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意志(選擇)是人類個人獨立的決定,選擇由創造者而不是法老來統治我們。法老的力量包括向我們展示我們可以得到的回報。我們清楚地覺察到從我們的利己主義行為中可以接受的回報;我們用我們的理智理解這些回報,用我們的眼睛看到這些回報。結果從一開始就知道了;並且得到了社會、家庭、父母和孩子的認可。
因此,身體問法老:"耶和華是誰,要我聽從祂的聲音呢?"(出埃及記5,2),意思是:"我這樣的工作有什麼好處呢?"
因此,當我們看到不可能違背我們自己的本性而進步時,我們是正確的。但進步本身並不是最終目標,而只是對創造者改變我們的能力有信念的行為。
創造者的光,祂對人類的披露,被稱為"生命"。
對創造者的永久感知的第一個例子被稱為一個人的"精神誕生"。但是,就像在我們的世界裡,一個人擁有一個自然的生活願望,所以在精神世界裡,人們有義務在自己身上發展同樣的願望。
如果一個人真的希望在精神上出生,根據"為快樂而受的苦決定了得到的快樂"的原則,這是必要的。因此,我們必須為了卡巴拉而學習卡巴拉;也就是為了揭示光和創造者。如果沒有達到這個目標,就會感到巨大的痛苦和苦悶。這種情況被稱為"痛苦的生活"。然而,人還是必須繼續努力。一個人沒有得到創造者的啟示的事實應該促使這個人增加努力,直到創造者揭示祂自己。
可以清楚地看到,正是人類的苦難,逐漸產生了達到創造者啟示的真正願望。這種痛苦被稱為"愛的痛苦"。這種苦難是值得任何人羡慕的!當容器被這種痛苦充分充滿時,創造者將向卡巴拉學家,那些獲得這種願望的人揭示自己。
很多時候,為了完成一筆商業交易,需要有一個中間人,他可以向買方傳達一個資訊,即某件物品的價值甚至超過了放在該物品上的價格。換句話說,賣家根本就沒有抬高價格。
整個"接受訓誡"(mussar)的方法都是基於這個原則,它試圖說服一個人為了精神上的考慮而拋開物質的考慮。所有的穆薩書都教導說,所有的我們世界的快樂是虛假的,沒有任何價值。因此,當一個人遠離精神上的快樂時,他並沒有真正放棄任何重要的東西。
拉比Baal Shem-Tov的方法則有些不同。更加強調被購買的物件。一個人被顯示出精神上獲得的無限價值和偉大。人們承認這個世界的快樂有一定的價值,但最好是拒絕它們,因為精神上的快樂是無可比擬的。
如果一個人可以保持在自我,同時接受精神上的快樂與物質上的快樂的話,那麼這個人的願望會不斷增加。其結果是,由於品質和程度的差距越來越大,個人會離創造者越來越遠。因為個人不會察覺到創造者,所以不會有從接受快樂的行為中感到羞恥。
一個人只有憑藉在品質上變得與祂相似,才能從創造者那裡接受快樂,這將立即受到身體的反擊。這種阻力將以問題的形式出現,如"儘管我花了這麼多精力,但我從這項工作中獲得了什麼呢?"我為什麼要在晚上如此努力地學習呢?"
