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人生中所做的一切,都是由這個快樂與痛苦的運轉法則決定的:我們逃避痛苦,追求快樂。我們為獲得快樂所必須付出的勞動越少,我們就感覺越好。
這種快樂與痛苦的法則聽命於接受的願望,而且這個接受的願望支配著我們的所有的所作所為,因為它就是我們的本質。因此,當我們覺得我們是自由的生物時,我們的人生實際上是被利己主義所控制的兩大韁繩——快樂與痛苦——束縛著的。
四大要素決定了我們是誰:
1. 根源,也被稱為“第一物質”;
2. 根源中那些不變的特性;
3. 那些通過外部力量能夠改變的特性;
4. 外部環境中的變化。
我們只能影響最後一個要素,但這個要素卻能影響著其他所有的要素。
因此,我們能夠選擇去做什麼樣的人的唯一途徑,就是借助於選擇最後這一個要素,從而監測並改變我們所處的社會環境。因為在最後一個要素中的變化影響著其他所有要素,所以通過改變它,我們可以改變自己。如果我們想讓我們自己從利己主義中解放出來,那麼我們就需要改變我們生存的外部環境,使其支援利他主義,擯棄利己主義。
而一旦我們從這個接受的願望裡解放出來,打破了這個利己主義的枷鎖,我們就能走上精神世界的道路。為了做到這一點,我們需要遵循“信念高於理智”的精神工作原理。
“信念”在卡巴拉科學中的含義為對創造者的完全感知。我們可以通過在我們的特性、我們的接受的願望、意圖及思想等方面變得像創造者一樣,從而獲得信仰。“理智”這個術語與我們的頭腦有關,它是我們的利己主義的接受的願望的“工頭”。為了超越它,我們必須將“與創造者變得等同”這一價值,看得比我們所能想像的任何自私自利的快樂都更為重要、更為珍貴。
在個人層面上,我們將借助卡巴拉著作及書籍或其他形式的媒體、志同道合的朋友組成的學習團隊及能向我們展示利他主義重要意義的老師,來提升創造者(利他主義)在我們心目中的重要性。在社會層面上,我們需要在社會中努力去弘揚推廣利他主義的價值觀。
但是,我們不應該只是為了讓自己為了在這個世界上生活得更加愉快,才去接受這種利他主義的價值觀,而應該本著讓我們自己及我們的社會都等同于自然,也就是說與唯一的現實的法則——利他主義的法則、創造者相等同。這對變革的成功極為重要。
當我們作為一個個體或一個社會,將自己置身於這樣一種環境中時,我們的價值觀將會漸漸演變為我們環境的價值觀,從而非常自然、輕鬆、愉快地將我們的利己主義轉變為利他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