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工作的第一個原理就是“信念(信念)高於理智”(Faith above Reason)。因此,在我們談論實施自由選擇之前,我們必須解釋在卡巴拉智慧中的“信念”和“理智”的含義。
信念(Faith)
在世界上幾乎每一種宗教信仰體系中,信仰都起著作為一種手段,被用來彌補我們未能看見或者未能清楚地感知到的東西。也就是說,因為我們無法看到上帝,我們又不得不相信他存在著。碰到這種情況,我們就用信仰來對我們沒有能力看到上帝進行補償。這被稱作“盲目的信仰或者迷信”。
而信念(faith)並不只是像在宗教中被用作一種對未知的彌補,它實際上在我們所做的每件事情中都扮演著補償的角色。例如,我們怎麼知道地球是圓的呢?難道我們曾經飛到外太空,親自檢驗過地球是圓的嗎?因為科學家告訴我們地球是圓的,我們之所以相信這些科學家,是因為我們認為科學家是可靠的人,當他們聲稱他們檢驗過地球是圓的時,我們可以相信他們的話。我們相信他們;這就是信仰,盲目的信仰。
這樣一來,無論在何時何地我們碰到我們自己無法看見的情形,我們都用信仰來完成整幅畫面缺失的那一部分。然而,這並不是確鑿可靠的資訊——它只是一種盲目的信仰。
在卡巴拉智慧中,信念的含義同我們剛才所描述的內容恰恰相反。卡巴拉科學中的信念指的是確鑿的、生動的、完整的、顛撲不破的、無可辯駁的對創造者的感知——對生命的法則的感知。因此,獲得對創造者的堅定信念的唯一途徑,就是變得和創造者完全等同。否則,我們如何能走出懷疑的陰影,準確地瞭解到它到底是誰,或者確信它的存在呢?
理智 (Reason)
韋伯斯特詞典給“Reason”這個單詞列出了兩種釋義。第一種釋義為“原因”。但是我們對它給出的第二種釋義感興趣。根據韋伯斯特詞典,Reason的定義,有下面三種含義:
- 理解,推理或思考的能力,特別是一種理性的方式;
- 對頭腦的合適練習;
- 智力的總和。
作為同義詞,韋伯斯特詞典列舉的單詞是:智力,頭腦和邏輯。
現在,讓我們閱讀一下卡巴拉學家巴魯克·阿斯拉格在給他的一位學生的信中寫下的一些有深刻見解的話,它解釋了創造的“指揮鏈”。這有助於澄清為何我們要超越理智。
“這個接受的願望之所以被創造出來,是因為創造的目的就是創造者想要將好的東西給予他的創造物,而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必定要有一個接收他想要給出的快樂的容器。但是最重要的是,倘若沒有一個對這個快樂的需求,對快樂的感知也便成了無稽之談,這是因為沒有對快樂的需求的話,快樂便無法被感覺到。
這個接受的願望就是創造者創造的全人類(亞當)。當我們談到人將被賜予永恆的快樂時,我們指的是這個接受的願望,這種接受的願望將接受創造者計畫給予的所有滿足。
創造者為這個接受的願望安排了可提供服務的僕人。通過它們,我們獲得了快樂。這些僕人就是我們的雙手、雙腿、視力、聽力等等。它們都被視為一個人的僕人。換句話說,這個接受的願望是主人,而所有那些器官是它的僕人。
通常來講,主人會在僕人們中間安排一位管家,看管僕人的任務自然落在這個管家的身上。這位元管家需要確保僕人們辛勤勞動,以便實現為主人帶來所渴望的快樂這一目的,這正是主人——這個接受的願望——的接受的願望。
如果其中有一位僕人缺席了,那麼與那位僕人相關聯的快樂也就相應缺失了。例如,如果某人天生是一個聾子,他或她就無法欣賞音樂帶來的快樂。如果某人嗅覺不靈敏,那麼他或她將無法聞到香水的芳香。
然而,一個人的頭腦(僕人們的監督者),就像是監管所有工人的工頭,如果他走失了,整個業務都得垮掉,這個主人必將遭受損失。倘若有個人經營著一大筆生意,手下雇了許多員工,然而他卻缺少一位好的主管,那麼他的生意可能會賠本而非賺錢。
然而,即便沒有經理(理智),老闆(這個接受的願望)仍然會在那裡。即使這個經理去世了,這個老闆依然活著。這兩者毫不相干。”
這表明如果我們想戰勝這個接受的願望,成為一個利他主義者,我們就首先必須征服它的“僕人的主管”——也就是我們自己的理智。由此可見,“信念高於理智”意味著信念——指的是變得和創造者等同——應該高於(重要性大於)理智——我們的利己主義。
借助這種方式來達到目的的途徑是雙重的:在個人層面上,它靠創建一個學習團隊,一個朋友圈,營造一種弘揚精神價值的社會環境;而在集體層面上,它要求全社會都學會去弘揚利他主義的價值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