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自資料來源
世界卡巴拉大會 - 與「除祂之外,沒有其他」連結 - 2025年5月
第三課:如果我不為自己,誰會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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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巴·哈蘇拉姆,第16封信
我已經以巴·舍姆·托夫的名義說過,在履行誡命之前,一個人絕不能考慮個人的天道。相反,一個人應說:“如果我不為自己,誰會為我?”但是在事後,一個人必須重新審視並相信,我履行誡命並非憑“我的力量與手掌的能力”,而是全然出於創造者的權能——也就是祂早已如此預定於我,故我必須如此預定行。
世俗的事務的情況亦是如此,因為精神與物質是平等的。因此,一個人在外出謀生前,他應將思緒從個人的天道中抽離,並說:「如果我不為自己,誰會為我?」他應像他人一樣,運用世俗手段謀生。
但到了晚上,當他帶著收入回到家時,他絕不能認為這是他自己創新獲得了這些收入。即使他整天待在家中的地窖裡,他也同樣會得到這些報酬,因為創造者早已如此為他預定好,因此必須如此。
儘管事情在表面上看起來相反,且不合常理,但一個人必須相信,這是創造者在祂的托拉中為他所預定的,正如作者和書籍所記載的那樣。
這就是HaVaYaH (耶和華)Elokim(上帝)統一的意思。 HaVaYaH(耶和華)意味著私人的 天道,在其中創造者是一切,祂不需要物質房屋的居民來幫助祂。 Elokim(上帝)在Gematria(希伯來數字值)中是HaTeva[自然],一個人在其中按照創造者賦予物質天地系統的自然本性行事,並按照這些自然本性行動,如同其他物質存在一樣。然而,他同時相信HaVaYaH(耶和華),即個人的天道。
藉著這樣,他將兩者結合為一,這樣「他們(HaVaYaH (耶和華)Elokim(上帝))在祂的手中成為一」。以此方式,祂為創造者帶來極大喜悅,並為所有世界帶來光明。
這就是三個甄別──誡命、罪過(違背)和許可的意思。 「誡命」是Kedusha(神聖)的領域,“罪過(違背)”是“另一邊”(Sitra Achra)的領域,而“許可”,既不是誡命也不是罪過,是Kedusha(神聖)與“另一邊”(Sitra Achra)相互鬥爭的領域。
當一個人做「許可」的事情卻不將其奉獻給Kedusha(神聖)時,整個地方便落入邪惡之領域。而當一個人變得強大,並透過做「許可」的事情盡可能地實現兩者統一時,他便將「許可」重新歸還給Kedusha(神聖)(誡命)。
2. 巴·哈蘇拉姆,《我聽到的》,第217篇,“如果我不為自己,誰會為我?”
「如果我不是為自己,誰會為我?當我為自己時,我又是什麼?」這是一個內在的矛盾。關鍵在於,一個人應該以“如果我不是為自己,誰會為我”的方式做所有事情,因為沒有人能拯救他,但“要用你的口,用你的心去做”,也就是說,要分辨獎懲。然而,對自己而言,在私下裡,應該明白「當我為自己時,我是什麼?」這意味著一切都在個人的天道之中,無人能為。
如果你說,如果一切都在個人的天道之中,為什麼還要以「如果我不為自己,誰會為我」的形式工作?然而,透過以「如果我不為自己,誰會為我」的形式工作,一個人會獲得個人的天道,也就是說,他會得到它。因此,一切都遵循改正(修復)的道路,而「創造者的子女」所代表的額外恩典的分配,除非先以「如果我不為自己,誰會為我」的形式工作,否則不會顯現。
3. 拉巴什,第19篇文章(1990),“為什麼《妥拉》在工作中被稱為'中線'?- 2”
一個人應該相信“除祂之外,沒有其他”,即創造者做一切事。換言之,正如巴·哈蘇拉姆所言,在每項行動之前,一個人應當說自己僅被賦予選擇權,因為「如果我不為自己,誰會為我?」因此,一切取決於個人的選擇。然而,事後應說一切皆為個人的天道,一個人本身並未做任何事。
4. 拉巴什,第6篇文章(1991),“工作中,’亞伯拉罕的牧羊人和羅得的牧羊人'是什麼意思?”
