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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的結構
一個人的願望被稱為容器,這些容器可以容納精神之光,或快樂。然而,在本質上,一個人的願望必須與精神之光的品質相似。否則,根據精神物體的形式等同法則,光不能進入它們。 精神物體的活動—無論是接近的,還是遙遠的,還是合併和統一的--總是基於形式等同的原則。 創造者會賜給一個想要回報給創造者的人。 因此,一個人的心,或容器,將被創造者的感知所充滿,其程度與自我被彈出的程度相同。這符合光和容器之間品質相等的律法。 事實上,我們可以從我們所處的任何條件開始我們的精神上升。我們必須簡單地認識到,在所有可能的條件中,從最高到最低,創造者選擇了這個特定的條件,作為我們開始精神進步的最佳情況。 因此,不可能有其他的心態、情緒或外部環境比我們目前的情況更適合或更有利於我們的進步,不管它們看起來多麼無望或令人沮喪。意識到這一點,我們可以為有機會向創造者求助並感謝祂而感到高興,即使我們處於最悲慘的境地。 如果某樣東西是永恆的,即使達到終極目標也不會從宇宙中消失的話,那麼它就被認為是"精神的"。另一方面,自我(所有原始的先天願望和人的本質)被認為只是物質的,因為一旦被改正,它就會消失。 我們的本質一直保持到改正結束,這時只有形式被改變。如果我們的願望得到改正,成為利他主義者的話,那麼即使我們消極的先天品質也能使我們理解創造者。 精神場所的存在與任何實際的空間沒有關係。所有在改正自己的精神品質後達到這種狀態的人都能看到和感知同樣的事物。 創造者的階梯有125層。這些程度被平均分配到五個精神世界。這些世界是: Adam Kadmon的世界, Atzilut的世界, Beria的世界, Yetzira的世界, Assiya的世界。 每個程度都提供了對創造者的不同看法,這取決於每個程度的特殊品質。因此,那些獲得特定程度品質的人以一種全新的方式看待卡巴拉和創造者。每個達到精神世界特定程度的人都會得到與同一程度的其他人相同的感知。 當卡巴拉學家們說:"亞伯拉罕對以撒這樣說",這表明卡巴拉學家們與亞伯拉罕處於同一水準。因此,卡巴拉學家理解亞伯拉罕是如何回應以撒的,因為在他們的精神狀態中,他們就像亞伯拉罕。在他的一生中,卡巴拉學家耶胡達阿什拉格達到了所有125個程度。 從這個崇高的地方,他口述了卡巴拉,我們現在能夠在這一代人中享受到它。在這個層面上,他寫下了對《光輝之書》的評論,這是卡巴拉的主文本。 125個程度中的每一個都是客觀存在的;所有感知每一個程度的人看到的都是相同的東西,就像所有居住在我們世界的人如果在同一個地方看到相同的環境一樣。 只要我們達到最微小的利他主義願望,我們就能踏上精神上升和下降的道路。在這一刻,我們準備在創造者面前完全否定自己,但在下一刻,我們卻不會有任何想法。突然間,精神上升的想法對我們來說變得絕對陌生,並被從我們的頭腦中推開。 這很像母親教孩子走路的方式。她牽著孩子的手,讓孩子感受到她的支持,然後她突然退出,放開孩子。當孩子感到完全被拋棄,缺乏所有的支持時,他就會被迫向母親邁出一步。只有這樣,它才能學會獨立行走。 因此,儘管在我們看來,創造者似乎突然拋棄了我們,但實際上祂在等待我們自己邁出一步。 經文說,上層世界處於完全的休息狀態。在精神世界中,"休息"這個詞意味著沒有願望的變化。 然而,給予善的願望從未改變。在我們的內在情感(利己主義)世界和精神(利他主義)世界中,所有的行為和動作都是在用新的願望取代以前的願望。 如果沒有發生這樣的變化的話,那麼就沒有發生新的事情,也沒有發生向前的運動。即使最初的、持續的願望本身可能是非常生動和非常強烈的,給我們帶來不平靜,這也適用。 但如果這個願望是不變的、形式等同的話,那麼就沒有運動。因此,當人們說更高之光處於絕對靜止的狀態時,這意味著創造者造福我們的願望是堅定不移的,是恒定的。 我們存在於光之海。但我們體內被稱為"我"的那個點被包裹在自我的外殼中。在這種狀態下,我們沒有能力享受光,只是在漂浮。                                             …
虛假的快樂
社會所看到的我們這個世界的快樂可以分為幾種類型:地位的象徵(財富、名聲)、自然的(家庭)、犯罪的(以犧牲他人生命為代價所經歷的快樂)、非法的(以犧牲他人財產為代價所經歷的快樂)、風情的(浪漫的快樂),等等。所有這些都被社會所理解,儘管其中一些被譴責和懲罰。但有某種類型的快樂,在任何類型的社會中都是不可接受的,它總是引起抗議。它導致巨大的資金被用於試圖打擊它,儘管它對社會造成的損害也許是最不重要的。 例如,吸毒者通常都是樸實無華的人,他們深深地沉浸在自己的內心感受中。那麼,為什麼我們不允許我們的人類同胞從事只對社會構成小威脅的快樂嗎?為什麼不給他們一個機會,讓他們享受他們不張揚的、和平的快樂,這些快樂不會傷害他人,而不像犯罪、非法和其他快樂呢? 答案是,虛假的快樂使我們偏離真正的目標。它們使我們忘記了自己,並推動我們把所有的生命都花在追逐它們上,就像我們發了呆一樣。 那麼是不是所有吸引我們的物品都是虛假的快樂呢?我們沒有尋求真正的快樂,轉向精神上的東西,而是在永遠變化的時尚中,在改善我們的生活方式中,在製造新物品中尋求滿足。 就好像我們在比賽中,要讓新的快樂的有吸引力的承載者永遠存在,以免我們覺得生活不會給我們足夠的享受。 一旦我們達到了我們一直在努力的目標,我們必須立即設定下一個目標,因為我們已經達到的目標很快就會失去它的吸引力。 然而,如果沒有對新的快樂的希望,沒有尋求和追逐它們,我們似乎就沒有活下去的動力。因此,是不是可以說,我們所有的時尚和生活方式,我們不斷追求的一切,都不過是另一種毒品呢? 吸毒者的快樂與從世俗和物質中獲得的快樂有什麼不同呢?為什麼創造者,神聖的監督者,反對從毒品中獲得的快樂呢?為什麼祂讓我們在這個世界上通過反毒品的立法呢?為什麼我們不把同樣的方法擴展到所有其他從這個世界的普通物品中獲得的物質快樂呢? 毒品在我們的世界中被禁止,正是因為它們允許我們逃避現實。它們使我們無法面對生活中的打擊和美,而這些打擊和美是由於沒有自我的快樂而造成的。事實上,這些打擊是改造我們的一種手段,因為只有一小部分人為了改變而求助於宗教和卡巴拉。 矛盾的是,在困難時期,當我們被悲傷所震撼時,我們會轉向創造者。奇怪的是,我們在困難時期沒有遠離創造者,因為是祂給我們送來了痛苦。 毒品是虛假快樂的來源,因此是被禁止的。那些受毒品影響的人處於快樂的幻覺之下,使他們無法找到通往真正精神快樂的道路。由於這個原因,毒品在潛意識中被社會視為最危險的毒癮,儘管它們對其他人沒有直接危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