徵),和一個為了報酬(作為所受教育的結果)而實現祂的願望的人之間的區別是:後者對獎懲有信念,並為此而實現創造者的願望。

創造者就像一個支付工資的雇主;人就像一個工人,不關心雇主,只關心工資:今世或來世的獎懲。這使"雇員"有力量遵守戒律,而不問"我為什麼要履行創造者的旨意"的問題。答案是,因為雇員相信有獎賞。

然而,一個尋求執行創造者的願望而不接受報酬的人,會不斷地問:"我為什麼要這樣做呢?""如果這是創造者的願望,創造者為什麼需要這樣做呢?祂是完美和完整的話,那麼我們的行為對祂有什麼好處呢?"

似乎這些問題只是針對當事人的,然後他就會開始思考。"我從履行創造者的意願中得到什麼呢?"漸漸地,這個人意識到,履行創造者的願望的回報是自己的自我改正,直到從上面得到Neshama(靈魂)--創造者的光。

卡巴拉教導說,邪惡的傾向(利己主義)在罪人看來是一縷頭髮(一個小障礙),而在義人看來是一座高山。

卡巴拉必須被應用,就好像它只是指一個人,在他身上,特徵性的思想和願望被我們世界的各種名稱所調用。因此,在"罪人""義人"的類別下,描述了一個人的狀態。隱藏不僅指對創造者的隱藏,也指一個人對自己的隱藏。我們並不真正瞭解自己或我們的真實特徵。這些只有在我們能夠改正它們的程度上才會向我們揭示。(在這個問題上,一個人就像一個垃圾容器:一個人越是在自己的內部尋找,就越能感覺到臭味)

出於這個原因,創造者向那些只是在道路的起點上的人,即罪人,表明他們的自我並沒有強大到無法戰勝的程度。這樣他們就不會因為看到不適合的工作而放棄希望。

對於那些已經在路上的人,創造者揭示了他們內心的邪惡(自我)的更大程度。這樣做的程度與他們對改正的重要性的感覺,以及他們所獲得的對自我的抵抗力相適應。

最後,對於那些渴望成為義人,創造者揭示了他們的自我的全部規模。因此,在他們看來,這是一座高大的、不可逾越的山。

因此,隨著一個人的進步,內心的邪惡會越來越多地暴露出來,而且是可以改正的數量。正因為如此,如果一個人突然意識到內心有一些新的東西是負面的,這表明現在有可能改正它。與其陷入絕望,不如請求創造者改正它。例如,當我們開始為自己工作時,我們只能感覺到10克的快樂,從我們周圍的所有快樂中,我們能夠免除這些快樂。之後,創造者讓我們嘗到了15克的快樂。

在我們工作的開始階段,由於我們對快樂有了額外的品味,我們感到自己更加卑微(來自於被以前不吸引我們的東西所吸引的感覺),更加軟弱(因為我們對快樂的吸引的力量和我們自己對它們的抵抗的力量之間的差異)

然而,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必須告訴自己,既然創造者在我們從周圍世界得到的快樂的味道中增加了5克的快樂,然而我們卻無法改正自己,我們必須向創造者請求力量。但是,當我們得到力量戰勝15克的快樂時,之後我們又得到了額外的5克快樂的味道,我們再次感到自己更弱,更卑微,這個過程還在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