「這不是你們能完成的工作。」這意味著這不是一個人的能力範圍能達成的事情,而是如經文所寫:「耶和華必為我成就。」這意味著,獲得給予的願望並非人類的能力範圍。
然而,這裡有兩點需要注意:1) 一個人必須說:「如果我不為自己,誰會為我?」因此,他不應因尚未獲得給予的願望而感到驚慌,儘管在他看來,他已經付出了巨大的努力。然而,他應該相信,創造者正在等待他揭示他必須做的事。 2) 之後,創造者將為他完成,這意味著那時他將立即獲得他所渴望的,正如經文所記:“耶和華的拯救如閃電般迅速。”
5. 拉巴什,第18篇文章(1986年),“誰使祈禱生效”
一個人不可說:“我在等待創造者從上頭給予我覺醒,然後我才能從事聖潔的工作。” 巴·哈蘇拉姆說,關於未來,一個人必須相信獎賞與懲罰,也就是說,他必須說(《先父們的道德準則》第一章):“如果我不是為我自己,那麼我為誰?當我為自己時,我是什麼?”
因此,一個人不能再等片刻。相反,他應該說:「如果不是現在,那是什麼時候?」他不能等待更好的時機,說「那時我將起來做聖潔的工作」。而是正如我們的先賢所說(《先父們的道德準則》第二章):“不要說'等我有時間再學習',恐怕你將沒有時間。”
6. 拉巴什,第659篇文章 “什麼是妥拉和工作?”
就創造者而言,我們可以談論托拉,因為工作專門指創造物的。
工作僅適用於創造物。因此,當我們談論工作時,意味著我們學習應該做什麼。在這種狀態下,一個人應該說:“如果我不是為自己,那誰會為我?”
隨後,我們應將托拉的品質延伸至這工作,視其為創造者所為。即,我們必須延伸對個人的天道 的甄別,不可說:“我的力量與雙手的威力使我獲得這些財富。”這就是托拉被稱為“創造者的名字”之意,意思是創造者做了,正在做,將會做一切事。
7. 拉巴什,第845篇文章,“無人能與耶和華相比”
一個人所感受到的所有Kedusha(神聖)都來自創造者。這就是為什麼說沒有Kedusha(神聖),也就是說,世界上沒有Kedusha(神聖)是一個人可以自己獲得的。事實上,一切都來自創造者。這就是為什麼經文寫道:“無人能與耶和華相比”,‘沒有岩石能與我們的上帝相比’。
眾所周知,Kelim(容器)被稱為Elokim(上帝)的名字,而光被稱為HaVaYaH(耶和華)的名字。經文寫道:“沒有岩石能與我們的上帝相比”,這是指當一個人看到自己擁有給予的容器時。這被視為為他創造了新事物,稱為“磐石”,意即在他原有接受的容器之處,被描繪出了給予的容器。切勿以為自己以任何方式協助創造者而獲得給予的容器。一切皆來自上天。
巴·哈蘇拉姆說,在工作之前,必須說:「如果我不是為自己,誰會為我?」工作之後,他應該相信個人的天道,即創造者做一切事情。這就是那裡所寫的意思:「創造者在畫中畫一幅畫。」我們應該解釋說,在Kelim(容器),也就是接受的形式中,祂將在那裡畫出給予的形式。
8. 巴·哈蘇拉姆,《我聽到的》,第5篇文章,“利甚馬是來自上方的覺醒,為何我們需要來自下方的覺醒?”
一個人必須在世界上做一切可能的事情,以達到「為了創造者」的目的。然後,他可以從心底祈禱,創造者就會聽到他的祈禱。
然而,一個人必須明白,在努力實現「利甚馬」時,一個人必須主動承擔起完全為了給予而工作的責任,完全地,即只給予而不接受任何東西。只有這樣,一個人才能開始看到器官並不認同這種觀點。
由此,一個人可以清楚地意識到,他別無選擇,只能向創造者傾訴內心,請求創造者幫助他,使身體願意無條件地服從創造者。