"是否真的有可能達到卡巴拉學家所描述的那種對精神和創造者的感知程度呢?""這是一個普通人可以完成的任務嗎?"我們的利己主義所建議的都是正確的。一個人在沒有説明的情況下是無法達到甚至是最低的精神層次的。然而,在創造者的幫助下,可以做到這一點。然而,最困難的方面是對創造者的幫助有信念,直到得到幫助。創造者在對抗利己主義方面的幫助,是對祂的偉大和力量的揭示。
如果創造者的偉大被揭示給我們世界上的每一個人,每個人都會不顧一切地努力取悅創造者,即使沒有任何回報,因為為祂服務的機會本身就被視為一種回報,沒有人會要求回報。祂們甚至會拒絕任何額外的獎勵。
但由於創造者的偉大被我們的眼睛和感官所掩蓋,我們無法為祂的緣故完成任何事情。身體(我們的理智)認為自己比創造者更重要,因為它只感覺到自己。因此,它在邏輯上認為,如果身體比創造者更重要的話,那麼就應該為身體工作,獲得回報。
但是,如果完成的工作沒有預期的好處,人就不應該工作。然而,在我們的世界裡,我們觀察到只有兒童在遊戲中,或情緒不穩定的人,準備在沒有預期回報的情況下進行勞作。在這兩種情況下,發生這種情況是因為這兩類人的天性迫使他們採取這種行動:兒童,為了他們的發展;情緒不穩定的人,為了改正他們的靈魂。
快樂是之前的願望的衍生品:食欲、痛苦、激情和饑餓。一個擁有一切的人是非常不快樂的,因為沒有什麼更值得追求的滿足了。因此,人可能會變得沮喪。如果我們用幸福感來衡量一個人的財產的話,那麼窮人將是最富有的,因為即使是最微不足道的東西也會讓他們高興。
創造者沒有立即和一次性地揭示自己;這是為了讓人對祂的啟示產生完整和正確的願望。這正是創造者隱藏祂自己的原因,目的是讓人對創造者產生一種迫切的需要感。當一個人決定向創造者前進時,他不會從這個選擇中感到滿足,也不會享受到在精神達成的過程中,一個人陷入了充滿痛苦的環境。這種情況的發生是專門為了促使我們培養對創造者仁慈的信念,使之高於我們自己的感受和想法。不管突然降臨在我們身上的苦難,我們必須通過內心的努力戰勝對這種苦難的想法,強迫自己思考創造的目標。我們還應該考慮到自己在事物計畫中的作用,儘管頭腦和心都不傾向於思考這些問題我們不應該欺騙自己,說這不是痛苦。但與此同時,我們應該相信,儘管有相反的感覺。這就要求我們儘量不要去感知創造者或祂的啟示,也不要去尋求祂給我們送來痛苦的思想、行動和計畫的明確知識。這可能類似於賄賂,是對忍受痛苦的一種獎勵。
但所有的行動和想法都不應該指向自我或進入自我;不應該集中在痛苦的感覺上,也不應該集中在如何擺脫痛苦的想法上。相反,我們應該把我們的感知轉移到我們的身體之外,就像從內向外移動一樣。我們應該嘗試感知創造者和祂的設計,不是通過我們自己的心,而是從外面,將自我與這個過程拉開距離,把自己放在創造者的位置上,接受這種痛苦作為增加我們對最高統治者的信念的必要前提,這樣我們做的一切都只是為了創造者。
在完成上述工作後,我們可以獲得創造者的啟示,感知神聖的光和祂的真正統治。這是因為創造者只對利他主義的願望顯示自己;只在關於自我和個人問題以外的想法中顯示自己;只在"外部"的關注中顯示自己,因為只有這樣,創造者和我們之間才有形式等同的品質。
但是,如果我們在心裡要求祂放過我們的痛苦的話,那麼我們就處於乞丐的狀態,一個自我者。
為此,我們必須發現對創造者的積極情感。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得到創造者的個人啟示。有必要記住,對創造者的隱藏和我們的痛苦是我們利己主義外殼的後果,因為創造者只發出快樂和清晰的聲音。
祂這樣做的條件是,我們創造利他主義的願望,並完全拒絕利己主義,因為它背離了我們的本性和"自我"、"我"的感覺。我們所有的罪過都源于拒絕通過信念超越理智的方式前進。因此,我們經歷了不斷的痛苦,因為地面被從我們的腳下拉開。
很自然的是,我們在學習和工作上投入了很多精力,我們等待著一個好的回報。相反,我們得到的只是絕望和危急情況的痛苦感覺。從我們的利他主義行為中抵制快樂比從我們的利己主義行為中抵制快樂更難,因為快樂本身的大小是無可比擬的。
即使是一瞬間,也很難從理智上看到,事實上,這是創造者的幫助。身體不顧一切地呼喊著必須擺脫這種狀態。只有創造者的幫助才能把我們從突然出現的問題中拯救出來,但不是通過要求解決。
答案是祈求一個機會,不管身體的要求如何,獲得超越理智的信念,達到與創造者的行為形式等同的感覺,因為只有祂擁有對一切的支配權,是祂創造了所有的環境,以確保我們最終的精神福祉。在通往與創造者精神統一的道路上,所有世俗的折磨、精神上的痛苦、羞恥和訓斥都需要卡巴拉學家的容忍。卡巴拉的歷史上有很多例子。拉什比、蘭巴姆、Ramhel、Ari等。
但是,只要我們能夠擁有超越理智的信念,反對自己的感知;只要痛苦被解釋為絕對的仁慈和創造者的願望,使人更接近祂;只要我們接受我們的狀態,不再想改變它,以便我們能充滿自我的愉快感受;只要所有這些條件發生,創造者將向我們揭示祂的所有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